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月12日讯(记者:李婧)今天,教育部网站公布了2007~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49983名学生获得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8000元。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前3名;⑤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