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与现代都市通俗文学的盛行

2009-03-20 04:15
文学教育 2009年2期
关键词:都市文学

周 松

文化生产一度意味着指向日常现实之外的一个纬度,扮演着市场以及工业文明的对立面,被尊为物欲横流之世的“人性”守护神。①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现代型城市的发展进程为文学、艺术提供了全新的反应对象以及具有全新趣味和需求的接受主体,如报纸、畅销书、电影、电视等媒介。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媒介的出现极大地推进和加速了20世纪初通俗文学的流行。

在对通俗文学的众多解说中,“与世俗沟通”是比较为学术界公认的一个说法,它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的由变化发展的社会生活的诸多因素交融、渗透所形成的“合力”作用的产物,与古典正统高雅的文学价值理念完全不同,它强调文学的消遣娱乐功能,附带着“杂以劝惩”。在概念表达上,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是指以清末民初大都市工商业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得以滋长繁荣的,在内容上以传统心理机制为核心的,在形势上继承着中国古代小说传统为模式的文人创作或经文人加工再创作的作品,在功能上侧重于趣味性、娱乐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但也顾及到‘寓教于乐的惩恶劝善效应;基于符合民族习惯的优势,形成了以广大市民层为主的读者群,是一种被视为精神消费品的,也必然会反映他们的社会价值观的商品性文学。②

中国的通俗文学,主要以通俗小说为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市通俗小说不过是文人利用群众可能接受的方式(包括语言、形式、审美趣味等等)写出来的文学性读物。20世纪最初的一、二十年里,在上海等沿海城市随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出现了较为广泛的相当规模的市民阶层,这些人包括银行职员、工商业者、店员等种种现代职业者,他们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的闲余时间里,需要轻松的读物来进行娱乐消遣,这一阶层,他们不属于“五四”新文学的圈子,而生动易读的通俗小说正合他们的口味。正如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所认为,“闲暇生活方式的普遍化和制度化为文学、艺术的商品化准备了一个潜在的广阔的市场”。③

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商业社会市场化模式的奠定,愈来愈多的人倾向于将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认定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启蒙与被启蒙者,革命者与同路人——作者的多种文化身份均被弃置不顾,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供求关系被单独提取出来,并且纳入商品流通形势。印数和版税比例规范、作家与商业结构的利润比例之后,读者就是市场的主角了。按照行之有效的消费原则,“读者就是上帝”,几乎是一个必然的口号。读者的旨意界定一切,如果作品的主题和形式超出了读者的视野,他们的拒绝购买便是一直毫不客气的否决。这时,尽管以维护经典体系为己任的文学体制仍然对通俗文学不屑一顾,然而,后者却常常以市场宠儿的姿态占尽风光。

在经济社会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模式无形地压缩了文学的功能。文学的主要意义不再是教育、启蒙、反抗、批判或者开启一个异于现实的纬度——通俗文学主要承担社会的娱乐性消费。正如弗·詹姆逊所说的那样,这时的通俗文学已经远远超出了质朴的传统民间文化范畴。④

这也正是现代都市通俗文学迅速繁荣的世俗化的文化环境。如同商品生产的更新换代一样,作为一种商品的诱饵,投入市场的通俗文学也要精致新颖,才能够赢得读者即消费者的肯定,就不得不在趣味性方面下功夫。通俗小说没有要苦心孤旨地企求突破传统,其指标是趣味性与适当深度的结合,紧张的情节,曲折的故事,欲罢不能的悬念,释卷之后洞悉谜底的快感以及毫不含糊的价值判断——这一切均可以视为通俗文学生产的基本框架。这些通俗小说只是寄生于现代传媒体制的一种通俗读物,它固然具有都市传媒体制的政治属性,但毕竟又属于一种商业行为,它自然要顾及到都市读者的社会情绪和审美趣味的变化趋向,所以都市通俗小说小心翼翼地在官方旨意和民众趣味之间走钢丝,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及时找出官方与民众的共同欲望来加以渲染,尽量迎合民众的喜好,现在想来也实属不易。

小说流派当中,声势最旺的莫过于“鸳鸯蝴蝶派”和“礼拜六派”。被称为“鸳湖派”,正是因为这派小说是以言情为主,“礼拜六派”这一名称的得名来自于杂志的《礼拜六》,也是言情小说杂志。“鸳”的四大说部是《玉梨魂》、《啼笑因缘》、《广陵潮》、《江湖七侠》,四部里有三部都是言情小说或社会言情小说,这些小说强调文学的消遣性和游戏性,有意识地迎合都市市民的陈旧趣味,正像《礼拜六》在发刊词里所说的,他们的刊物能够使人“一卷在手,尘虑皆忘”,以及给人以“又轻松,又有趣”的阅读快感;更有如穆时英、刘呐鸥等人的作品更强烈地表达了现代都市青年的审美感受,无论是都市生活场景的高雅性和传奇性,表现手段的新奇性和刺激性,还是现代男女的情爱内容及其方式的描写,都在很大程度上,明显看出城市化进程对传统文化的冲击。

考察过一定数量的通俗小说之后会发现,某些题材长久不衰:惊险、侦探、情爱、恐怖、黑暗暴露、名人传记、异国情调、宫闺密事,正如托多罗夫所指出的那样,通俗文学时常是某种模式的化身。可以看到,通俗文学的作坊里面存放了许多制作故事所习用的“文学模式”: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模式;多角爱情与有情人终成眷属模式;蒙冤与复仇模式;血缘纠葛模式;追捕与饭追捕模式;缉拿者与凶手身份逆转模式……这些模式内部包含了人物的位置,行动起讫与冲突程序的大致规定。尽管不同的故事之中人物各异,然而,一旦投入这些模式运行,这些人物所产生的功能却十分相近,这些模式的兼并,组合时常制造出某些更为复杂的编码方式。如果说,经典体系对于僵固的模式怀有高度的戒备和厌恶,那么,通俗文学却常常利用这些模式将人们所关注的材料组织成熟悉的故事。这些文学模式的风行可以追溯人们的无意识心理,性和暴力的冲动可能是某种重要的添加剂。或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恰恰是这种无意识心理有效地庇护了一大批情节雷同的作品反复印行。

通俗文学在历史上曾被一些严肃的艺术家所不屑和看低,但它的确是商品社会的产物,虽然大多数是粗制滥造的作品,但也不乏有特色的作品,而且,这些作品对现代小说的成长是有较大的帮助的。譬如,像《九命奇冤》这类作品,在小说结构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事实上,在通俗文学发展过程中,有不少作家的成长离不开通俗文学的帮助。如:现代作家刘半农、叶圣陶、施蛰存和张爱玲等。多多少少都与鸳鸯蝴蝶派小说有联系,有的是在模仿这些小说的笔法开始文学创作,有的是在鸳鸯蝴蝶派的主持的文学杂志上刊发作品而逐渐为人熟悉。

一旦进入到文学的操作过程和流通过程领域,都市通俗文学的优势凸现。当新文学成为主潮后,那些在政治上拥护共和反对复辟的知识分子就成了思想道德领域的保守派,他们与“五四”一代思想文化上的反叛者相比,更容易为文化政策上趋向保守的各界民国政府所接受,由他们控制现代都市文化运动的主要工具——报纸、杂志、画报、电影等领域,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作品大都用连载的方式发表于小报杂志或大报的副刊中,有些较有影响的作家甚至可以同时为几家副刊所连载,一旦获得成功马上被改编为连环图画、电影和戏曲脚本,迅速在读者中流传开来。这当然不能绝对的说他们比新文学更接近大众,而是他们掌握了更多的合法舆论工具——这恰恰是与现代化的都市体制分不开的,与马克思“生产理论”所认为的一点颇有相通之处,即“印刷出版术的发明及其广泛的应用是催化剂,它使得文学艺术的商品化和作为社会生产部类的‘艺术生产终于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⑤

由此看来,这种富有现代意味的城市化进程给文学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它为通俗文学的发展披荆斩棘,得以让通俗文学在我国20世纪初以比较从容的姿态登上了当时颇为混乱的文学舞台。而今,城市化进程在中国仍然处于成长阶段,城市化过程中,人的审美经验的转变,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城市中的商品经济对文学的影响,往往使敏感的艺术家和批判家看到商品经济与文学情怀相抵触,甚至是矛盾的方面,但从历史上通俗文学的发展情况来看,商品经济与文学的生存环境未必就是一种抵触的关系,我甚至以为商品经济所寻求的市场经济意识,在文学方面反倒能够不断产生一种创新的机制,当然,这又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范畴。

参考文献:

①雷蒙德·威廉斯,《文化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②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丛书》总序,南京出版社,1994年版。

③李益荪,《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新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④弗·詹姆逊,《大众文化的具体化和乌托邦》,王济民译,见《快感文化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⑤李益荪,《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新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周松,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广播影视文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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