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于平
央视新址北配楼的一场大火震惊全国,笔者不禁想起了2005年8月14日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北京市鞭炮“禁改限听证会”时的情景。会议主办者原先宣称“开禁”和“禁放”的听证代表各取8名,主要是为了听取不同意见,作为决策参考。可到开会发言时我们才发现,根本没有“对等”,而是主张开禁的选了11名,主张禁放的只选了5名。即便如此,在发言时,主张完全开禁的也不过3~4名,其他7~8名意见两可。其实,在此前的预备会议上,分组召开的发言中,主张继续禁放的群众代表也占绝大多数,我在的那组16名参加者中只有3人明确表示主张开禁。此前的网上调查,有近50%的意见是继续禁放,30%主张开禁,两可约为20%。可主办方在听证会后第二天,竟违背承诺,即以意见人数作根据,对媒体说是多数代表同意“禁改限”。
接着,表决通过,代表中只有一位反对者,这与社会情况严重不符。我作为群众代表、发言者之一,发现媒体报道的问题后立即致信有关部门,希望得到纠正,但结果是泥牛入海。我又给一个参会采访的晚报记者打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无奈,说是领导定的稿,她也不情愿。
这一切是否说明,听证会召开前,有关部门早已决定开禁了呢?
其实,即使真的是多数主张开禁,政府也应保障不愿意燃放鞭炮者们要求安静休息的权利,哪怕只有一个人。政府应当采取利益分享的法则。
如今,悲剧发生,国家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优秀儿女牺牲在救火现场。肇事者当然罪责难逃,但责任仅仅是他们的吗?
(作者系当年听证会群众代表、军队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