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针对陈水扁提出的抗告,台湾“高等法院”称,原审认为陈水扁海外有巨款,推论有逃亡之虞的理由不足,而指他犯罪嫌疑重大及有勾串之虞,也有疑义,因此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是否继续羁押陈水扁。如果顺利,周三他可能重获自由。
《中国时报》认为,这对陈水扁而言将是一大鼓舞,审判庭继续羁押他的理由需更完备,能完整说明“是根据哪一项具体证据认定陈水扁涉嫌重大?他如何能与共犯及证人有勾串之虞?甚至要有证据证明陈水扁有逃亡之虞”。陈水扁案高潮迭起,他在羁押后被当庭释放,然后又被法院裁定回笼。3月1日,获知抗告成功的陈水扁胃口大开,但声称他的官司是政治迫害,因此对顺利获自由不抱希望。▲(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