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琳
[摘要]近代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是近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而长期以来对近代中国文物保护历程的研究重视不够,没有在近代中国文化史研究中占有相应的位置。本文将就近代中国的文物保护与文化建设的关系进行梳理,指出近代中国文物保护是挽救民族文化危机的重要表现,为建设中国新学问打下基础,并促进了中国具有专门文物保护和研究职能的学术群体出现,是近代中国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文物保护,文化建设,近代中国文化史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18—0024—06
中国的文物保护思想的萌芽和文物保护法规的制定有悠久历史。在《孔子家政·刑政》中即有“古迹为物,所以志景仰而留凭吊也……应一律保存”的语句。至清代,以《大清律例》为主体的法律中有许多关于文物保护的条文。从保护的范围来看,包括帝王宗庙、陵寝、宫殿;地方庙宇、佛像、碑石、造像;私人墓冢、藏物等诸多方面。而就文物研究来说,则以金石学为根本,研究对象涉及:“以钟鼎彝器为大宗,旁及兵器、度量衡器、符玺、钱币、镜鉴等物”和“以碑碣墓志为大宗,旁及摩崖、造像、经幢、驻础、石阙等物”。
然而,古代中国对文物进行保护和研究的范围是有限的,所保护的文物、古籍多是封建统治阶级权力、地位和财富的象征,与近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不可同日而语。近代以来,随着近代民族危机逐步加深,文物保护不可避免带有民族主义色彩,具有反抗西方列强文化掠夺的内容,构成近代中国文化建设的独特方面。
一、成为挽救民族文化危机的重要表现
文物是研究中国历史最为直观的史料,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存在的明证。郑振铎就指出,“每一个民族文化的特征,最好的表现,便在各时代遗留下来的古文物、古文书上。……古文物、古文书便是民族文化的眼珠子。凡对于人类文化、民族文化有一点爱护之心的,便都会爱护这些自己民族所遗留下来的古文物、古文书。”近代以来,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和文化危机,保护和研究中国的历史文物成为近代抵抗西方文化侵略,挽救中华民族危机和文化危机的重要表现。
19世纪末,“欧化”之风盛行,文化认同危机日趋严重,将“学说、器物,皆以外至者为尚,张目四眙,俨若国中无一物,可以当其爱恋者。”为警醒国人、启发国民爱国情感,许多有识之士把目光转向弘扬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上。康有为指出:“古物存,可令国增文明。古物存,可知民敬贤英。古物存,能令民心感兴。吁嗟印、埃、雅、罗之能存古物兮,中国乃扫荡而尽平。甚哉,吾民负文化之明”的感叹。一些学者将爱“国学”与爱国心统一起来,认为“国学与爱国心相倚何?……真爱国者,必使吾国之历史、之现状、之特质,日出于吾心目中,然后其爱乃发于自然”。1905年,邓实、黄节等人在上海成立以“研究国学、保存国粹”为宗旨的“国学保存会”。在“保种、爱国、存学”的旗号下,国粹派痛惜“古贤真迹流之海外不可数计”,“为人子孙不能保其先人遗物,至嗜利不惜畀之外人,此真狗彘不食”。他们大力搜求、保存文物史籍,并通过出版《国粹学报》、《国学丛书》、《风雨楼丛书》等使之推广流传。国粹派还认识到“我国若不定古物保存律,恐不数十年古物荡尽矣,可不惧哉”!提出了要借助国家力量颁布文物法规,防止文物外流的建议。
清末新政改革时期,凭借国家权力保护文物、古迹的行动逐步开展起来,并逐步发展成为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1906年11月,清朝政府重新更定官制,将新政初期设立的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保护古物古迹由民政部营缮司负责。1909年民政部上《保存古物推广办法折》,要求各省督抚详查境内所有周秦以来碑碣、石幢、石磬、造像及石刻古画、摩崖字迹的分布、种类、内容、残缺等情形,咨部存案备核;民政部还详订章程:严禁盗卖文物,违者课以重罚,并处地方官失察之罪;号召各省创设博物馆,以收藏文物,妥善保护。除民政部外,学部有专门庶务科管理图书馆、博物馆、天文台、气象台等事。其最为瞩目的成绩是抢救了内阁大库文书和敦煌石室遗书,保存了明清历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和珍贵的文化遗产。
北洋政府时期,政府因“中国文化最古,艺术最精,凡国家之所留贻,社会之所珍护,非但供考古之研究,实关于国粹之保存”,遂开始制定保护文物的详细政策条规,并突出其在文化建设的层面上的积极意义。在新文化运动感召下,政府创建了图书馆,大量收集和整理古籍、古物,还把创建博物馆,引导民众珍视和保存文物,激发民众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作为新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南京国民政府在倡导复兴传统文化的同时,对保存和研究文物尤为重视。在其看来,“我国以五千年宏伟博大之国,先民事物所遗留及于吾人者,悉为先民精力之所寄,或有助于学术之探讨,或有益于艺事之改进。缅想前哲作式来兹,如欲阐扬文化,须认识此种固有之文化;如欲复兴民族必须认识此种民族之历史,盖无疑义也。”基于此种认识,1934年南京政府设立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将全国的古物保管、研究及发掘事宜统一管理,并进一步将文物保护法规系统化,科学化,试图以此使“于文化复兴,用资裨益,历史精神,有所凭依,发扬民族之意识,增进教育之美化。”
从1910年民政部发布《保护古物推广办法折》到30年代中期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古物保存法》《古物保存法实施细则》《采掘古物规则》《古物出国护照规则》及《外国学术团体或私人参加采掘古物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条规的出台,使得近代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至此,政府在普通民众中间初步树立了文物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强化民众的文化认同意识,激励爱国精神作出了贡献。正如古物保管委员会主任张继所说:“古物为先民文化之结晶,又为历史之实证。欲发扬民族之精神,宜先明过去之历史文化;欲研究历史文化,非取资于古物不为功。是则古物者,固民族精神之所寄托,保管之责,乌可忽哉?”
二、为建设中国之新学问打下基础
20世纪初,包括殷墟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地之简牍、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唐人所书卷轴、内阁大库之书籍档案、中国境内之古外族遗文在内的五项“学术最大之新发现”震惊了世界。而“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因此这个时期为建设中国之新学问打下了基础。中国学者在对文物进行保护、研究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这些新发现不仅仅作为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受到妥善保护,它们更是珍贵的历史资料,是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20世纪初实用主义观点在中国的传播使得一些学者对文物的认知发生了改变。一些学者不大同意把文物作为民族遗产放进博物馆,由一些够格的古玩爱好者来研究。郑振铎就
指出:“保存古物云云,并不是简单的“保存”,而是要应有着所保存着的古物而作为继续发展之研究资源的。”注重文物实用功能的态度拓展了学者的视野。随着中国学者不断拓展文物研究的学术领域,文物逐步摆脱了古董的简单概念,而作为一种新的文化资源被学者们看重。
其次,促使中国建立自己的学术体系。丰富而珍贵的中国文物很快在国际东方学、考古学、语言学等领域引起了轰动,随着西方考古学在中国的传播,中国学者积极投入到以新考古发现为新材料的新学科的研究中。到五四前后,中国社会科学化的进程取得初步进展,负笈海外的丁文江、翁文灏、李四光、李济、杨仲键等一批古地质学、古生物学、古人类学学者相继归国,带来较为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方法,促进了中国社会开展新学科建设。在他们的带领下,对考古发掘新材料的研究领域扩大,成果显著。大规模的殷墟发掘,使得古文字学得到发展;对青铜器的考古发掘与保存为金文的研究开拓出了新天地;对敦煌文物与流沙汉简的研究和整理,开启了敦煌学和简牍学基础。史前遗址与新石器时代遗迹的调查发掘与保护,为中国的古生物学和古地质学研究奠定基础;对地面古建筑文物的重视,推动了科学的古建筑学产生。考古学、古文字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古地质学等领域产生的大批文化精英,使中国逐渐摆脱了受外国学术力量控制的被动局面,建立了自己的学术体系。
最后,在学术研究方面表现为注重现实问题,讲求实地调查,从而增强了学术研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顾颉刚与傅斯年共同创办语言历史研究所时曾强调:“我们要实地搜罗材料,到民众中寻方言,到古文化的遗址中去发掘,到各种的人间上海去采风问俗,建设许多的新学问。”1936—1937年,顾颉刚在燕京大学开设了《古迹与古物调查实习》课程,规定每两三个星期就要利用周末的时间进行一次现场实习,如参观古建筑、古园林和考古发现、古迹古物等。这种对中国境内古物、古建筑的调查使得国人对中国文物古迹分布和研究现状有了全面了解,成为新中国设立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
总之,近代学者要求的是“我们希望搞清的时代是文化的时代而非遗物的时代”。实用的精神,科学的方法,以及文物保护所关联的多学科内容,促使20世纪初形成了一个建设中国之新学问的年代,丰富了近代中国文化建设内容。
三、促进具有专门文物保护和研究职能的近代学术群体出现
保护和研究古代文化遗产的历史在我国久已有之,但“封闭之习过深,凡属文艺之精奥,大都私于一姓,匿不示人”。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力量,文物私藏经常导致重要文化资源的流失。20世纪初,公藏思想伴随着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和资产阶级文化的传播在中国萌芽。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学是公物,古物是公器,亦万难把持在一二个人的手中。为了爱护古物,发展学术,也应化私为公。”发展文化建设和学术研究的角度,有不少学者倾向于建立专门学术研究机构。梁启超就曾指出:“凡一学术之发达,必须为公开的且趣味的研究,又必须其研究资料比较的丰富……此其事非赖有种种公共研究机关——若学校若学会若报馆者,则不足以收互助之效,而光大其业也。”这样,在近代文化建设的要求下,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各种具有文物保护和研究功能的学术团体相继成立,为近代中国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持。
(一)博物馆成为文物保护和教育的新场所
近代的专门文物保护单位以博物馆为最专业。其基本功能是收藏、保护和研究文物,并为民众提供教育场所。
19世纪末20世纪初,维新人士就在提倡兴办新式教育以开启民智的过程中,提出了兴建现代化博物馆的主张,并已有筹力、博物馆的尝试,如张謇在江苏省南通建立了南通博物苑。
民国初创,随着在政府当职的西化知识分子的增多,政府对兴建博物馆,开展文物调查和研究,倡扬民族固有文化日益重视,而在当时,“博物馆的含义,已从古物的仓库演变而为科学的宝库”。1912年教育部筹办历史博物馆,并于1926年开馆。1914年内政部将奉天热河行宫的文物运到北京故宫三殿,成立古物陈列所,收藏文物10万余件。1925年10月,北京故宫博物院开放,设立古物和图书二馆。1928年在河南开封市建立河南博物院。1929年在浙江省杭州市建成西湖博物馆。据统计,到1936年中国博物馆已经达到77所。由于博物馆“能依据其固定目标,收集材料,以科学方法保存,使其历久不坏,以供现在及往后之用”,因此“博物馆保存之力,至为伟大,举世皆已承认”。
博物馆事业迅速发展,为博物馆团体建立创造了条件。1934年,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北平图书馆馆长兼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袁同礼、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傅斯年等开始在博物馆界筹议协会事宜。其后,丁文江、王献唐、马衡、朱启钤、任鸿隽等人发起成立了以“发展博物馆事业,并谋博物馆之互助为宗旨”的中国博物馆协会。此会认为:“欲使先民之遗迹永久保存,固有之文化日新又新,则博物馆之建设实为今日最迫切之需求”;“博物馆在教育上之价值几倍于学校,是以先进各国于博物馆之设立提倡,不遗余力,收效之宏,堪资借镜”;“博物馆者,静的方面可以为文化之保管人,社会教育之良导师,动的方面并可以为国家边陲筹长治久安之策”。博物馆协会“于文物之保存,教育之扶翼,国家之前途,胥有裨益”的目标,明确说明了博物馆在发展传统文化,辅助教育、文化建设和引导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
(二)图书馆——兼具文物、古籍保护和教育职能的机构
近代图书馆的创立是推行新政、教育人才的一种手段。在1910年学部拟定《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规定:“保存国粹,造就通才,以备硕学专家研究学艺,学士人检阅考证之用。”辛亥革命后,政府大力提倡社会教育,图书馆的发展步伐加快。近代中国的大多数国立和省立图书馆都注重收藏中文旧籍。例如以清末四大藏书家之一的丁氏“八千卷楼”为基础的江苏国学图书馆,以文渊阁《四库全书》为根本的浙江省立图书馆,等等。民国之后,这些图书馆成为保护古籍,保存国学,研究国粹的重要场所。除了保藏古籍外,图书馆也收藏文物。如国立中央图书馆曾斥资购得天津孟氏所藏一批石刻拓片等珍贵资料,国立北平图书馆亦收藏敦煌写经9000余卷。图书馆的发展推动了全国性图书馆协会成立。1925年,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并建议对善本书进行全国调查。1936年7月袁同礼在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华图书馆协会联合年会上提出对“历史文化之古物、图书,均应博搜广求,考订说明,以供民众之观摩”的思想,进一步说明了对文物和古籍保护与提高民众素质之间的关系。
(三)具有考古、文物保护和研究职能的近代学术团体出现
在近代具有考古、文物保护和研究职能的学
术团体中最有影响的,是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的考古学研究室,清华大学国学科和中国科学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他们在20世纪上半期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积累了文物保护的技术和知识,为文物、古迹的调查研究和保护作出了贡献。
北京大学国学门草创之初首先设立考古学研究室,聘请曾长期旅居日本的罗振玉为通信导师,并多方搜求古物,积极寻求与校外相关机构建立联系。1923年5月,考古学研究室下设古迹古物调查会。从设立考古学研究室到考古学会成立,国学门一方面从事古器物的收集,一方面计划出版有关古器物的著述与图录,为推动古迹、古物调查、发掘及保存研究,整理和保护清内阁大库遗存的明清史料作出了重要贡献。
1926年清华大学组建了考古学陈列室,决定开展考古调查和发掘,希望借此“唤起社会人士对于古物的保存与研究”,“使国家遗留的瑰宝永远为后代人所珍惜”。由于“顾国内大学,曾无一校有中国美术的专系”,因而清华大学认为有必要“在大学设立专系,并创办大学博物馆”。后来,清华大学曾将其在山西考古发掘的部分文物陈列在文物陈列室中,供学者和学生参观,并准备于国立博物馆成立后归其永久保存。
1928年10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由傅斯年负责。下设考古组由李济任主任,语言组由赵元任担任主任。在1928—1937年间,历史语言研究所进行了殷墟的15次考古发掘、内阁大库档案的收藏整理、大量的民族学资料调查工作,成绩斐然。尤其是对殷墟的发掘更是针对欧美和日本大量考古学家注目殷墟,收买甲骨片和古器物的应急之举,有效地保护了这部分文物。
除以上三个机构外,各地方和政府机构下属的学术团体也很多。如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中国地质调查所新生代研究室、山东省古迹研究会、河南古迹研究会,等等。此外,一些学者自觉组织起来加入文物保护和研究的行列。如1923年5月,丁文江、张元济、罗振玉等发起成立“古物研究社”。1934年6月,容庚与徐中舒、董作宾等发起“金石学会”。由梁思成担任法式部主任的中国营造学社在中国古建筑的保护方面更是成绩卓著。其中梁思成曾调查河北正定等处古建筑、古文物,开创了我国古建筑调查的先河。营造学社认为:“以客观的学术调查与研究唤醒社会,助长保存趋势……这工作即使为逆时代的理论,他却与在大火之中抢救宝器名画同样有急不容缓的性质。这是珍护我国可贵文物的一种神圣义务”。反映了近代学者对近代文物古迹保护的关注和重视。
文物保护的迫切需求促使近代学术团体走向联合。由于文物保护工作“均非又负责之机关,充分之经费,相当之人材,长久之时日,莫能举办”。因此,近代学界提出,“为了我们的学问计,我们应该赶快联合起来,做有系统,有意的、有方法的发掘工作”。如国学门的古迹古物调查会在发展会员时曾特别强调:“应网罗地质学、人类学、金石学、文字学、美术史、宗教史、文明史、土俗、动物、化学各项专门人材协力合作。”比外,文物流失的严重现状也使得各学术团体不得不联合进行调查和研究。如1927年4月,在瑞典的学者斯文赫定再次拟组织远征队前往新疆考察之际,北平的学术团体“痛从前国权之损失,惧科学材料之散佚,谋吾子孙将来研究之利便”,遂由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国立历史博物馆,国立京师图书馆,中央观象台,古物陈列所,故宫博物院,清华学校研究院,中国天文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北京图书馆,中国画学研究会,中华图书协会组成以“保存国境内所有之材料为主旨。以古物,古迹,美术品,及其他科学上之重要及罕有材料为范围”的中国学术团体协会,有效地监督了其在中国境内的考古行为,为保护和研究中国的文物做出了积极努力。
总之,由于中国近代社会的历史特点,使得近代中国的文物保护运动走上以政府直属部门为指导,各博物馆、图书馆、学术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个人收藏等形式相结合的过程,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全民族的运动。
结语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是近代中国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近代文化思想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护文物可以看作维护前代精粹,开启民智,增进社会文明的必备良药,是对文化启蒙的有力补充和支持;从近代文物保护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近代的文物保护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文物保护由私藏走向公藏,文物保护进入以学术研究为中心,结合收藏、鉴赏、研究、教育多方面的构成体系。除政府职能机关外,文物保护的部门涵盖了博物馆、图书馆、研究所、学会等学术机关和部门,使得文物保护在近代成为一个群体行为。对近代中国文物保护的过程和思想的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了解近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历程,完善近代中国文化史的内容。
[作者简介]江琳,女,1971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国家博物馆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代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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