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提出背景
1999年8月13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途径、方法及基本原则做出了规定;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条件保障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要求。2002年8月1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内容、途径、方法及组织实施等都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如果从1999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算起,我国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经开展了10年。在这期间,许多地区、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大胆探索。在探索过程中,大家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行政推动不够,科研指导力度缺乏,机制不健全,心理专兼职教师无职称系列可走,心理老师师资队伍出现了这边培训那边流失的严重问题等。但行政推动不够到什么程度,科研指导缺乏在哪些方面,师资队伍如何稳定发展与提高等,都是需要通过广泛、深入地调查和了解,才能分析和掌握的问题。
为此,需要对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使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够沿着科学健康的轨道发展。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于2008年12月正式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课题研究(课题编号:2008A02),并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就该课题进行研究(教基司函[2008]91号)。这次调研是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的基础性工作,旨在摸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情况。
二、杂志社的研究条件
1. 杂志社已有工作基础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是由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主管,开明出版社主办的刊物,是教育部1999年《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意见》发布之后,2000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的直接服务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刊物。2005年,获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中国出版奖“第三届中国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称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自创办之日起,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解读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探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动态、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为办刊宗旨,紧密配合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政策和精神,在理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均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推动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实事。
2. 调研工作基础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服务于文化教育事业,始终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杂志社在2003年8月~2005年6月的第一轮调研工作期间,通过个别访谈和集体座谈,走访观察和深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单位和非实验单位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所调研的省级行政区划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陕西、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内蒙古自治区。在2006年8月~2008年6月第二轮调研期间,以同样的方式调研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山东、陕西、河北、河南、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调研已于2008年9月启动,预计结束时间为2010年6月,除将对第一轮、第二轮省级行政区划进行再次深入走访外,还将重点对安徽和四川进行调研。
3.专家学者队伍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不但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而且还得到了我国心理学界和教育学界众多专家学者的扶持和指导。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中除两位委员没有发表过指导性文章外,其余均发表过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或指导性文章。有的专家还主持了为期一年的专栏,部分专家还发表过不少于三篇的学术指导性文章,充分发挥了教育部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家指导作用。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文章正在连续发表中。
此次,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进行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课题研究得到了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的大力支持,由林崇德教授亲自担任课题顾问。课题专家组由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三、课题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课题负责人:陈虹(组长)
联系人:舒娟(副组长)
联系电话:010-88817526
联系电邮:roseshu117@yahoo.com.cn
投诉电话:13911131061
投诉电邮:chen.rianbow.hong@gmail.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电话:010-66092062、66092063,传真:010-66097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