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计量模式下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2008-12-29 00:00:00温玉彪
会计之友 2008年7期


  摘要 笔者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最关键的问题是计算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本文分两种不同的计量模式探讨了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补价比例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一)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1.换入资产的人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或收到的补价-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换入每项资产的人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
  
  (三)计算确认损益
  对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在具体确认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同时按账面价值结转存货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高于其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反之,则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双方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四)会计处理程序
  第一步:计算补价比例,确定其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步:计算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运用公式计算)。
  第三步:分配每一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步:编制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二、采用账面价值模式计量
  
  (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2.换人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1.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或收到的补价-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换入每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换入资产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
  
  (三)不计算确认损益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账面价值模式计量时。不确认换出资产的损益。
  
  (四)会计处理程序
  第一步:计算补价比例,判断其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步: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运用计算公式)。
  第三步:分配每一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换入资产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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