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清
摘要:从历史学的历史和比较的视角、经济学的市场要素流动的视角、社会学的公民权利的视角和政治学的政治权力的视角对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进行一个历史性的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探讨现有文献对户籍制度的研究共识、不足与理论空间。
关键词:户籍制度;政治权力;公民权利;研究视角
中图分类号:D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1-0066-06
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展开深入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不同学科的研究视角具有差异性,我们拟从历史学的历史和比较的视角、经济学的市场要素流动的视角、社会学的公民权利和政治学的政治权力的视角对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进行一个历史性的回顾,在此基础上,探讨现有文献对户籍制度的研究共识、不足与理论空间。
一、历史和比较:历史学的研究视角
历史和比较的分析方法是历史学常用的研究方法,他们分别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对户籍制度进行研究:历史分析视角,是指从纵向上,对同一国家不同历史阶段上户籍制度的研究;比较的视角是指从横向上对同一历史时期内不同类型或同一类型但具有不同表现形式的户籍制度的比较。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历史性的研究是纵向的比较研究,比较的研究是横向的历史性研究。由于两种视角具有关联性,因此,我们把这两种视角放在同一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历史的视角
历史分析视角,是指从纵向上对同一国家不同历史阶段上户籍制度的形态、功能与变迁的研究。按照分析内容的差异,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户籍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第一,对中国历代户籍制度类型、特性与功能的分析。这可以分为几部分:其一,对中国历代户籍制度类型的分析。姚秀兰从法律史的角度,对清末民初以前的户籍制度进行研究,认为户籍制度的历史经过如下四个阶段:先秦是户籍制度的雏形、秦汉至隋唐实行的是封建赋役户籍制,宋元明清实行的是封建职业户籍制,近代以来实行的是警察户籍制。她的研究侧重的是对户籍法律制度文本的描述。俞德鹏提出了稍微有些差异的看法,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可以分为四大类型:征赋派役户籍制、世袭身份户籍制、人口统计户籍制和保甲治安户籍制。其二,对不同历史阶段户籍制度特性的分析。就户籍制度的特性来说,蓝海涛分析了中国户籍制度具有社会分割性、二元强化性、等级性、世袭性、可交易性、超稳定性和功能多元性(多功能复合型)等基本特征。魏立华和丛艳国分析了城市户籍制度的两重属性:一是“地方性”或属地性的特点;二是依附于资本的工具性。陆益龙认为中国户籍制度把各种利益粘附在一起,是一项“粘附性制度”,在此基础上,王太元认为,户籍改革的对象是户口迁移制度,而不是户籍制度;应该实行“剥离”式改革,而不是传统的“捆绑”式改革。其三,对户籍制度功能及其绩效的分析。张庆五研究了中国古代不同类型的户籍制度的功能及其演化;俞德鹏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户籍制度的激励作用和惩罚功能;陆益龙认为户口是资源配置的一个基本依据;WangFei-Ling则强调户口的制度排斥功能和社会控制功能。关于户籍制度的制度绩效,Wong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处理城市流动人口的公共政策明显失效”。但是,Tot-pey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对个人迁移和居住的控制,避免了类似于第三世界的城市化问题。WangFei-Ling认为“中国户籍制度对中国独特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在没有跨过刘易斯所说的转型期的条件下,户籍制度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和社会政治稳定”。
第二,对新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历史性分析。其一,对新中国户籍制度变迁历史阶段的划分。不同学者对于新中国户籍制度的起点看法不一:张英红认为户籍制度起源于1949年,徐琴认为1958年是户籍制度逐步建立的阶段,陆益龙提出,1949、1958的年限区分,意义不大。58年的意义不过使制度的合法化程度提升而已。其二,对户籍制度变迁过程中重大改革举措的分析。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在毛泽东时代一直没有变化,直到80年代后,乡城人口流动加速,政府才开始采取更为灵活的户籍政策。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学者们主要讨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户籍制度的变迁。Matthews认为1985年,中国实行身份证制度是“户口制度实行以来的最显著的变迁”。不过,Torpey对身份证制度这种变迁的作用持保留的态度,他认为,既然户籍制度并没有消失,那么,“身份证可能只能仅仅被看作是政府对个人流动的控制的延伸”。陆益龙以户口类型为切入点,考察了1978年后的户籍制度变迁,包括:知青回城户口,“农转非”户口、自理口粮户口、户口买卖。不过,他的考察仅仅局限于事实的描述,并没有对户籍制度变迁机制进行研究。Solinger以1983年5月15日,湖北武汉市公安局颁布的《关于非本地居民“暂住证”的确认和发放的通知》为文本,研究了1983年武汉“暂住证”这种户籍制度的新形态。研究认为:这是一个没有得到中央的文件许可的、关于移民进入城市的地方权威性管制规定,和以前的同类管制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劳动力雇佣方式从集体同意变迁到个体同意、劳动力流动从禁止到允许、管制目的从管制经济性行为变迁到管制人口、户口登记和食品供应。Wong和Huen Wai-po两位学者从市场的逻辑出发,研究了上海和深圳两地蓝印户口的类型、实施目的、蓝印户口者享有的权利、准入条件和程序、实施结果、制度优点和缺陷等问题。Chart和Li基于1980年8月19日到1993年5月28日,中国政府颁布的23个关于“农转非”的文件和相关材料,系统考察了户籍改革中“农转非”这一类户口类型的申请条件及其变迁。左鹏和周菁通过对中国中部某个县的实证调查,探讨了1992年购买户口者的类型,并指出,政府通过买卖户口,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了政府经济和社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Wang Fei-Ling讨论了90年代以来户籍制度出现的三个新变化:一是户籍制度排他性的特征开始减弱;二是户口的社会政治控制性功能制度化,即政府统一对重点人口进行管理,管理更严格;三是户口的分配功能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李若建以户籍价值为视角,研究了城镇户籍实际价值的形成、价值显化和价值弱化三个过程,认为,“城市户籍的形成是政府行为的结果……城镇户籍的显化和淡化同样是政府行为”。
(二)比较的视角
比较的视角是指从横向上对同一历史时期内不同类型或同一类型但具有不同表现形式的户籍制度的比较。由于一个国家一般只采用一种户籍制度,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比较主要是国别比较。Wang,Fei-Ling比较了不同历史和民族背景下的居民登记制度:西方的居民登记制度,前苏联和俄国的居民登记制度,并比较了巴西、中国和印度的制度排
斥,认为中国户籍制度是执行成本最低而又最有效率的排斥性制度,这一制度能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中国资源禀赋低于巴西,但是,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巴西的现象。不过,作者同时也指出中国户籍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它是一项世界上最具有排他性和歧视的制度形态。Torpey研究了法国、俄国和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应对各自碰到的社会革命过程中护照控制的功能以及革命后护照控制制度的变迁。文章认为,三国护照控制反映了国家试图通过建立永久的身份达到控制公民的目的。社会革命过后,政权稳固,市场经济和和平条件使得三国限制个人行动的护照制度发生明显的松动,松动程度依次为法国、俄国和中国。作者同时认为中国户籍制度是对苏联护照制度的仿效。Kempner对美国和德国的登记制度进行比较,认为两者存在实施范围、执行机关和登记容易程度的差异。该作者探讨的德国登记制度是包括护照控制在内的广义的登记制度,不过它与中国户籍制度有类似之处:一是执行机关是警察机关;二是主要功能类似,都执行社会控制功能。俞德鹏比较了中国和国外及其香港、台湾的户籍制度,认为,古希腊和古罗马实行等级身份户籍制度、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治安户籍制度,实行市场经济的美国、日本、西欧、印度、中国台湾地区实行人口统计的户籍制度。
二、市场要素分配:经济学的研究视角
市场要素分配的视角是指立足于市场,从要素的供给和需求,即资本和劳动力流动的角度研究户籍制度问题。市场要素分配是经济学的常用研究视角。按照内容的不同,这一视角下的研究成果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研究户籍制度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属性。林毅夫,蔡日方,李周研究了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中国扭曲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及其变迁,并进一步指出,国家限制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是国家发展战略和资源禀赋之间的矛盾通过降低劳动力价格得以解决的路径所致。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研究看作户籍制度实施的制度环境。在这一制度环境下,其他学者对户籍制度的属性进行研究。葛笑如认为劳动力是一种资源,户籍制度是调节劳动力这种资源的使用和分配的产权制度,并指出,现行户籍制度存在劳动力产权残缺和劳动力产权结构失效两大问题。
第二,从人口流动和乡城移民的角度研究户籍制度。叶建亮在现有的公共产品投入体制下,运用经济学中改进的“亨利·乔治”模型,对户籍制度的两个维度进行解析,这两个维度是:政府是否对城市人口规模施加控制和进城就业人员实施非歧视的公共产品分配政策。该学者得出结论认为,现行的非歧视分配政策和任由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组合不是一个有效率的户籍制度安排,有效率的户籍制度安排应该是实行非歧视的公共产品分配政策同时对城市人口规模按照生产效率加以控制。其他一些学者以户籍制度为自变量,乡城移民为因变量,探讨了两者的关系。Shen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在没有实现城市化之前直接控制移民的重要工具。”Shields认为户口类型直接决定个人进城所能够获得的就业岗位,这是因为,户口类型决定个人可能获得的收入、需要的支出和获得政府认同的能力。Wong探讨了20世纪80年代到1993年,城市人口流动对国家和市民社会提出的挑战以及国家的政策应对,并以广东省为例,考察了国家应对流动人口的策略及其效应。Matthews、Christiansen和Mallee探讨了户籍制度控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问题。以上研究普遍认为中国户籍制度阻碍了城乡移民。但是,Chen和Li从同样的视角出发,得出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不是阻止城乡移民,而是国家经济和政治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它服务于多元国家利益。Solinger提出“城市公共物品制度(urban public goods regime)”的概念,认为“城市公共物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计划体制有关,前者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之上。事实上,计划经济的实施主要依赖户籍制度。为了为城市人口供给公共物品,国家运用户籍制度对城市人口进行强制登记。”在此基础上,她研究了流动人口是如何“逐渐地、无意识地破坏了‘城市公共物品制度”。同时,Solinger也分析了市场经济是如何使流动人口与国家形成争夺公民权的局面。
三、社会权利: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社会权利的视角是指从社会出发,以公民个体为分析单位,对户籍制度展开的分析,这符合社会学的研究思路。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第一,运用公民身份理论分析户籍制度。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认为户籍制度非公民身份的特性破坏了平等,并以此为由要求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举措是建立平等的公民身份。姚秀兰从法律制度史的视角,分析了历代户籍制度履行的身份功能,并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身份制度的表现方式,户籍身份,既是职业身份,又是社会身份,是选官入仕的资格凭证。郑杭生认为户籍制度是具有身份制特征的社会组织控制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身份承诺和契约承诺的矛盾和冲突,带来了户籍制度的转型。苏志霞和王文录从公民身份的角度,研究了中国户籍制度的功能失效:原本“确认公民身份”的功能被延伸为利益分配的手段;原来“统计人口数据”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他们建议依靠渐进式改革路径,消除“限制”功能,剥离“附加”功能,强化“管理”功能,以此改革户籍制度。俞德鹏从公民身份理论出发,总结了目前户籍制度变迁的三种模式:自理口粮模式、城镇户口商品化模式和户籍制度总体改革模式,并认为第一种模式改革无力,第二种模式使改革背离市场化的目标,第三种模式可能仅仅在小城镇上取得成效,就难以继续前进了。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建立新市民制度模式,以此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化。但是,他承认,自己仅仅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希望之路”,并没有寻找改革的具体途径。
第二,运用社会分层理论分析户籍制度。这方面研究的主要观点为户籍制度是形成、强化社会分层的原因。学者们纷纷探讨了户籍制度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该作用如何发挥、社会分层状况等问题。Wang Fei-Ling认为制度排斥有四种类型,它们分别是:“你是谁”、“你拥有什么”、“你居住在哪里”和“你做过什么”,中国的户籍排斥是一种以“你居住在哪里”为标准的制度排斥。他从户籍的制度排斥视角出发,以户口类型和居住地为标准,认为中国形成了基于户籍制度的政治性的、社会性的分层。陆益龙研究了户籍制度下人口流动带来的城乡两大子系统相对开放的三元结构,即,城市体制内的市民、城市体制外的过渡群体和农村农民阶层,并分析了过渡群体的基本状况、职业地位、收入地位、政治地位。在此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户籍为城市等级结构的形成提供了符号资源”。Cheng和Selden认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强化了城市和
农村的分化,使得户口成为中国社会“空间等级结构”的重要因素。Wu和Treiman在“户口是中国主要的分层要素”的逻辑判断的基础上,运用社会统计学中的分层分析和历史一事件研究方法,以1996年全国概率样本的数据为样本,探讨了教育水平、政治身份、性别,年龄,父亲的工作单位、参军与否等自变量与城镇户口迁移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教育水平和政党身份与个人成功地实现城镇户口迁移之间存在正相关。Potter认为乡城之间的区分可能是现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分层,在此基础上,他研究了农民市民化,也就是农民获得城市户口的途径:参军、在共产党内做到一定级别、优秀的教育水平、女性嫁给工人“间接地”获得城市户口。
四、政治权力:政治学的研究视角
政治权力的视角是指从国家、政府的角度对户籍制度的研究,它是政治学的研究视角。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具体来说,包括:
第一,直接从权力视角研究户籍制度。Dutton从权力的视角,运用Foucault的考古学的方法研究中国政府户口和单位登记制度的来龙去脉。Dutton认为中国实行现代化后,中国管制方式发生了转变:从“基于家庭/社区的半自治的伦理性管制”转化为“基于国家的福利主义干涉性管制”。前者以家庭为基础的保甲制度为代表,后者以1958年以后设置的具有分配和社会控制功能的户籍制度为代表。前后两者是不同的制度,作者认为,新中国设置的户籍制度“不同于保甲制度,不是一项维护家庭和国家合法性的制度”。新建立的户籍制度破坏了家庭的半自治式管制模式,但是,这并不简单意味着国家取代了家庭,确切地说,“现在,社会被另外一种动力所驱动:生产模式”。从作者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所说的生产模式是指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模式。Mcelderry从权力视角,讨论了作为中国经济秩序基本治理手段的“保人”和“保”。Yang解释,我们可以把保人,保和保甲制度看作同一类制度,即他们都是户籍登记制度。Torpey立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基础上,认为一个国家建立护照制度的逻辑是:国家具有通过户照制度汲取资源实施行政的需要,这是因为“护照控制……让国家能够控制他的公民,这样的话,国家就能从公民中汲取他所需要的资源并把他认为不应当享受国家福利的人排除在制度之外。”
第二,运用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进行的研究。池建宇和杨军雄运用新制度主义的一组概念研究新中国户籍制度成功实施的影响因素,认为在一个具有“全能主义”历史传统的国家,中国政府的偏好是实行户籍制度的关键因素,意识形态刚性则是强制性制度顺利推行的重要原因,这是指,中国人民对刚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认同,这种认同是一种政治心理,它转化为政治行动就是政治服从,这是户籍制度能够顺利推行的关键原因。徐亚军和任维运用同样的方法,从另外一个角度,将户籍制度看作是国家与地方之间的一个长期隐含契约,并认为户籍制度改革难以推进的原因是国家不能自由退出这一契约。
第三,运用公共选择理论进行的研究。杨占营和吴诚毅运用公共物品理论中的“连带供给下的用脚投票理论”分析了中国小城镇和大中城市两种不同类型的户籍改革模式。为了促使一国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合理分配,政府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干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小城镇户籍改革实行的集权化的解决方案,即由中央政府确定改革的进程,另外一种是大中城市实行的分权化的解决方案,即赋予每个社区对于迁入和迁出征税的权力。“连带供给下的用脚投票理论”及其产生的集权和分权两种改革路径很好地描述了不同地域户籍改革的差异性现象,但是,作者没有深入地探求形成该现象的内在机制。高兴民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研究了建立城市非户籍劳动者综合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研究指出在地方政府作为理性人的假设条件下,相关社会保险制度总体架构残缺、制度供给不足。制度供给不足的真正原因不仅在于地方政府由于社会指标弱激励而显示动力不足,而且,取决于渐进式改革中形成的各种“利益集团”以及由此形成的“利益沾滞”。要解决非户籍劳动者综合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构建激励个人的一费制城市非户籍劳动者综合社会保险制度。
五、现有文献的共识、不足与理论空间
对当代中国户籍制度进行研究的现有文献基本达成如下研究性共识:一是对户籍制度起源时期的政策选择的认识:研究者基本认为,新中国户籍制度起源的原因在于人口盲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二是在户籍制度的制度特性上的共识:中国户籍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制度的功能主要是福利分配、劳动力要素分配等;三是对户籍制度弊端和改革必要性的认识:研究者普遍认为户籍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必须加以改革。但是,现有研究还存在不足,这些不足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空间。
(一)现有文献的不足
基于政府管制的视角,现有文献至少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不足:第一,注重对户籍制度的静态描述和某一阶段的动态变迁的分析,忽视对制度初创期至今的制度变迁的一般性规律的总结。很多学者从法理的角度认为,既然,户籍法没有改变,那么,中国户籍制度没有发生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即使有人认为户籍制度存在变迁,也是从某一个或某几个具体的户口类型或特定历史阶段来研究的,这些研究探讨的是户籍制度零星的变迁,缺少从户籍制度的实然存在状态出发,阐明户籍制度的变迁是有内在逻辑和历史支持的、持续发生的历史过程,并试图描述和解释这种变迁的模式和内在机制的研究成果。
第二,研究成果集中在从社会权利的角度进行的研究,较少系统地从政治权力的角度进行分析。现在关于户籍制度的大部分研究文献都是从公民身份理论、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学视角下的社会控制理论等视角进行研究,从政治权力视角进行考察的文献专著很少,主要是一些期刊文章,数量不多。前者实际上都是从社会权利的角度对户籍制度进行考察,这种考察的理论逻辑假设是人的天赋权利说。基于这种逻辑假设基础之上的分析有其特点,但是,任何理论的适用性,都需要考察约束条件。就中国而言,中国是一个有着“全能主义”历史传统的国家,在“全能主义”的国家里,国家政治权力的力量十分强大,社会权利被部分甚至全部遮盖。因此,在这样的历史传统的约束下,单纯地研究社会权利,就变成了一个应然性的研究,相反,从国家权力的角度人手,比较符合中国约束条件,能够针对政治事实,进行实然的分析,理论的针对性与适用性比较强。
第三,缺少对户籍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的细致研究。现有研究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成共识,但是,对于户籍制度为什么如此变化,履行户籍制度功能的组织结构是什么,这些组织结构有没有发生功能变迁,针对这些问题的理论和实证意义上的讨论仍然缺乏。
(二)理论空间
理论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认识,当我们运用理论分析具体问题时,如果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这样的理论存在理论空间。就当代中国城市户籍制度来说,进一步研究的理论空间至少有二:第一,我们可以试图总结中国城市户籍制度变迁的一般性规律。人类试图认识规律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指导实践。我们试图对户籍制度变迁的规律进行把握的目的:其一,由于城市和农村户籍制度变迁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城市变迁速度快于农村,因此,来自于城市户籍制度的变迁规律可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农村今后的户籍变迁,从而推动统一的新户籍制度的出现。其二,城市户籍制度的变迁还没有满足人们的需求,还有进一步变迁的空间,我们对以前的户籍变迁的轨迹进行总结,有利于沿着以前的变迁轨迹,顺其规律,更好地把握推进城市户籍制度变迁的途径。
第二,从社会管制的视角,在对户籍制度变迁规律进行描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变迁的内在机理。这至少包括两个问题:其一,户籍制度为什么按照如上模式变迁?制度变迁的主体、动力、路径、目标是什么?其二,履行户籍制度功能的组织结构如何变迁?组织结构的变迁如何推动户籍制度的变迁?这是一个值得学者们进行深入探讨的重要议题。
责任编校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