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农合补充大额医疗保险将于2010年元月1日在宜城市率先施行。届时,该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只需多交20元,就可享受最高超过8万元的医疗补偿。
按照即将实施的新规定,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加入此险种后,每人每年交大病保险费20元(其中五保户和低保人员每人年度交费16元),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新农合3万元封顶线时,人保健康保险公司对超过封顶线的部分进行补偿,最高可报销5万元;同时,对医疗费用在1万~3万元的参保人员进行适当补偿。(湖北 杨光德)
农村百事通2009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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