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淼
邓小平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早在1928年年仅24岁时,他就已经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担任党政军主要领导期间,邓小平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工作,对于金融工作有许多深刻精彩的论述。
一、邓小平金融理论的产生(1931~1948)
中国金融体制渊源最早可以上溯至1926年10月在湖南衡山县成立的“柴山州特区第一农民银行”,该银行属于国共合作的产物,但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有限。在中国共产党中,邓小平是最早意识到银行重要作用的少数人之一。1929年夏,他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前往广西领导起义,并先后创建了右江和左江根据地。这时候的邓小平就提出设立农业银行来帮助贫农的构想,但因没有筹到款只好放弃。
1931年邓小平到达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他亲眼目睹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的光荣诞生。1932年3月依照此前全国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新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并于当年7月7日发行了统一的纸币。苏维埃国家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吸收存款、集中资金;发放贷款,支持生产;发行货币,调节苏区金融。
八年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急剧贬值,通货膨胀严重。我党各主要敌后抗日根据地都建立了相对独立、分别管理的银行,如中央所在地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山东根据地的北海银行等。邓小平则在自己领导下的晋冀豫边区建立了冀南银行。他深刻认识到货币金融工作对于政治和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亲自主持制定了根据地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为打击伪钞,冀南银行发行了冀南钞票,对此邓小平强调指出:“我们的货币政策,也是发展生产与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货币政策的原则,是打击伪钞保护法币。我们鉴于敌人大发伪钞,掌握法币,大量掠夺人民物资的危险,所以发行了冀南钞票,作为本战略区的地方本币。实行的结果,打击了敌人利用法币的阴谋,缩小了伪钞的市场,强化了对敌经济斗争的阵容,给了根据地经济建设以有力的保障。”短短一段话,却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既阐明了货币政策的重要性,指出了货币政策的原则,又确定了货币发行方针。
邓小平不仅从微观上主持制定根据地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而且在宏观上还对经济机关和银行的作用作了深入的思考。1948年,解放战争进展迅速,各解放区很快连成一片,这就要求尽快统一全国的货币,使货币流通畅通,以促进物资交流,支持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先是华北解放区的冀南银行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后以华北银行为基础,联合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组成了中国人民银行,并于当年12月1日在石家庄宣布正式成立,发行人民币。中国人民自己的国家银行开始履行它神圣的职能,成为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和全国的信贷、结算、现金出纳中心,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已发展到一个统一正规的新阶段。
二、邓小平金融理论的形成(1949~1976)
革命战争时期,邓小平的军事领导才能、把握经济和金融工作的才能得到充分地展现。战争结束以后,“跳下马背”的邓小平又积极投身于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建设工作之中。
对于新解放区,整顿货币市场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1949年3月,邓小平受命担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财经委主任。在即将进驻上海之时,邓小平就给毛泽东打报告,强调在接管城市方面问题最多,表现得最普遍和最复杂的就是金融及市场问题。他敏锐地察觉到伪金圆券问题已不严重,主要是对付银元的斗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上海之后,邓小平与陈云一起打了一场漂亮的金融战役:一是收兑并肃清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金圆券;二是禁止金、银、外币自由流通,由中国人民银行举办折实存款、挂牌收兑金、银、外币,并发行人民币;三是果断采用强硬手段查封了银元交易中心上海证券大楼,并突击清查了地下钱庄,使人民币在上海站稳了脚跟,结束了此前金融混乱的局面。
上海金融战役刚打完,邓小平又和刘伯承一起率部进军大西南,开始担任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兼财经委主任。他亲自抽调有经验的干部组成财经工作领导机构,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各中央局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紧财政金融经济工作,不得以为只是财经业务机关的工作而稍有放松”的指示,并且进一步强调:“我们从入城那天起,就应该把领导精力转向城市,着手整理和迅速恢复被敌人破坏的人民经济生活,稳定金融市场。”邓小平及时主持召开西南局财经委会议,提出加强税收、紧缩通货、减少支出等措施,解决了西南解放区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后,即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为此中央决定将邓小平调到北京,担任政务院(1954年改称国务院)副总理,从此邓小平开始成为周恩来的得力助手。1953年8月,他又兼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和财政部部长。他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密切配合,通盘协调和指导全国各省、区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政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新中国的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管理,采取各项措施实现了现金大量回笼,在财政和贸易部门的配合下迅速稳定了市场物价,基本扭转了金融市场混乱的局面。
从1953年起,新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集中主要力量保证重工业建设。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新中国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家金融和货币发行的管理机构,又是统一经营各项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1954年10月直接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成为经营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的国家专业银行。
1958~196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跃进”时期,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金融工作脱离实际,瞎指挥、浮夸风等大大膨胀,金融管理松弛,信贷失控和货币发行大量增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被撤销,国内保险业务也被勒令停止,这些做法都给国民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包括邓小平在内的中央领导很快就意识到必须尽快纠正这些做法,决定从1961年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且重新重视发挥银行的作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决定》等文件相继发布,对银行信贷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进,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邓小平金融理论的发展(1977~1997)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邓小平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当时的形势十分严峻,整个国家问题成堆,亟待解决。他一出来工作,就表现出作为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在千头万绪中抓住具有决定意义的环节,首先推动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支持和领导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9月,邓小平出访朝鲜后视察东北。在辽宁,他指出:“我们要根据现在的国际国内条件,敢于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千万不要搞‘禁区。‘禁区的害处是使人们思想僵化,不敢根据自己的条件考虑问题。”“我们太穷了,太落后了,老实说对不起人民。我们现在必须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一个是实事求是,一个是怎样高举,一个是怎样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他要求各地和各部门尽快把工作重点转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上来。
邓小平一方面为1979年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他还对金融体制做出了许多重要的指示。同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习仲勋、杨尚昆向邓小平建议在邻近港澳的深圳、珠海、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他表示赞同,并就建设资金来源提出了自己的独特想法:“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不断发展,邓小平对于银行的改革,对于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怎样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对于整个金融工作,有了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深刻的认识。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邓小平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这实际上是一场革命。”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邓小平不仅要求金融业本身要改革,而且强调他们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同年12月19日,邓小平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当前经济情况和第二年改革设想时明确提出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对金融问题,我们知识不足,可以聘请外国专家做顾问嘛。”他深刻地指出我们几十年计划经济条件下金融体制的主要弊端,指明银行长期不为经济建设服务,不抓经济的主要原因,反复强调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要使银行成为我国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
1991年2月,邓小平亲临上海浦东视察。他同意在浦东开发中“金融先行”的做法。他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他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中国的金融中心。从此,上海的金融事业开始迅速腾飞,它没有辜负邓小平的期望,现已建设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之一。
1992年初,针对有人批评市场化改革,把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提高到两条道路的斗争上,从而导致包括金融体制改革在内的改革开放压力重重,邓小平踏上南巡之路,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即著名的南方谈话。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经验,从理论上回答了一系列重大问题。以这次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国的经济制度从此进入了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新阶段。同时,建立市场经济又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事业的蓬勃发展。1993年7月,国务院一举推出金融、财税、投资、外贸及外汇五大体制改革方案,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及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开始逐步建立。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