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雷
语文新课程重视语文的美育功能,重视语文美育在促进学生个体健康成长过程中的价值。笔者以为,这种价值,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我享受价值
美育借外界事物对主体心灵熏陶,所谓“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礼记·乐记》)。刘勰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明诗》)而对审美境域的生成,审美主体的体验是最重要的,如《乐记》:“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因此,语文美育是在具体语文审美活动中给人美的享受,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生命的享受,也是人类对自己生命的一种自我享受。人之所以需要审美,需要美的享受,主要是人的某种内在的精神需要。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审美活动的实质时说,审美是人类在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
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十分推崇“孔颜乐处”的自我审美享受,认为这是一种层次极高的审美境域,所谓“乐以忘忧”,“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乐”作为自我表现的自由,它克服或超越了客体对主体的种种束缚,获得了“与人同”、“与物同”、“与无限同”这种广阔范围内的自由。“孔颜乐处”的“乐”是精神与心灵获得自由的欢乐,是在对人生的理想境域的追求中,获得心灵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自我享受。
二、自我发展价值
科学主义的理性观对20世纪中国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呈现出科学主义倾向,主要表现为:标准化、机械化和工具化。它的主要弊端是:无视人的存在,无视个性发展,人格和情感发展不完善,人片面发展。而语文美育却可以起到矫正的作用。
我国近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王国维在20世纪初就提出了以美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培养“完全之人物”的主张。他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提到,国民教育分为“心育”和“体育”两大部分,而“心育”又分为德育、智育、美育三个方面。他又特别强调美育对人的自我完善的重要作用,他说:“德育与智育之必要,人人知之,至于美育有不得不一言者。盖人心之动,无不束缚于一己之利害;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情感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
中国古代儒家学者已经意识到语文美育对人发展的重要性。儒家追求真善美合一的人格理想。人格美育从语文教育实践入手,达到“治隆于上,俗美于下”(《大学章句序》)之目的,至真、至善、至美的人格便在教育实践中逐渐形成。
语文美育就是培养人的真善美的品格,以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它通过对审美主体的自由观照而给人陶冶和教育。美是人积极肯定地与真善联系的本质的对象化。语文美育是在审美观照中受到真的启示、善的诱导、美的感染,以达到人格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自我实现价值
语文美育在语文活动中确证、肯定、观照了人的本质力量,自由地展示人的生命力,塑造人的灵魂,完善人格,提高审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达到人的自我实现的目的。
作为审美教育直接过程的审美活动,确证、肯定、观照了人的本质力量,自由地展示人的生命力。在语文阅读活动中,学生在那种人与自然山水和谐统一,心灵与山水景物融为一体,人在自然怀抱中,自然在人胸中”的冲淡、高远的审美心态中,审美主体“挣脱樊笼,超越世俗物俗的羁绊,悦志悦神,高洁雅致,其乐融融,自然自得”,以消除现实生活和事业中身心的疲惫,摆脱种种精神枷锁,心灵得到净化和陶冶,实现对外物与自我的实现和超越,生命力的释放。(见李天道《中国古代人生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
审美教育使人性得到弘扬,人格得到高扬。人的智慧之光、理性之光、道德之光、生命之光大放异彩。人“真正占有”了自己的本质,成为“自由的人”,“审美的人”,“大写的人”,真正达到了在审美中的自我实现。
四、自我超越价值
创造性的审美教育开创了一个感性与理性统一的审美世界,一个生存的新层面,一个诗意化的心灵寓所。在人与自然、个性与社会存在矛盾的时代,个人情感的表现和满足在本质上是非现实性的。审美超越最终归结为审美主体的自我超越。
审美主体的自我超越有对生理自我的超越:审美主体摆脱了肉体的束缚而达到精神自由的境界。在审美中,人从自然的存在走向文化的生存。这实质上也就是主体对自身实存性的超越,包含“自然向人生成”的深刻内涵,与审美对象对物质实在性的超越是一致的。这种超越是对道德自我的超越:在现实的生存状态中,道德具有压抑性。而审美使个体突破内化于自身道德规范的压抑,通过文化的形成,实现个性情感的解脱。审美主体对道德自我超越的实质,是超越内化于个体自身现实道德的规范。这种超越是对理性的自我超越:审美以其非概念逻辑的感性、个别形式,在知觉和想象中超越理性思维,为情感的充分发展提供机会。
中国古代道家思想认为,审美的生存状态就是超越自我,达到澄明透彻的心境,是超越现实实在性物的奴役,进入“逍遥游”的审美境域,让生命感受到一种“至美至乐”的审美快乐,一种自由自在、优哉游哉的超越功利和物欲的大快乐。审美超越在本质上是心灵的超越,源于心灵的超凡脱俗,自由自在。
当今时代,语文美育又肩负起时代赋予它的伟大使命:心灵的诗化。
语文美育是一种诗化的教育。审美能“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的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所以美的对象既不显得受我们人的压抑和逼迫,又不显得受其他外在事物的侵袭和征服”。所以,黑格尔说,它“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7页)。
作为美育的语文教学活动,特别是阅读教学活动、写作教学活动和综合性学习活动,尤其能发挥美育促进个人成长的功能。语文美育实质上是一种情感教育和人格教育,它丰富并纯化人的情感,使人的身心得到自由和谐的发展;语文美育给人提供无比愉悦的精神享受,解脱心灵束缚,促进灵感、活跃思维,特别增强人的想象和联想能力。
[作者通联:江苏扬州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