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建立并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环保功能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根据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方针,针对我国环境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制改革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大气、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日益严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和草原严重退化,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一、我国现行税费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缺陷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其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其目的是为环保工作筹集专项资金。该制度对我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征收面窄。只对废水和烟尘收费,对工业废气、交通废气、居民生活污水及垃圾等基本不收费。第二,收费标准偏低。至今仍采用1988年制定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而不愿意治理污染。此外,不论在单位时间内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多少,均按同一标准收费,影响了环保收费的实际效果。第三,计征依据不科学。现行排污收费仅对超标排放物征收,由于排放物的体积、重量、污染程度难以确定,又由于征收超标排污费是按照超标的级别或倍数来确定,可操作性差,不能准确、公正地确定收费依据和金额。第四,立法层次低、不规范。排污收费作为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和规范,征收管理的刚性不强,随意性较大,不能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