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是谁的童年

2008-12-29 00:00:00
中国教师 2008年13期


  随着时代的变迁,童年生活的形式正在发生很大变化,儿童的生活变得更具有成人化的特点。越来越多的人在说:童年在消逝!童年消逝了!但是,逝去的到底是谁的童年呢?
  
  一、关于“童年”概念
  
  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对于“童年”概念做了详细的阐述,“童年定义的部分含义即宣称童年需要回避成人的秘密,尤其是性秘密”。[1]他认为所谓“童年的消逝”,是指“童年”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特征已经模糊不清。印刷术普及,“童年”在这种历史中被“发明”出来。但是电子媒介时代的到来,弱化了“童年”的概念。由于电子媒介的出现,成人世界对于儿童而言再也不是秘密,成人与儿童的知识差距在缩小,他们所接收到的信息可以是同等的。
  
  二、“童年”消逝了
  
  时至今日,电子媒介的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电视文化,电子计算机的普遍使用和全面推广,以及当代人们对于它的依赖程度,从电视文化批驳论出发,可以想象儿童在虚幻的网络世界更容易迷失方向。以此类推,那么我们处在这个社会化、工业化、经济化高速发展的社会里,在多种社会形态的驱动下,“童年”的概念在未来20年或者更短的时间里会销声匿迹。
  小时候,唱一首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欢乐的歌声,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这是我们的童年回忆,谷堆、月亮、妈妈,还有那些远去的美丽故事。不可否认这样的童年时光已经远去了,这样的“童年”概念连同它所包含的内涵已经悄悄地远离。而当前儿童更多的是坐在电视机前听主持人阿姨讲奇妙的故事。仅从两句话做一个对比分析,就显而易见。
  我们坐在①高高的谷堆上面听②妈妈讲那③过去的故事。
  我们坐在①电视机前听②主持人阿姨讲③奇妙的故事。
  1.谷堆——电视机
  当前儿童的生活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自然环境接触减少,多数孩子的生活环境已不能为他们提供这样的空间。电子媒介的快速发展,促使儿童待在家里,守在电视机前,等待有趣的电视节目。
  2.妈妈——主持人阿姨
  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过程,它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由于工业文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快,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从以前三代同堂的传统型家庭转变为核心家庭的过程中主要是家长与子女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上辈对下辈的影响教育作用明显减弱。
  3.过去的故事——奇妙的故事
  这反映了当前儿童对过去了解愿望的降低。这种现状的产生带有一定的社会原因,从“过去”到“现在”,仅以我国50年前后变化为例,已是两重天,儿童生活环境的变化致使他们已经无法理解,也无法感受到成人对于童年的回忆,这种社会环境的变化造成的儿童客观认识上的差距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一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
  关于“谷堆”“月亮”“妈妈”的记忆确实远去了,连同那整个时代都已经远去,我们所认同的“童年”的概念也在渐渐地模糊,更明确地说是成人自己经历过的“童年”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在渐渐瓦解。成人用他们所经历的“童年”的样子来判断今天的“童年”是否走远,那“童年”确实“逝去”了。
  
  三、“童年”消逝了吗
  
  童年消逝了,但是,消逝的是谁的童年呢?今天的“童年”也逝去了吗?
  质疑一:“童年”的概念是静止不变的吗?
  当今儿童的童年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出现的呢?正如所有的历史现状一样,童年的概念属于一种历史范畴,它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每个时期的儿童都有不同的童年经历,享受着不同的童年快乐,今天无论是哪一个孩子都不会否认他曾经或现在正享受着童年的乐趣,这是属于他们的一种权利。波兹曼是以一种静态的观点审视童年的发展,他对童年概念的界定,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个人经历中对于童年的经验、理解,以他个人的主观体验为依据,怀旧童年。但是童年概念既然属于一种历史范畴,就有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转变,它是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社会历史因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变量,绝非是静止不前的。换言之,发展中的“童年”仍然是“童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儿童”的主流定义看
  童年的发展、变迁,属于一种历史的变迁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之中,它的外在属性有了属于它的新形式,但它的本质内涵、基本特征、主流定义并没有发生变化。简单、单纯、天真、纯洁仍然是童年时期最重要的特征。童真是儿童所具有的天赋秉性。
  (2)从儿童本身的生活经验看
  童年的存在形式发生变化,得益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童年发展为一种秘密的文化范畴,即童年生活的秘密化,这不能笼统地看做是儿童的成人化,这是属于新时代的儿童的特有的秘密——童年的秘密。其次,儿童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导致了儿童概念的变化,当儿童还处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时,人们判断的惯性使然,不自然地将“学生”与“儿童”的概念混同起来,因此,儿童受教育年限的增长也导致儿童概念的变化,“儿童”的概念更加宽泛,涉及的范围更加广阔。
  因此,童年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童年的内涵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要以一种动态的视角审视童年的变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童年,即童年观内涵的发展与重新构建。在新的历史、文化、社会环境中,我们不应该固守于对过去那个自由与嬉戏之黄金时代的缅怀与眷恋,而要赋予“童年”概念新的内涵。
  质疑二:儿童对于信息社会中新事物的迅速吸收,是否正在建构儿童与成人之间新的区别?
  我们所处时代的儿童具有他们自身的特点,社会赋予他们更多新的社会特性。
  (1)拥有更多的信息来源
  当前的儿童通过电视、网络及其他媒介获取更多的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在这些几乎完全自由的空间里,成人难以监督信息的内容,对于儿童的限制也就大大减少,相应地就加大了他们的自由度。
  (2)游戏空间的转变
  游戏场所由公共空间转向家庭空间,再转向私人空间。儿童的游戏形式向个人化、私密化的方向发展,游戏不再必须是多人才能组织的活动,可以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
  (3)受教育年限的增长
  学校始终是一个将儿童区分于社会,区分于成年人的地方,学校的存在,使得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差别相对增大,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发挥了“隔离”作用。当前儿童的受教育年限与过去比较,明显地增长,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学校的“隔离”作用发挥的效用延长,儿童与社会、与成人间的差别也就被“延长化”。
  “童年”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不断的变化、发展,甚至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童年”的概念在重构,成人记忆当中的童年与当今社会下不断变化、发展、重构了的童年形式产生了冲突。当前的儿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生活、童年乐趣,他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多、速度快,这是现代儿童独具的特点,是成年人不及的,这造成成年人与儿童之间新的差别。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言,从儿童个体自身发展的需求而言,儿童的概念也应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而发展,“童年”不是静止的,是在不断的变迁中发展的。今日的“童年”在重构。
  
  四、对待变化了的“童年”
  
  对于发展中的“童年”概念,以及儿童个人,成人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勇敢地承认在这样的社会发展速度下,儿童应享有的权利不再局限于原始童年内涵所包涵的内容,在不泯灭儿童纯真特性的前提下,适度地解放儿童。每一个孩子在小时候都有一个梦想——快快长大,信息时代、媒介时代的到来将这一希望放大了,变成了一种需求,或者有意识、无意识的,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做出了相应的反应。
  具体而言,首先应该认识到作为“人”的儿童是儿童的一种权利,必须承认儿童具有成人一样的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属品;当作为“儿童”的儿童时,应该承认并尊重“童年生活”的独立价值,而不能仅仅将其看做成人生活的预备阶段;当作为自我权益的表达者的儿童时,应该给予儿童更多的话语权,保障儿童说话的权利;当作为特殊的社会成员的儿童时,应该认识到,不可能将儿童与社会(或者说“成人世界”)隔离,要培养儿童的鉴别能力、自我管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儿童的成长阶段,应该为儿童提供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儿童个人的权利、尊严应当受到社会的保护。
  有人可能会质疑:在这样“宽松”的条件下,儿童是否会迷失自己呢?波兹曼认为儿童自身就是保存童年的一股力量,不是政治力量,而是一种道德力量,“儿童不仅懂得他们与成人不同的价值所在,还关心二者需要有个界限;他们也许比成人更明白,如果这一界限被模糊,那么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就会随之丧失。”这是波兹曼对于儿童本身的一种希望,他希望儿童通过自身的努力,保全他们在童年时期的权利。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儿童这种“特殊”的能力,相信儿童。
  
  注释:
  [1]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吴燕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25.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张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