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建定
为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抓好企业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用餐监督管理,余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企业食堂新的监管模式,2006—2008年与泗门镇总工会、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镇教文卫办联合对余姚市泗门镇企业食堂开展了“职工满意食堂”评选活动。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确定余姚市泗门镇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食堂为“职工满意食堂”评选对象。2006年、2007年、2008年泗门镇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食堂分别为39家、40家、42家。
1.2方法
1.2.1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镇总工会、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以及镇教文卫办相关要求,共同制定《余姚市泗门镇企业“职工满意食堂”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以及《余姚市泗门镇企业职工满意度测评表》(测评表)。评选标准的评选内容包括卫生管理、工艺流程布局、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食品储藏仓库、食品加工卫生、原辅料的采购质量、环境卫生等8个方面20项指标,总分为100分。测评表的测评内容包括食堂菜类品种、新鲜度、口味、卫生、食堂人员服务态度5个项目,总分为100分。
1.2.2定级标准确定的等级分为“职工满意食堂”和“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2个级别。“职工满意食堂”单位为2年内无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当年无因违反《食品卫生法》受到卫生行政处罚,评选标准得分>90分,同时测评表得分必须>80%;“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为当年无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评选标准得分>70分,并同时测评表得分必须>60%。
1.2.3评选方法每年的4月份,泗门分所、镇总工会、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镇教文卫办4个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企业食堂按照评选标准逐个进行实地检查评比,同时对员工进行食堂菜类品种、新鲜度、口味、卫生、食堂人员服务态度满意度测评。
1.2.4认定方式对符合“职工满意食堂”标准的企业员工食堂授予“职工满意食堂”匾牌,对被评为“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2结果
2.1“职工满意食堂”等级
通过连续3年的“职工满意食堂”评选活动,职工满意食堂和创建单位数量逐年增多,共有23家次企业食堂评选为“职工满意食堂”,共有52家次企业食堂评选为“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2008年与2006年相比,职工满意食堂单位上升11.0%,尤其是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上升31.5%,非职工满意食堂(创建)单位下降42.5%.见表1。
2.2卫生达标率
依据评选标准对企业食堂的卫生管理、工艺流程布局、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食品储藏仓库、食品加工卫生、原辅料采购质量、环境卫生8个方面进行打分评估,2008年与2006年相比,各项食品卫生指标达标率分别上升18.7%、21.6%、18.3%、16.6%、21.1%、21.3%、12.8%、13.7%,表明企业食堂创建“职工满意食堂”活动后,主要卫生指标达标率逐年提高,卫生面貌显著改善,见表2。
3讨论
由于“职工满意食堂”的成效不一定会在短时间内显现,因此作为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各级政府、企业单位、企业就餐员工都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促使企业食堂的卫生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已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将实施动态管理,注重实效,建立食堂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评比一次,对达不到评选标准的予以摘牌。
“职工满意食堂”评选活动的开展,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一方面,除了卫生监督部门监管之外,还依靠政府部门力量共同参与实施,另一方面食堂卫生好不好,由企业就餐职工来反映,从而使卫生监督机构能更全面地掌握了辖区内企业食堂卫生的真实情况,可以及时消除食堂的食品卫生隐患,为企业就餐员工的饮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