丽水集资案中的官员魅影

2009-04-10 09:19沈雁冰
法律与生活 2009年5期
关键词:丽水市丽水集资

沈雁冰

提要:几乎每一起集资大案中,都有官员染指其中,坐收渔利。

丽水集资浪潮中,不仅仅房地产公司在“吸金”,伴生而来的是以借款做生意为名的各种非法吸储和集资诈骗案。

继张文成案、杜益敏案案发后,丽水再次曝出“司机门”集资事件。机关司机由于此两人身份及背后的官场背景特殊,由他们而爆发的连环集资案引来全国诸多媒体的关注。

两司机集资案中,又牵扯出参与集资的丽水市4位官员,其后这4位官员被免职或调入其他单位。

人们惊讶地发现,几乎每一起集资案件中,都有官员参与其中。奇怪的是,每次待大集资户资金断裂前夜,官员们几乎都能全身而退,而利息总是作为“善意取得”,未被追偿。

此后,当地又曝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系统众多工作人员牵涉集资案件。

最新的一个例子是,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陶学军,因“涉嫌集资诈骗”成为网上逃犯。2009年1月13日,陶被抓捕归案。

“司机门”

在丽水大街小巷,市民议论最多的是关于集资被套牢的事,但两司机集资案更引媒体关注。

吕伟强,丽水市政协主席施基诚的司机,为政协主席开车10余年,人事关系在丽水市政府小车队。

人称“胖子”的吕伟强给外界的印象,是“领导身边的红人,能耐很大”。10多年的机关司机历练,让吕伟强社会交际范围非常广,外界也一直传他很有钱,路子也广。

借钱给吕伟强的人后来回忆,正因为吕是领导的司机,又说是和领导合伙做生意,当然不会怀疑他的能量。

受害者事后回忆,吕伟强的集资骗局从2004年就已开始。当时,吕对外发布了一个宏大的实业帝国规划。他先说自己要做实业。2006年,他又说自己以11万元/亩的价格,在丽水市水阁工业区一次性购进23亩土地,投资成立了浙江瓯博特塑胶有限公司。他对外宣称,如果项目建成,将年产PVC塑料片9000吨。

一些借钱给吕的人说,看到吕有厂房,又是领导身边的人,借钱给他很放心。

事后,参加集资的人回想起来,才醒悟“原来厂房只是集资的一个道具”,厂房至案发时止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吕伟强集资案中另一个重要人物是单旭波。单是丽水市工商联的司机,据熟识两人的人士介绍,吕、单两人同是机关司机,两人早年就认识,关系不错,经常一起出入饭馆酒店。

现年36岁的单旭波是丽水市莲都区人,他创办了一家投资策划公司,自己担任董事长。在其同事的眼里,“单是个有钱人”,家里有一辆宝马,一辆奔驰。

在吕伟强集资的同时,单旭波也在四处活动,他以“工商联下面的一些小企业缺少流动资金”为由向他人“借钱”。

事实上,单旭波集来的钱大部分交给了吕伟强。到2007年下半年,丽水房地产如日中天的时候,吕伟强、单旭波的集资利息也突然狂飙,从原来的2分,升到了8分~1.2角的高利息。

“领导”和集资

集资给单旭波的朱文连称,单旭波找到他借钱,说有4位领导及吕伟强在绍兴柯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周转。事后发现,这些所谓的项目,纯属单为完成骗局刻意虚构。

单所说的4位领导分别是原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达,原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锋,原丽水市政法委副书记吴益由,原丽水市委书记秘书兼市委办副主任林斌。

朱文连称,此后“单旭波又向他出示了陈伟达打给单的借条及林斌用手机发给单银行账号的短信”。由此单旭波得到了朱文连的信任,朱前后分四次共打给单旭波3000万元。

就在朱文连借出最后一笔钱3天后,丽水坊间传闻吕伟强资金链断裂,准备跑了。

据《望东方周刊》报道,丽水市的一些领导在吕和单资金链快要崩裂之时,打电话给当地的企业家,让这些老板借钱给处于困境中的吕伟强,钱到账后,他们再从吕处拿回自己的本金,全身而退。

“2007年年底到2008年3月,吕伟强和单旭波资金链崩溃的前夜,他们完成了最后的疯狂之举,接下集资最后一棒的,是10多位丽水当地有名的企业家”,报道称。

除了上述借给单旭波3000万元的朱文连,丽水金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岳成被借走600万元,另还有金某被借走950万元,杨某、王某、方某等各被借走200万元,总计金额500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案发前短短4个月内“骗取”,案发后,全都蒸发得无影无踪。

但是面对媒体的采访,除朱文连外,其他人几乎都保持了沉默。朱对记者说,吕伟强曾亲口对他说,钱给领导拿走了6000多万元,陈伟达拿走利息就有1280万元,林斌有1000多万元,都有账的。

2008年4月24日下午,被抽光钱的吕伟强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吕被立案侦查三天后,单旭波也被拘留。

“司机门”事件发生后,牵扯其中的4位官员被传出受到调查,在当地民众舆论的压力下,最终受到了“处分”。

丽水相关部门通报的消息也部分证实了此前坊间的传言:陈伟达筹集亲友资金出借给吕伟强使用,并多次出面帮助吕伟强联系向企业借款;李锋、吴益由为吕伟强借贷资金提供方便条件,由于他们的帮助,吕伟强先后向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借款1020万元,造成企业实际损失855万元。此外,林斌在出借资金和介绍朋友出借资金过程中,收受吕伟强“好处费”。最终给予陈伟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给予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出党政机关;给予李锋、吴益由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方式遭质疑

2009年1月8日,吕伟强集资诈骗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月11日,单旭波被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由莲都区人民法院受理。

吕、单集资案的当事人对此表示怀疑,“两案被分开审理,很多资金去向都无法对质,这样做是想掩盖涉及领导不当得利的内幕”。此外,警方自己侦办牵涉公安局副局长陈伟达的案件,“只怕无法保持公正,原本可以查清的很多资金流向,恐被掩盖”。

丽水检察机关在吕伟强案开庭中公诉称:集资款利息和归还到期集资款本金达2.2亿元;以银行卡套现、通过他人“洗码”、带现金过境等方式数十次到澳门赌博输掉2000余万元;用于投入公司购买土地建厂房610万元;其余款项被吕伟强用于购房买车以及个人生活挥霍,共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而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2008年8月8日出具的起诉意见书显示,至案发时止,吕伟强向他人集资累计金额高达26328.58万元,未还借款累计金额高达12120万元。而单旭波先后向朱翠萍、郑月红等33户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6280万元,其中借给吕伟强的累计金额高达4645.93万元,吕伟强归还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累计达3551.82万元……扣除已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造成他人实际损失达4023.92万元。

“按这个数据计算,吕伟强集资不仅没有亏损,甚至还有盈余,他付出去的利息到哪里去了?这些数据明显有误。”丽水当地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师对此表示极大的怀疑。

“在案发前,受害者多达5000万元转到吕、单账上,为什么在短短几个月内这么多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集资受害者心中诸多的疑团没有解开,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详情,“都是通过转账,有据可查”。

受害者们质疑,他们可能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他们怀疑,官员们在短时间内如此急着催人借更多钱给吕,动机并非如此简单。

“他们是为了自己的钱能在崩溃前解套,是他们和单旭波合谋导演了这一切,吕伟强只是个傀儡。”受害者们愤怒地说。他们质疑的依据是,即使吕伟强的自首也是经过刻意安排。“他们对单旭波和吕伟强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连财产都转移走了。”

他们的依据是,单旭波犯下如此欺天大罪,罪名却一减再减。从两项罪名变成一项,犯罪金额也一减再减,这些在丽水坊间竟“早有传闻”。“大家都说他最多只会被判个5年到6年”。

受害者们怀疑,很可能是某些不法官员操纵的结果,“否则,光这些损失就有5000多万元,单旭波的涉案金额怎

么会变成4000多万元?”

警察和集资案

除因牵涉吕伟强、单旭波集资案的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达,被调到市安监局任副局长外,丽水市公安局另一副局长杨延明因卷入“小姑娘杜益敏非法集资案”,也被调离岗位,改任市环保局副局长。

本刊记者在丽水采访得知最新一例公安局干部事涉集资案件,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陶学军因涉嫌集资诈骗,现已被抓捕归案。

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对陶学军逃逸被抓之事予以确认。

马平称,2008年11月,市公安局在队伍整顿过程中发现陶学军有违纪违规借款问题,局纪委找其谈话后,11月24日陶学军没有来分局上班,市局纪委与其联系,陶的手机一直关机,再也无法联系到陶。

11月26日,民警徐某到丽水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陶学军于11月20日以借钱到丽水泰隆商业银行转贷款为由向其借款100万元,现在人已逃走,联系不上。

案件发生后,丽水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向浙江省公安厅及丽水市委领导汇报案情。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提前介入调查。

11月26日,丽水警方悬赏1000元网上通缉陶学军。据一位与陶学军关系不错的人士介绍,陶今年40多岁,1996年考进公安系统前在当地一家粮管所上班。陶在龙泉县公安机关从一名普通警察做起,后来调入丽水公安局工作。

马平介绍,2005年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成立,陶竞聘上岗,成为一名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

在陶学军出逃时,曾留下一封信称,“个人欠债很多,对不起陈局,要出去做生意,然后还钱”。

在丽水市公安局一些民警看来,陶学军平时为人不错,以前借钱都能及时归还,大家对他印象不错。

2009年1月13日,陶学军在深圳罗湖区一幢公寓的17楼出租房内被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抓获。此前丽水警方一度以为,陶学军已经逃离出境,亦曾得到港澳警方的协作。

马平介绍,陶学军自2008年9月至11月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以还贷资金周转、投资办矿产等名目借的款项数额高达1500余万元,并许以2~8分不等的利息,借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填补操作证券亏损、偿付高额利息等。目前查实的债权人有29人。

但据本刊记者调查,实际债权人远不止29人。知情人透露,“在陶学军逃亡前的一段时间里,疯狂地向开发区辖区内的村书记、村长借钱,此外还向诸多公安民警个人借款或让其担保贷款”。

一位接受记者采访但要求匿名的村长对本刊记者说,在陶学军逃跑前一星期左右,陶找到他说,借20万元周转,还银行贷款,并承诺一星期后归还,“当时陶是局长,领导开口,没办法,只有借了”。

这位村长也证实其他多位村长、书记借钱给陶,“有些借钱给陶的人连借条也没有,事发后经侦上门也就没登记”。在一张由举报人提供的名单上,本刊记者得到确认,至少有6位村长或书记借钱给他,数额从8万元到50万元不等。

陶学军还把手伸向同事及朋友,理由基本是银行转贷资金短期拆借。本刊记者从知情人处得知至少有6名民警为陶提供担保或借款给他。借给陶学军钱最多的是吴某,连担保和借款,总共有600多万元。

关于借款去向,马平介绍说,陶学军炒权证亏掉600多万元,去年国庆期间到澳门赌博输掉30来万元。

陶学军案发后,丽水警方迅即掀起一场整顿警纪的风暴。丽水市公安局重申有关纪律,严禁民警违规违纪参与明文禁止的集资、经商活动。

法院也有人卷入集资

被房地产集资套牢的集民,来到当地法院准备起诉房产公司,想以此拿回集资款。

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法院概不受理。莲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益钦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承,凡涉及房产公司集资案件暂时都没受理。“房地产公司集资户众多,数额巨大,一起诉的话,可能会导致房产公司洗盘,集资户资金还是拿不回去,这关系到稳定问题”。

在丽水集资浪潮中,作为司法最后一道防护线的法院工作人员也受到了侵袭。知情人透露,丽水法院系统有多位工作人员涉及借贷案件。记者采访过程中,得到确认的就有丽水中院一副庭长朱某与莲都区法院副书记闵龙琪由于借贷纠纷,前者欲起诉后者,但最终被“压下”。

朱益钦说,法院工作人员诉法院工作人员的案子,不是不受理,个别案子双方处在协商阶段,能够和解最好,给他一点时间,如果当事人执意要起诉,也会受理。

记者还从知情人处得知,也是因为借款纠纷,法院有一工作人员欲起诉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目前也处在调解阶段。2008年11月,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某起诉市中院民庭副庭长何某的借款纠纷案,是当地法院受理的第一起事涉法院工作人员的案件。记者从王某处得到了确认,王某称案件至今未有宣判。

2009年1月20日,丽水市莲都区委免去了闵龙琪莲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职务,改任莲都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本刊记者从莲都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韦剑锋处得到了证实,“农历年底前,区委决定调走的,我们也不清楚,但据说是因为借贷纠纷调走的”。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3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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