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与东道国经济增长

2009-01-28 05:41牛丽君赵永宁
企业导报 2009年12期
关键词:东道国经济增长

牛丽君 赵永宁

【摘要】 重点从东道国国内金融市场的作用来分析FDI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影响,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给中国提出建议。

【关键词】 FDI;东道国;经济增长

一、理论综述

关于FDI与经济增长的理论研究国外经济学界是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此时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如何有效利用FDI进行研究,进过发展形成了发展主义(May,1970)、经济民族主义(Vaitso,1974)和依附论(Baran,1973)。20世纪80年代中期,掀起该领域研究的第二次高潮。以罗默(Lomer)、卢卡斯(Lucas)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增长理论是FDI与经济增长理论的第三个阶段。

国外学者Bhagwati(1978、1985)、Ozawa(1992)等人提出东道国健全的市场对于FDI的溢出效应有很重要的作用,认为健全的市场有助于减少市场扭曲,促进经济增长;JeannineN.Bailliu(2000)较早地研究了国内金融市场在私人净资本流动(包括FDI)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认为发达的金融体系具有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和提高投资效率的作用与功能。

国内学者对FDI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作用的研究也比较多:于克萍 、傅晓涛(1999)应用简单线性生产函数和Koyc称几何滞后模型,以中国经济增长为基础研究了FDI的理想吸收规模。通过建立国民经济总体的生产函数,反映经济增长和FDI之间的关系;包群、赖名勇等人(2002)通过定量研究发现,影响FDI对经济增长的众多因素中,人力资本存量起着关键作用;李子奈、王志鹏(2004)利用我国29省份1982~2001年间的数据研究FDI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发现,FDI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人力资本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FDI与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关系普遍忽视金融因素在FDI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大作用,尤其是国内的研究。Chee-Keong Choong、ZulkornainYusop和Siew-Choo Soo(2004)等虽然对金融因素对FDI对东道国经济增长进行了研究但对发展中国家研究的较少,特别是中国作为引进FDI最多的国家之一研究更少。

二、国内金融市场对FDI与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

1.加速技术实现的速度。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理论上讲会放大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进而推动东道国经济增长。新技术、新发明作为中间产品促成了新资本品的产生或促进原来资本品的技术升级,提高了生产中所使用的实物资本的生产效率,这个过程需要国内特定金融市场的支持。实践证明,金融市场对通过各种手段为新技术、新发明提供融资的安排。

一国金融市场越发达,越能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越利于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速度。具有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的欧美日韩等国通过金融中介、有效地金融监管、分散化的金融体系等为FDI的高新技术研发提供资金的支持和风险退出机制。FDI企业对东道国的竞争效应、示范效应是该国国内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便捷途径。通过模仿FDI企业的创新方式推动本国经济增长。当然通过内部的融资可以为本国企业提供资金,但是发达、高效的国内金融市场为企业的外部融资也提供了可能。

2.增大投资的效率。国内金融市场越发达,金融中介的力量越强,较强能力的金融中介能够把国内储蓄、FDI企业的流入资金介绍给国内最需要该资金的企业或者是国内边际产出较高的项目上,提高投资的利用效率。国内金融市场越发达,监管体系越健全,监管部门越能有效监督FDI资金的使用效率。国内金融市场越发达,优秀的金融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经验越丰富,就越能有效地搜集各种资料和信息为企业提供及时的帮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加速储蓄的资本化与国内外企业的联系。储蓄高效及时地转化为投资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从经济增长的一般途径来看,投资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根本途径之一。储蓄水平提高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可能,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为经济增长提供了现实性。储蓄到投资的转化,使社会物质资源从消费的生产转化为资本品的生产,储蓄不能及时高效地转化为投资主要由于:货币的同质性与物质产品的一致性的存在、投资者与储蓄者的分离、金融市场的不发达与不完善等因素。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有利于储蓄转化为投资,使得二者的价值总量与实物总量的双重相等,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实现手段讲有金融型转化和非金融性转化两种。非金融型转化一是储蓄者或投资者直接利用自己的产品或其他资源来投资;二是储蓄者或投资者利用自己的货币资源投资于实物资本。金融型转化是指储蓄通过金融系统转化为投资,一般是建立在现代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基础上。发达的金融市场,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推动各种金融工具的发行,通过各种金融工具的发行功能,使得整个金融体系的投资者从储蓄者手中获得所需资本,调整生产资本的存量与流量,促进资本形成推动经济增长。总之,发达的东道国金融市场,不仅使得FDI企业获得生产资本的存量与流量,实现投资资本的形成和经济增长,也有利于内外企业之间建立紧密的上下游关系促进经济增长。

三、中国国内金融市场水平与FDI与经济增长

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推动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90年代后,中国逐步形成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为主体的相对完善的国内金融市场。从以下几个宏观总水平来衡量中国的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水平。

衡量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几个重要指标有:(1)货币化率(M2/GDP)即广义货币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一般用于表示金融深化,麦金农在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分析中用到,大多数学者在实证研究是也用该指标。(2)金融化率(FIR),也叫金融相关率,及金融资产价值占GDP(或GNP)的比重,Gold Smith认为他是衡量金融发展的重要指标。(3)资本外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一国金融市场的抑制和扭曲程度的指标。(4)利率与汇率指标,它强调的是利率控制的金融抑制作用,利率开放是金融深化的重要手段。

中国的金融化率由1990年的89.6%上升到2008年的367.9%,显示了中国的金融化率不断提升,但是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美国在1999年就达到了402.1%、日本1999年378.48%,也低于一些新兴国家水平,比如新加坡2000就达到了378.48%。总之,中国金融发展水平低下,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对FDI促进经济增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四、结论和建议

理论通过的协整分析Ln(FDI*LLY) 【LLY代表金融系统的流动性负债】,Ln(FDI*PRIVER)前的系数为负数【PRIVER代表私人部门的贷款】,表明我国的金融市场没能起到积极推动FDI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目的,即国内金融市场与FDI相结合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负。这意味着中国的货币化程度不高,国内的储蓄资源大量闲置不能够很好的转化为投资。虽然FDI流量逐年增加,国内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使得FDI的溢出效应并不明显。鉴于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建设国内金融市场。

1.健全资本市场,促进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进度。股票、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以及风险投资、信用担保、银企合作等是中国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促成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但是在中国,股票、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以及风险投资、信用担保、银企合作等方式仅处于起步阶段。针对国内金融市场存在的规模有限、覆盖面小等缺陷,一是要增加股票、债券、信用担保的品种,允许国内企业和科技、专利投资型FDI企业发行企业科技创新债券或大力发展“二板市场”;二是放宽技术、专利型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条件,提高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范围,增强FDI企业的资本积累能力,使FDI企业与中国国内企业建立前、后关系,进而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放大FDI的技术溢出效应,推动中国经济增长。

2.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商业化改革的时候,要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导原则,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减少甚至是停止对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项目的贷款,是资金流向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产业。提高对企业现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2)实施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发挥其杠杆作用,鼓励并引导对FDI企业在内的各类新技术产业、资金利用效率高的企业的信贷支持。

3.开放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市场,尤其是国内的金融服务市场,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是中国能够更好的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从国际资本流动的结构来看一般经历的过程为:国际债券投资—国际银行贷款—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由此可知,国际证券投资将逐渐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方式,在引进外资时,仅对FDI政策上的优惠已经无法适应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要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增进FDI的投资信心,逐步引进国际证券投资的模式,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扩大FDI的溢出效应。

4.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成立科技开发银行。当前,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推动企业科技融资方面欠缺仍比较大,尤其是为FDI企业提供科技改造、科技创新提供的资金不足,没能很好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我国的整体科技水平,抑制了FDI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针对我国的现状,成立科技开发银行可以有效弥补现有银行体系的缺陷。我国可以成立商业银行性质的科技银行专门的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也可以考虑成立专门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政策性服务的科技开发银行。

5.加强金融监管体系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加快金融体系的立法步伐,使各项业务法制化,做好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制定和修订,从监管机制的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责任等方面对金融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量化金融监管的目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只,提高金融监管部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水平。

(2)逐步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短期内分业监管体制要继续保持,长期内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完善、机制的健全、监管能力的提高,可以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成立国家金融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信托局等部门,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进行监督管理。

(3)监管模式与监管内容的转化。监管模式有机构型监管模式向功能型模式转化,监管内容从合规型监管向风险型监管转化。有直接的监督检查转向间接的考评检测,有事后查处转向对全过程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吴蕴韬.《我国利用FDI的现状分析》.《学术交流》.2004(9)

[2]江小涓.《吸引外资对中国产业技术进步和研发能力提升的影响》.《国际经济评论》.2O04(3~4)

[3]李珠峰.《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分析》.《价世界经济研究》.20O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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