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华
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出口方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2007年加工贸易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0.71%。从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区域分布来看,加工贸易发展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近年来虽然东部地区受土地、环境、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影响,加工贸易发展面临着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但短时期内由于中西部地区在产业配套、技术熟练工人等方面承接大规模转移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此必须促进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升级,这对我国整体加工贸易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现状特点
(一)加工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占对外贸易的绝大部分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目前已越过了简单组装而进入加工为主的阶段,并逐渐接触到了研发、营销等高附加值活动,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已成为全球生产网络体系中的重要供应商,形成了良好的转型升级态势。以广东省为例,2000年广东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11.66亿美元,到2007年增加到4034亿美元,2007年广东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16.5%,占广东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3.6%,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40.9%。
(二)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不断升级,20世纪80年代,主要以发展“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90年代,技术档次和分工档次逐步得到提高,开始由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机电产品的加工贸易逐渐居于主导地位。2000年以来,计算机、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快速增长,在加工贸易出口中的份额不断提高。总体来看,加工贸易的产业结构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升级带动了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例如广东省已经实现了由生产传统轻工业品为主的简单加工装配,发展到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装配及属地化配套生产。进入21世纪后,逐步实现由贴牌加工向委托设计生产进而向自主品牌营销转变的新阶段。2006年广东加工贸易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为78.5%和44.5%。产品结构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渐转向IT、机械、高新技术产品,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如深圳华为、中兴、TCL、美的、格兰仕等。
(三)形成了以外资企业为主体的生产网络和产业集群
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是在外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方式,外资企业在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从世界加工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已经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基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考虑,跨国公司利用各国优势,将越来越多的产品通过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在产品的各个阶段或各个部件上分工进行生产,整个生产过程在各个国家间流动进行,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加工贸易。加工贸易逐步表现为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这与原有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间垂直分工形式有很大不同。加工贸易是国际产业分工不断深化和跨国企业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及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促使大的跨国公司将我国作为其出口制造基地,从而导致了我国加工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的局面。
二、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工贸易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逐步显现出来:
(一)产业层次低,产品仍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
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分工层次呈现出低度化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首先从产业间分工角度,加工部门集中在劳动密集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虽然我国的加工贸易所涉及的产业层次逐步提高,但在加工贸易出口的结构中,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服装、玩具、鞋类依然是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主要产品。其次从产业内分工角度看,集中在相同产业内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从产品内分工角度,集中在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生产环节。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很快,但总体而言,加工环节主要仍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低端,国内价值链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国内加工贸易企业销售渠道不畅,竞争力不足
加工型贸易企业实际上只是跨国企业的一个加工车间。珠三角的加工贸易企业由于产品的销售及市场均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导致了国内市场销售渠道不畅。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大多在开发、设计环节就确定了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这些开发、设计环节多在海外进行,而国外相关设计人员对我国国内产品了解甚少,所以多指定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外生产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大多数国有和民营企业不熟悉国际市场运作和加工贸易方式,利用加工贸易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不足。
(三)核心专利技术和自有品牌缺失
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跨国公司贸易转移,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仍主要为外方所控制,外商投资企业占据加工贸易进出口主导地位,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跨国公司的大规模生产转移并未带来同步技术转移,国内产业对先进技术的吸收仍不明显。近年来加工贸易领域外商独资化趋势加强,关键技术、专利技术大多仍掌握在外商手中,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比重较低。目前我国80%以上的芯片专利、70%以上的数控机床专利、90%以上的汽车制造专利、100%的光纤制造专利均由外国引进。
(四)加工贸易国内配套能力不足,缺乏长期发展后劲
我国加工贸易生产能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低端,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国内配套能力不足,仅有的一些配套产品,生产企业也多为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相当部分处于简单的加工组装的发展阶段,对国内的中上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小,对经济的贡献有限,而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逐渐失去了发展的后劲,因而对产业结构升级作用不大。主要原因在于加工贸易产业链条短,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弱。现阶段,我国加工贸易最突出的表现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这种加工贸易模式必然导致大量需要进口(原材料)和外商控制着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我国只参与简单的加工环节,从而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真正主体是外方,使我国原有的产业基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积聚效应未得到充分释放。
三、促进我国东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要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支持的政策措施。针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国际产业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指导目录,鼓励内资企业进入国际化产业链中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环节,逐步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把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纳入到产业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提高加工增值含量,将资本投入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上去
我国加工贸易领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核心技术导致大部分加工贸易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相应下降,有的企业甚至已处在亏损边缘,加工制造环节中的增值含量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要促使加工贸易升级首先要改变产品结构,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的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或产品。走技术创新之路,努力提高产品的加工转化程度,实现加工贸易的高增值。
(三)延伸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积极向上游和下游两个方向延伸产业链,一方面引入产品研究设计、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的上游环节,向上游复杂零部件生产、产品研发延伸,通过外包服务实现由从事贴牌加工向从事委托设计生产、自有品牌营销转变;另一方面向下游的物流、金融、分销等服务环节延伸。如以保税区转型和建立保税物流园区为中心,着力发展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业务,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要通过鼓励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加工程度,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通过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推动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支持服务体系、提升产业价值链等方式,不断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四)扶持国内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培育和扶持国内配套企业的发展
在进一步发展加工贸易和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我们要大力扶持自己的跨国企业,鼓励我们的企业走出去,通过“外包”或在国外设厂等方式,让加工贸易从“引进来”变为“走出去”。对国内加工贸易料件生产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信息支持及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以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增强其竞争能力,从而延长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要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资本、营销、品牌和技术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民营企业进入外资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网络。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逐步使民营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另一方面增加其向当地企业的采购率,促进配套产业集群的形成,扩大加工贸易企业对当地下游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协作型企业。
(五)强化技术溢出效应,更好地为培育自主品牌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
充分利用加工贸易的溢出效应,提高加工企业对国外技术的吸收、消化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增强国内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能力。可考虑允许企业将加工贸易的研发费用、研发设备采购费用和设立研发中心的费用全部或部分抵扣增值税。从整体上推进我国技术水平的提升,将建立在低工资基础上的比较优势转换成为产业技术优势。积极扶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给与必要的政策支持。努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从加工组装向具有研发、设计功能以及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不断迈进,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