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曼·乔治·布劳

2008-12-29 00:00:00刘剑超许家林
会计之友 2008年14期


  卡曼·乔治·布劳(Carman George Blough,1895-1981)被称为美国会计原则管理方针的设计师。他于1895年1 1月11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la)的翰斯敦(Johnstown),在1913年因一次突发的铁路交通事故而失去了右臂,可残疾并未成为他在20世纪30-60年代为会计发展作出杰出成就的障碍。他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 rl-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lOn,简称SEC)历史上的第一任首席会计师,其任期为1935年12月到1938年5月。由于他任职前后对美国早期会计原则研究、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发展以及对推进美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与会计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于1954年被选人会计名人堂(The AccountingHall of Fame)。
  布劳是SIlas S and Mary Wertz BIough夫妇的孩子。1922年8月17日,他与lilie Katherine Flory结为伉俪,婚后育有一个孩子。1981年3月9日,布劳辞世,享年65岁。
  布劳的职业生涯可谓一帆风顺。1917年,他在曼彻斯特学院(Manchester College)本科毕业后,即来到布里奇沃特学院讲授商业管理课;1918年秋,受聘出任威斯康星州丰迪拉克学校(wisconsln High Sch001)商学系主任;1920年,他受聘到威斯康星大学(The Unlversity 0f Wisconsin)任助教,并于1922年在该校获得硕士学位;1922年,他获得注册会计师(CPA)的执业证书;1929年,他受聘担任北达科塔大学(North Dakota)会计系主任和会计学教授;1922 1927年,他在威斯康星州政府税务委员会服务,并于1927-1929年在威斯康星州政府公共事务局任秘书长;1932-1933年,他兼职于哈佛大学;1934年,布劳受聘为新成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一任首席会计师;1938年,布劳离开SEC,出任著名的阿瑟·扬会计公司(Arthur Young&Co)的经理一职,并于1940-1942年间任阿瑟·扬的合伙人;1942-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就职于战时生产委员会;1944年,布劳担任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简称AAA)的主席,成为该学会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几位非学术界的主席之一,同时亦开始出任AlCPA的研究部(Di rector of Research)专职主任,在这一岗位上直到1961年退休;1957-1958年,布劳服务于AlCPA的特别委员会,并负责筹建新的会计原则研究机构,他提交的专题研究报告直接导致了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PrinclpiesBoard,简称APB)的产生;1959-1964年,布劳是APB的成员。1961年布劳正式退休后,其职业活动并未停止,他不仅担任阿瑟·扬会计公司的顾问,而且兼任五所大学的教授,同时充当许多法律诉讼案的专家证人。
  布劳的一生,为推动会计原则制定与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其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积极呼吁加强会计业务处理规范的统一性
  1932年在美国发生的库罗哥尔事件(Kreuger and TollCorporation Case)和世界经济大危机,使美国政府决心在立法方面加强对公司会计的约束和监督。根据1 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相关规定,新组建的SEC作为掌管证券法规的行政机关,开始对《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其中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即是一项重要的内容。1935年,布劳被任命为SEC的第一任首席会计师后,针对上市公司向SEC提交财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惯例极为混乱的现状,立即着手进行规范会计原则的前期准备工作。1937年,在纽约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一次演讲活动中,布劳曾就职业界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抨击,并指出如果会计职业界不努力解决会计实践中业务处理标准的统一性和一致性问题,SEC就将出面干预。这一提议受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lnstltute 0f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简称AICPA)的高度关注。实际上SEC成立之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lCPA)马上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同SEC的沟通与协调。纵观AlCPA同SEC的关系,仅在1936年12月之前双方曾有过一段“蜜月期”,其后即转iX“冷战期”。为了有效地制定SEC的会计政策,也为了减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摩擦和抵触,首席会计师即成为与会计职业界之间的一个重要桥梁与纽带,要求其不仅有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必须同有关各方(特别是会计职业界)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推动会计监管的过程中,布劳能够做到“以信取威”而不是“以威取信”,故深为CPA所敬佩。
  第二,积极倡导由会计职业界来推动会计原则的制定工作
  布劳在担任首席会计师后,通过对大型会计公司合伙人的全面调查后发现,不仅合伙人之间对会计惯例的理解存有很大的分歧,即使是在SEC内部各位委员之间,对究竟如何监管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也是莫衷一是,争论不休,有的认为应利用SEC的地位对会计惯例作出权威性的规定,而另外一些委员则认为这样做是行不通的。此外,会计职业界也十分担心同SEC的关系。但布劳坚持认为,会计原则的发展以及缩小会计原则运用中的差异问题,应该由会计职业自身来完成而不是由SEC负责,SEC只是承担实施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的责任。1938年4月,SEC发布了由布劳起草且颇具影响的《第4号会计系列公告》(Accountlnq Serles Release toNo 4),该公告提出了SEC对会计原则的管理方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必须遵循“真正的权威支持的”(substantiaIauthoritafjve support)会计原则,但这些原则应当由会计职业界的组织负责制定并推动其实施。在此背景下,1938年,研究会计原则问题的重任即转移至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该协会即于1939年成立了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f Accountlnq Procedure,简称CAP),并授权其发布《会计研究公告》(Accountlnq Research Bulletlns,简称ARBs)。历史证明,由布劳所提出并制定的会计原则管理方针,不仅一直为SEC后续会计主管们所认同,而且对SEC相关方针政策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尽管当时美国会计职业界的领袖人物之一乔治·梅(George o May)在《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颁布之前,就曾经富有远见卓识地提出了AlCPA应同纽约证交所联手研究会计业务处理原则问题以“规范和改进公司财务报告”的建议,这说明会计职业界已经认识到会计实务存在的严重问题,但是他们却没有预见到政府会直接干预。这正如约翰·凯里(John_Carey)在1969年出版的《会计职业的崛起》(The Rjse of AccountInq Professlon)一书中写的,1933年《证券法》颁布时,AlCPA“既没有明确的立场也没有应对的策略,更谈不上对该法的制定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由于自由放任的会计实务对1929年的股市崩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社会各界对政府直接管制会计的呼声在当时即颇为盛行。身为SEC的第一位首席会计师,布劳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管制的弊端和职业自律之重要。他把两者有机地融为体而不是简单地取此舍彼,从而显示出“一代会计大师”的高瞻远瞩。
  第三,积极参与会计原则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从1944开始到1961年,布劳在担任AICPA的研究部主任近17年的时间内,制定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相当权威性的会计原则和审计程序,使其在会计职业界获得了崇高的声望。在20世纪40-50年代,他所主持的AlCPA的研究部不仅对会计原则委员会和审计程序委员会予以很大的帮助,而且对其他20多个委员会的工作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947-1963年,鉴于其在会计原则和审计程序建设方面的独到认识与见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lCPA)的会刊《会计杂志》(Journal ofAccountancy)曾为布劳开辟研究审计技术问题的专栏,以回答执业注册会计师(CPA)们所提出的各种会计和审计问题,先后共发表了197篇文章,创下了为该杂志撰写文章的最高记录。1957年,布劳将在《会计杂志》(Jou rnal 0f Accountancy)专栏上发表的文章精心挑选后,出版了名为《会计标准在实践中的应用》(P ractIcaIApp¨catlons of AccountInq Standards)的论文专辑。除此之外,布劳也是历史成本会计的忠实捍卫者,他不太赞成采用诸如后进先出(llFO)和物价水准折旧等方法来片面解决历史成本会计存在的问题。
  布劳对会计事业的贡献得到职业界广泛承认并获得众多殊荣。主要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lCPA)的金奖(theAICPA’s Gold MedaI Award,1 953)、Ajpha·Kappa Psi基金奖(1955)、曼彻斯特学院荣誉博士(1944)和布里奇沃特学院荣誉博士(1972);他是Beta Alpha Psi和Beta Gam-ma SIgma的名誉会员;在弗吉尼亚大学的迈因蒂商学院设立有两个以布劳名字命名的专业教授岗位。
  格雷·约翰·普雷维兹教授评价布劳时说:“从1922年获得CPA称号到1981年逝世的60年岁月中,在建造会计惯例、会计报告及财务揭示的结构中,没有哪一位能够与卡曼·G布劳相媲美。”而另外一位会计学家约翰-L_凯里(J L Carey)在评价布劳时则赞誉道:布劳“精力充沛、勤奋刻苦、充满自信,且坦诚直率,决不武断。他是一个公正处事、完全诚实、善于激励人们信心的人,他是一个真正的会计职业家(Ivlgorous,industrious,and self-confident,but open-minded and judlcious-not doctrlnai re Hls can-dot,compIere honesty,and good nature inspl red confl-dence He was the complete professionaI)”。1987年,在AICPA成立100周年时,时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的斯蒂芬·A泽夫(stephen Addam Zeff)教授在当年5月号《会计杂志》(Jou rnal 0f Accountancy)上发表了一份题为“美国会计职业界百年的十四位领袖”(Leaders of the Ac-counting Professlon:14 Who Made a Dlfferencek)的专稿,文中不仅将卡曼·乔治·布劳列为AICPA发展史上14位杰出的领导人之一,而且称其是"SEC会计原则管理方针的设计师,AlCPA研究部会计研究项目的台柱人物(thearchitect Of the SEC。s pOllcy On accounting principlesand the anchor Of the Institute。s accou nting DrinclDlesp rog 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