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健君
摘 要:搞好形式构成的教学,必须要涉及心理学、形式美学、材料学等知识,而且需要教师善于将课程内容的知识要素转化为可操作的课题作业,使学生通过实践去领会、消化课程中的各知识要素,并将其内化为专业素质,为专业设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す丶词:设计艺术学;设计教育;符号结构;形式构成;形态元素;关系元素
中图分类号:J502文献标识码:A
From Semiotic Structure to Form Construction
YIN Jian-jun
设计教育的迅速发展,也使作为设计教育基础的形式构成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和普及。然而,我们也不难看出,教学中有对“构成”的理解有日渐程式化、教条化的倾向,而对“构成”的实质及其要解决的构思、感觉、判断等思维训练的问题,却日益隔膜。这种倾向已经给我们尚还处于起步状态的设计教育带来了误导和危害,鉴于此,本文从符号学的角度来剖析形式构成的原理,试图为构成教育提供一些新的启示。
一、从符号结构原理看形式构成
在早期我们对形式构成的认识,尚局限于视觉艺术领域,就视觉论视觉,就形式论形式,其视野和思维都显得有些局促和狭隘,也难以深人到学理层面进行探讨。随着对语言学、符号学、传播学等学科领域研究的深入,我们不难发现,从符号学原理的角度来认识,视觉语言与文字语言在符号学原理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或一致性。作为非文字语言符号系统的视觉图形,在创造性地表达人的情感、观念和思想、信息等方面,具有与文字语言符号系统相类似的结构原理和功能效用。视觉图形在组织结构上,也和文字语言一样,有着自身的基本语素、词汇和语法、修辞关系,它可以通过视觉元素的创造性组合,来达到传播信息、指涉观念、表情达意之目的。
我们知道,在语言符号系统中,最基本的语素是文字的笔划和字母;笔划和字母的组合构成单字和单词;单字、单词构成词组和句子;最后由句子和句子组成具有表达完整思想意义的篇章,即语言符号系统。近年来,人们发现,语言符号系统的这一层级结构对于解释非语言符号系统(例如视觉形态符号系统)也是有效的。
在视觉形态符号系统中,“语素”通常是指那些最小、最单纯的视觉元素,如点、线、面等等。语素与语素的组合,构成图形或形态符号,即视觉“语汇”。
由多个形态符号(语汇)的组合,才构成完整的“句子”,乃至整篇的“文章”,即包含着丰富的形式结构的视觉艺术作品。它们的层级结构如下表,每一底层结构都构成上一层结构的基础。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从点、线、面等基本元素组合为形态符号,再到形态符号的组合构成,显示了梯级的渐进关系。一般而言,那些处于最底层的基本元素本身没有特定意义,其价值等同于文字中的笔划和字母,它们为构成高一级的形态符号提供了素材和基础。从意义上看,越是低层次的单位,意义越抽象;越是高层次的单位,越具有明确的语义信息。低一层次单位进入高一层次之后,经过与其它元素的相互组合,即获得新的特质,这一特质已不再是原低层次元素的简单相加之和,而是在新的结构关系中产生的新质,并构成了新的语义。
由此可见,形态元素是否具备意义或者能否传达出明确的语义,并不在于形态元素本身,而在于元素与元素的组织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即是视觉上的“语法”,也就是形式构成课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视觉符号系统中,除了点、线、面等形态元素作为实体元素外:其“语法”更多的是由关系元素构成的。这些“关系元素”包括大小、粗细、长短、高低、虚实、对称、均衡、重心、力场……等等,关系元素虽然不具备形态元素那样的实在性.但它却是决定各形态元素之组合关系,并使之产生无限丰富的结构及语义的关键,其角色类似于文字语言中的形容词、副词、介词和连词。正是经由这些关系元素的多样组合和无穷变换,才使得有限的形态元素能够不断繁衍生发,演变出无限丰富的视觉样式来,这种情形使我们想到棋子与棋局。棋子虽然有限,但由于“关系”的变化,却可以演绎出无穷变幻、常变常新的精彩棋局来。
二、关于形式构成教学
我们通过语言符号系统与形态符号系统的类比研究可以明了形式构成在符号学意义上的层级结构。概括起来,这种结构对于我们的形式构成教学可以提供以下几点启示。
1、从基本形态元素人手和由简入繁的原则
我们已知,在语言符号系统中,由最基本的语素组成单字和词,再由词构成词组和句子,这一过程是一个由简入繁、由单纯到复杂的梯级渐进过程。因此,在构成的教学中,也应遵循这一渐进原则,即先从对基本形态元素(如点、线、面)的研究人手,解剖一个“麻雀”,获得一些对基本形态元素的认识和理解,再推而广之,将研究的课题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
在形式结构中,虽然基本形态元素处于层级结构的最底层,是最单纯、最基础的构成要素,然而,它所包含的内涵却并不简单。事实上,每一基本形态元素都包含着多重属性,值得认真地剖析与推敲。这些属性包括空间、形状等等。
空间是形态存在的最基本属性之一,又因其占有方式不同而分为二维空间形态(平面)和三维空间形态(立体)。形状是形态的另一属性,它包括形的曲直性、开闭性、凹凸性、力动性等等,并涵盖各种具象形、抽象性、意象形、有机形、几何形、偶然形等等。色彩是形态的第三个属性,它除了包含色彩三要素(明度、色相、纯度)之外,又分为有彩色系列和无彩色系列等等。此外,每一形态还具备特定的肌理属性。肌理又可分为触觉触感与视觉触感,前者是人的肌肤对物质表面的直接感知,后者是人的视觉经验对触觉经验的间接把握。
以上我们通过对基本形态的粗浅分析,便可看出其中包含的诸多课题内容。在形式构成教学中,惟有将这些知识点逐一理解、吃透,才能有利于把课题的讲解引向深入。
2、从关系元素及其组合规律人手,重在抽象化的视觉思维训练
由上述可知,关系元素虽然不具备形态元素的实在性,但它却决定着后者的配置与组合。一件作品的结构方式和表现形态,全赖各部分要素的相互关系之建立:就此而言,其作用类似于语言符号系统中的“语法”,决定着你的思想的表达方式,即“如何表达”。
说到语言与思想的关系,朱光潜先生有着精辟的见解。他在一篇题为《思想就是使用浯言》的论文中指出:“不清楚的思想是不可表达的;思想只有在变得清楚之后才可以表达”、他还指出,“凡是语文有毛病的地方,那里一定有思想的毛病;没有想清楚,所以说不清楚。”他的这番话,对于我们的形式构成教学也是颇具启发意义的。
就“语言是思维的表达工具”这一点而言,视觉符号系统与语言符号系统实质上是殊途同归的,二者都是思维的符号化形态。所不同的是,语言符号系统采用的元素是具有音、形等属性的字符概念,而视觉符号系统采用的则是具体可感的视觉形态元素。由于形式构成不是表现客观的自然物象,而多是以纯粹(抽象)的形和色彩去表达情感与思想,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形式构成看成是一种抽象化的视觉思维训练。
说到“抽象”,这里要略加说明。形式构成的“抽象”与普通心理学意义上的“抽象”有所不同。在普通心理学中,“抽象”是指一种特殊的心理加工活动,它以具体的(个别的)感性材料为基础,从中抽取出一种概念或模式,然后整个儿把感性材料抛弃。这样一来,具体事物(个别)与抽象事物(一般)就变成两个相互排斥或截然相反的东西,换言之,一种事物,假如是抽象的,就不能是具体的(具象的);如果是具体的,就不能是抽象的,二者互不相容,势同水火。
但是在构成艺术中,“抽象”与“具体”则是相对的,甚至是互为一体的。任何一件构成艺术品,虽然它不是对自然物的模仿,但作为一件视觉对象,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物,只是其视觉元素与结构组织是抽象化的风格而已。正如先哲康德所言:“没有抽象的视觉谓之盲,没有视觉对象的抽象谓之空。”格式塔心理学家阿恩海姆在《视觉思维》一书中也指出:“大脑经验到的任何一种现象,假如被看作是一种从那些更加复杂的东西中提取出来的东西,就立即成为抽象的东西。这些现象,可以是高度精练简约的力的式样,也可以是充分体现出某类事物或事件的独特性质的某一个别事物或事件。”
构成的训练中,由于强调了对抽象的、纯形式因素的关注,这就使得我们能够暂时摆脱视觉图像中的各种现实性因素(诸如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政治性、经济性等)的干扰,使被研究的图式纯粹化,从而有助于我们直截了当地把握到视觉逻辑的本质规律。简言之,构成作为一种视觉思维方式,其显著特征就在于:它是化具体为抽象,化繁乱为简洁,化混沌为明晰,从偶然中见出必然,从个别中见出一般,使形式规律从芜杂无章的自然现象中凸显出来,变得纯粹、凝炼和显而易见。事实证明,构成,这种抽象化的视觉思维,对于分析和归纳视觉物象中的种种形式要素及其组织规律,揭示隐含其中的视觉语言逻辑,是极其有效的。
当然,要想真正搞好形式构成的教学,远非上述所说的那样简单和笼统。它不仅要涉及心理学、形式美学、材料学等等学科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需要教师善于将课程内容的原理、规则、方法等知识要素转化为可操作的课题,设计成可实施的作业,使学生通过作业实践,去领会、消化课程中的各知识要素,并将其内化为专业素质,从而为今后将要从事的设计实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责任编辑:高笑云)
参考文献:
[1]R•阿恩海姆.视觉思维[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
[2]李向伟.道器之间[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