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陈发树成了堂.吉诃德

2009-03-29 03:43徐立凡
中国经济信息 2009年21期
关键词:私权慈善事业比尔

徐立凡

仿佛一夜之间,陈发树因为83亿巨额捐赠而被千夫所指。“做中国的比尔·盖茨”,还只是个说法就几被棒杀。

论者精明地对陈发树进行了解剖。有人说:“违背常规商业逻辑之事总是让人猜疑,尤其在中国信用体系不彰的环境下。当正常的市场不得不假借国营、慈善充当保护伞时,慈善的纯度、企业的信用就值得怀疑。”有人说:“陈发树不将所谓83亿有价证券捐给独立第三方,表明这种捐赠更像一场炒作。”更有人表现出了出离的愤怒,要求把陈发树们的财富征掉:“原始的控股大股东的股票抛售是单方面的,向其征收资本利得税不会在股票交易市场上造成动荡,相反有利于减少他们的抛售行动……”官方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也罕见地介入此事,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采访时四问陈发树:“是否有避税嫌疑?捐款基数是多少?能否捐给独立第三方?如何处理股票捐赠方式?”

陈发树出师未捷名声死,反映出了一种奇怪的世故。在没有切实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怀疑陈发树的慈善初衷和商业逻辑,本身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逻辑,你非要说自己逻辑充分,那也是“疑罪从有”——那是业已失效的概念。而对于陈发树的捐款基数、捐款方向和股票捐赠方式的疑问,纯属问错了对象。陈发树只是个捐款者,不是捐款制度的制定者。退一步说,即使陈发树之举易令人生疑,他也通过基金会迅速做了修正。而这种被人认为前后矛盾的举动,未必是陈发树起初惺惺作态,后来不得已为之。说到底,根源在于规则。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现行慈善制度的缺失和落后,就是陈发树怀里那块玉。至于要求征收陈发树资本利得税的愤怒呐喊者,连基本是非观也忘了:做慈善总比不做好,做好事要加税,那叫惩善扬恶。所以发言前,得先搞清常识。

陈发树的困境至少折射出两点:一是私权理念的模糊,二是中国慈善事业生态的不友好。陈发树要怎么花钱,或者处理股票,是他自己的事,他拥有完全的支配权。这是根本。对于人家的钱说三道四,视以全民财富,而监督、质疑、棒喝,是不尊重私权的表现。今天我们可以说陈发树这样的富人,明天同样可以说更大多数的穷人。实际上,无论穷富,均属私权。私权模糊还表现在以道德观诸别人的财富消费。即使陈发树抛售完全为自己私有的股票引发了市场动荡,其大股东责任怎么认定也与道德无关。更为怪异的是,陈发树成为“道德嫌疑人”,恰恰是因为他想做道德的事。现在普植于国人头脑中的一般经验是:只要你是做慈善,背后必有不可告人之秘密。这种习惯性的不信任投票,反映出的是慈善事业的扭曲情境,因为被关注,这种扭曲被加诸陈发树身上。正常的激励机制是,即使陈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功利目的,但只要结果均符合慈善程序和惯例,他就应该得到肯定。陈发树被迫成为了堂·吉诃德——他不仅要辨析各种质疑——这是唐骏正在做的,他还得辨析慈善制度的雷区而避免再度掉入坑中。实际上,他的对手几乎无形并因此而强大。

一般有心慈善的国内企业家都视比尔·盖茨为楷模,惊奇于他做慈善如微软一样如鱼得水。比尔·盖茨的成功慈善,与其说是他智力超群。不如说是美国慈善制度更加合理。美国关于慈善基金的法律规定,每年只需花出5%的钱,剩下的95%可以用来投资,使慈善本金不断放大,从而滚动增值,继续做慈善。这就是洛克菲勒等基金能持续百年的原因。而目前中国的规定是,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资产全捐出来,那当年花掉70%,这钱大约三年就花完,此外,除了股票红利,美国可以接受股票捐赠,所捐赠股票交与理财机构评估和打理,这样,可以避免市场动荡并能确切知道你所捐价格。确定捐赠价值之后,即使以后升值,也不再算到你所捐价格头上。正是一系列具体和符合市场经济特征的法规,培育了盖茨基金。

中国目前慈善事业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有市场经济的身体,却是计划经济的心脏。这让很多有志慈善、久经市场磨练的企业家无所适从。现在,因为扩大内需的要求,重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正被热议。调节国民收入分配,重点在于一、二次分配。但是,陈发树的堂吉·诃德故事告诉我们,三次分配也必须纳入决策视野。没有一个符合市场经济环境的慈善制度重新架构,陈发树们将继续感到做慈善的畏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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