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捷
“采”和“彩”是两兄弟,它们的差别就在“彩”字的三撇上。按理说有了这三撇作为标记应该分得清清楚楚,可是恰恰相反,多了这三撇后,两兄弟倒真的是分不清了。“精采”、“无精打彩”、“兴高彩烈”等误写的情况屡见不鲜。
事实上,在文史典籍中“彩”也写成“采”,也就是说,原本是没有弟弟“彩”的。“采”是原字,“彩”是后人为表示文字斐然生色而在“采”字右边加上“乡”的。这里的“乡”除了和毛发有关外,还与色彩有关。
其实,只要大家看到“采”字上“爪”下“木”,一下子就会联想到用手去摘树上的果子了。《说文》中对“采”的解释就是:捋取。这也就是“采”的本意。所以作为动词,“采”字一般不会用错。例如:采果子,采摘,采择。但一旦“采”字引申到表示色彩的时候,就很容易和“彩”字弄混了。
要区别它们也不是没有办法。中国绘画讲究“神形兼备”。我们基本上可以从“神”和“形”这两个方面来区别。凡是看得见、摸得着,偏于“形”的都要用弟弟“彩”字。例如:发亮的彩绸:五颜六色的彩带;鼻子出血挂了彩;淡淡的彩妆等,这些一眼就能看得见的色彩,当然属于“彩”的“管辖范围”啦。而只可意会、不可直观,需要靠感觉才能发现,偏重于“神”的就要用到“采”啦。例如:这位老人家真有风采。这里的“风采”就是说老人的精神头十足。又如:他的文章文采斐然。这里的“文采斐然”就是读者对文章的一种美好感觉。
好啦,祝大家神采奕奕地迎接如诗一般的彩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