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奕青
“三农”政策永远是焦点,这话一点都不错。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扩大内需,最大潜力在农村。农村发展的新一轮引擎是土地流转。
呼之欲出的改革
“农村土地问题”在两会上备受关注,致公党递交的《关于建立并完善农地流转市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突破意义。
提案指出,针对农民“不愿、不敢”的“两不”心理,应采取措施剥离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保证农民与农地、农村分离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天津等地的“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模式,引导农民有序成为城镇居民,在实践中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的提案更为务实,他的一份提案是《关于修订相关土地法规的建议》,其中提了26处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土地流转的修改问题。
蔡继明教授在实地考察多省市之后,得出结论:目前城市中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原因就是土地价格低,没有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倒逼机制。如果能推进农地流转,提高农地价格,实现农地真正的价值,一旦征地成本上升到一定程度,在土地不好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会被逼无奈地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而且,现行的很多法律法规都与农地流转改革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农地流转改革不可能在一个互相矛盾的法律环境下推进。因此,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是推进农地改革的前提。
市场静待政策明朗
陈锡文是中国最重要的农村问题专家之一,他对农地流转作了进一步解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先强调要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陈锡文强调,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中央强调长期稳定就是限制农地流转。这完全是误解。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始,中央文件就一直支持农地流转。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到15年时,就提出“鼓励耕地流转”。
事实上,在以陈锡文为代表的一些全国政协经济委员看来,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要落实执政党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承诺,要尽快落实到法律和制度上,从而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近期政府考虑的事情是,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适时启动《农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
一直倡导土地流转的专家还有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厉以宁主张农民以土地入股,由农民组成农业合作社,跟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契约关系,从商业角度来进行订货、供给原料、帮助搞农业产业化,使农民在经济建设与土地使用的矛盾中能获得长期利益,来保证他们的生活需要,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试点激活流转地
宋丰强委员是一位来自河南的农业企业家,他的企业在去年进行了土地流转试点。据他介绍,他的农业生态园来自十来个村庄。这些村庄中有部分农民愿意出租土地,由村委会出面,出租给他的农业生态园,租期30年,每年付给农民一定租金。
生态园对这些土地的生产实行统一经营,包括规划、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技术支持、市场销售等。把土地租出去的农民还可以再承包一块地回来,按照生态园要求种植生产,收获时上交农产品。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年农民的收入包括三部分:一是租金收入,二是种地收入,三是超收的作物归农民所有。今年春天北方省份大旱,农业生产受到影响,但是宋丰强的农业生态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物没有受到影响,农民收入有保障。
借用一位美国学者乔舒亚•雷默的话说,“长期以来被视为全世界最保守的中国农民,已跻身于全球最渴望革新的劳动者之列。一般说来,中国农民每过3年就完全淘汰他们所用的种子,而采取更新的、经过基因改造的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