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与“别宅妇”轶事

2009-03-10 06:01
今参考 2009年2期
关键词:李建成魏征李世民

对于男人而言,美女是巨大的诱惑力量,作为拥有权力的人,在这方面有所逾越,往往被视为人之常情。在制度上,为了保证皇帝子嗣繁衍,所以规定皇帝拥有比较多的嫔妃,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合情合法的事情。但是,当魏征提出异议之后,李世民立刻改正。这是因为国家的信誉而放弃个人的意愿。这种事情,就是常人也难以办到,而拥有最高权力的人却能做到,所以令人感叹。

归还美人

贞观之初的某一天,唐太宗很高兴,散朝之后请了门下省的副长官王珪等几个大臣喝酒。王珪是前太子李建成手下的大臣,玄武门事变后,他也跟魏征一样,接受了唐太宗李世民的招安,成为贞观时代著名的大臣。

唐太宗这天请客,有美人在座,帮助皇帝里外张罗。王珪等人一看就能明白,这是皇帝的女人。可是,大家怎么就不认识眼前这一位啊?

看着大家疑惑的眼神,唐太宗就主动给大家介绍:“她啊,是庐江王李瑗的夫人。”

庐江王是李建成的人。在唐高祖的时候,太子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争夺未来皇权,拉帮结派,不遗余力。李建成安排他当了幽州(今北京)都督,当地最高的军政长官。玄武门事变,李建成被杀。掌权的李世民派人通知幽州都督李瑗到长安报到。李瑗没了主意,找自己的手下王君廓商量。王君廓说:“你去长安凶多吉少。再说,哪有手中拥有三万兵马而任人宰割的呢?”于是,在王君廓的忽悠下,李瑗决定起兵反抗李世民。他还没准备好,王君廓就领人把他干掉了。于是王君廓立功,成了幽州都督。李瑗成了王君廓升官的一个台阶。而李瑗的夫人,根据法令规定,只好到长安,作为罪犯家属,没入掖庭。那是专门给宫廷服务的一个部门,宫廷的粗活都由她们完成。

李世民接着给大家介绍庐江王的夫人的来历。原来,这位美人,在庐江王之前曾经嫁过人。庐江王到幽州任都督后,发现了这个美人,于是杀夫夺妻。李世民很有感触地跟大家说:“庐江不道,贼杀其夫而纳其室。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

美人的来历清楚了。但是皇帝陛下跟这位美人,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很显然,是一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位美人,用唐代的概念描述,她就是唐太宗的“别宅妇”。所谓“别宅妇”,就是男人婚外的同居情人,现在通俗的说法就是“二奶”。唐朝至少玄宗在位的时候,专门发过文件,大官养“别宅妇”,是要受到贬官处分的。

看见皇帝美滋滋的样子,在座大臣有点发晕:面对皇帝的不道德,大臣怎么办?说还是不说?

王珪决定发表意见。他正襟危坐地问唐太宗:“陛下以为庐江王做的是对呢,还是不对呢?”

太宗曰:“杀其人而取其妻,卿乃问朕是非,什么意思?”

王珪于是引证古代齐桓公的例证,说明有一种情况是“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就是说,知道什么是对的,但是不采用,知道什么是错的,但是不能改掉。王珪说:“今此妇人尚在左右,臣窃以为圣心是之,陛下若以为非,所谓知恶而不去也。”王珪的意思是说:如果皇上知道庐江王做得不对,就应该改正。可是现在美人在侧,说明皇上心里是肯定庐江王的。

如果唐太宗辩护,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毕竟唐太宗没有杀人夺妻。按照法律规定,罪人的家属没人掖庭,庐江王的夫人也成为罪人,丧失了平民资格。李世民把她安排在自己身边,从美人个人角度来讲,还是一种解放。在皇帝身边伺候皇上,当然比在掖庭劳动好多了。

可是,听了王珪的话,李世民没有自我辩护,而是“称为至善,遽令以美人还其亲族”。唐太宗称赞了王珪,立刻把美人归还给了她的家族。这件事情,几乎就是皇帝的隐私。王珪作为一个臣下,去干涉皇帝的私生活,是不是有一点过分?但是,奇怪的是王珪就是敢于谏议,而皇帝呢,不但没有勃然大怒,反而立刻改正。这是为什么?

因为皇帝的形象就是国家的形象,皇帝的作用就是榜样的作用。王珪明白这个道理,皇帝也明白这个道理。君臣之间有这个共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论是皇帝还是国家,犯错都不要紧,关键是能够知错就改。如果能够在事情发生之前注意到问题所在,尽早避免错误.当然更有利于国家的形象,更有助于国家的威信。

取消婚姻

贞观八年,唐太宗要娶一位新的夫人,是郑仁基的女儿。大约十六七岁,容貌出众,无人能比。长孙皇后长期身体不好,而皇帝的后宫还有这么一个空额。于是,在长孙皇后的积极努力下,与郑家准备结婚。太宗当然也高兴。诏书已出,策使未发。策使就是奉皇帝命令到郑家正式宣布的使节,一般都要宰相等充任。皇宫也已经打扫干净,皇帝要结婚,当然一派喜气洋洋。

正在这个时候,魏征听到一种传闻,说郑氏女已经许配给陆爽,赶快向皇帝报告。魏征说:“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太宗闻听,大吃一惊,立刻下令停止,策使也不派发了,乃令女还旧夫。

皇帝结婚这样的大事,哪能说停就停昵?于是众位大臣纷纷出面表示反对。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御史大夫韦挺等云:“郑氏女嫁给陆氏,证据并不明显,皇帝的结婚大礼已经进行,不可中止。”那个陆爽也上表说:“父亲在世的时候,确实与郑家有往来,也有赠送资财的事情,没有涉及婚姻的事,外人不知,妄有此说。”有了当事人陆爽的强证,大臣们于是纷纷劝进。太宗现在疑惑了,问魏征:“陆氏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魏征说:“我看,他是怕日后遭受打击,所以才这样说,不足为怪。”太宗于是下旨:“现在听说郑氏之女之前已受人礼聘,我对此未加调查,这是朕的不是,也是有关部门官员的过失。现在相关事宜都停止。”对太宗的这一决定,当时人们莫不称叹!

从皇帝的本意看,他是希望这场婚姻能成的,而且为这次婚姻,朝廷已经有了不少人力物力投入。大臣们多数的意见,也是继续这桩婚姻。按照李世民的说法,大臣们或许有顺旨的动机,顺旨,当然就是顺从皇帝意愿。他们会认为没有太大的危害,所以坚持婚礼继续。但是,魏征觉得此事会亏损圣德,所以希望皇帝谨慎。所谓有亏圣德,就是这个事情让皇帝在道德上站不住脚。既然如此,就不能继续,因为这同样涉及国家形象,涉及国家信誉。

皇帝代表国家,皇帝的形象其实就是国家的形象。孔子说,民无信不立,意思是说国家的信誉对于民众支持国家最重要。这样的事情,不如有些具体事情那样容易进行量化判断,但是无形的信誉,对于国家的意义当然无比重大。

(孟宪实/《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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