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商会具有其他中介组织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因此,要加强乡镇商会的建设,以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键词:乡镇商会;新农村建设
乡镇商会起源于农业,植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天然的联系,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其独特作用是其他中介组织无法替代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
一、乡镇商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有作为
(一)有助于搭建民营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新桥梁
乡镇商会在政府宏观调控管理和行业微观管理之间,充当着桥梁的角色。它是政府的帮手,是政府工作的支持者,它服务于政府,服务于企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中介作用。乡镇商会通过会员的联系网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乡镇商会还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教育,努力为会员、企业、农村经济服务。乡镇商会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使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为企业做好服务。
(二)激发民营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活力
1、商会可以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成本。用市场化的手段参与农村的产业开发与建设,是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形式。投身新农村建设过程存在着风险和交易成本。商会具有这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它可以把分散的资源和单个民营企业组织起来,整合成为资源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规范民营企业内部的竞争关系,协调民营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加民营企业之间以及企业政府之间边界的透明度,一方面帮助深入企业了解、征求意见,当好企业通向政府的“传声筒”,另一方面充分借助政府力量,为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活动争取到各个层面、更广范围的联动与配合,为企业降低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
2、商会的行业自律功能有助于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有序的市场秩序。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需要依法整顿和规范农产品市场和农村商品市场秩序,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解决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光靠政府的外部管理不行,还需要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自律。而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是商会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乡镇商会可以通过制订行规行约,组织行检行评,调解企业间纠纷等形式,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适度性。由于商会是非公经济人士自己的组织,开展自我教育活动容易为大家所接受。
(三)有助于构建农户进入市场新机制
“培育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商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要组织形式。”加强乡镇商会建设是提升农业产业化重要举措,它有助于构建农户进入市场新机制。
首先,乡镇商会是沟通、联系市场与农民的纽带。乡镇商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沟通和联系市场与农民的纽带,可提升农民组织化参与市场竞争的程度,防止市场风险,能够较好地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乡镇商会可以较好地解决为农民提供产前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服务、产后销售服务的问题;商会组织利用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充当市场与农户之间的中介,为农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及时调整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改变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不利局面,对市场的波动能够产生有效的制衡与约束,减少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使农产品在品种、质量上适应市场要求,在价格上具有综合竞争优势,有效地加快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的进程,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雏形。
其次,商会搭建了客商与农户沟通的平台。商会代表农户与客商签订合同,减少了农户与客商直接打交道的交易费用。商会以产销作为联结纽带,实施纵向一体化经营,以公司引导农户进入市场经营,可以大大节约农户经营的信息费用,降低交易的成本,增强经营计划的稳定性和指导性,降低市场竞争风险,实现市场交易成本的节约。许多乡镇商会还筹资在当地兴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大方便了客商和农户。
(四)为乡镇政府抓好新农村经济工作提供了平台
首先,乡镇商会具有经济能人优势,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绝大多数乡镇商会会长是由农民企业家担任的,这些能人、专业大户往往能够率先推广适合本地条件的新品种、新技术,并将成功经验推广到会员,从而形成一户带十户、十户带一村、一村带一片的传播效应。
其次,乡镇商会具有地缘优势,可因地制宜地引领当地经济发展。商会聚集了各方面的经济能手和人才,能以农村和农民为依托,利用地缘和土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新趋势的多种经营模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商会担当着农村经济顾问的作用,通过商会,乡镇政府可以更好地抓好农村经济工作。
再次,乡镇商会还具有商缘优势,可以商招商,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西各市县近几年来就通过加强基
层商会建设,成功地吸引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进驻。
二、广西乡镇商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
(一)成功探索了农村集约化经营的多种有益模式
1、企业+村干部+农户模式。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商会根据村委干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对有能力发挥合作关系的农户比较了解情况,请村干部通过村委充当饲料代销商,把饲料出售或赊给养殖专业户;赊销户将禽畜养大并出售后,再将饲料款交回饲料厂。这样,村委代销越多,获得代销手续费越高。通过这种形式,解决了不少养殖户因扩大生产规模而缺乏资金的问题,形成了企业、村委及农户共赢的局面。
2、商会+基地+农户+市场模式。北流市大里镇商会充分发挥北流市燕华淀粉厂的优势,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走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2001年以来,镇商会引进“南特188”木薯苗圃免费供给农民种植,并与农民签订合同,实行保价收购。镇商会还邀请农技专家给农民上技术课,极大地调动了当地农民种植木薯的积极性。
3、工业园区模式。武鸣县太平镇商会根据当地木薯多的特点,引导、帮助会员企业打造“太平淀粉工业园区”,以“工厂+基地”的模式,推动全镇木薯种植面积由过去的2370亩扩大为3500亩,9个淀粉企业年产淀粉达3.5万吨,产值6300万元,交税280万元,解决就业767人。
4、“企业+农户+基地”模式。环江县香猪、菜牛行业商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组织各加工企业着手基地建设,与群众签订保价收购、卫生防疫合同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议,稳定货源,逐步形成了“企业+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调动了群众的养殖积极性,并坚定了发展香猪、菜牛产业的信心。
(二)依托“光彩事业”,开展开发性扶贫
广西各商会组织广大会员,依托“光彩事业”这一重要载体,到贫困地区大力开展开发性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也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成功实践经验。
长期以来制约农村经济发展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为了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广西各商会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会员和当地农民群众进行技术培训。乡镇商会比较注重发展乡镇内以解决农民就业为主的企业和产业,使农村富余劳力的就地“消化”,实现“出门不离家,离土不离乡”,既增加了收入,又解决了进城务工带来的一系列麻烦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广西通过各乡镇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安排农民工就业70多万人,培训农民工260万多人。
(三)以商招商,发展特色经济
在农村乡镇,如果由当地政府出面招商引资,有时很难见成效,乡镇商会发挥会员联系面广的优势,以商招商,往往比政府招商更具吸引力。如横县校椅镇商会把商会办成投资者之家。经商会联系推介,几年来共引进项目12个,总投资额达19630万元。
(四)面向社会,推动公益事业
乡镇商会的会员大多数是当地人,在商会的引导下,许多人都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商会的良好形象,“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基础,广西各乡镇商会在促进乡风文明方面也颇有贡献,它们以开展各种文娱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倡导新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乡镇商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模式的思考
(一)唱响主旋律,提高乡镇商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在各乡镇商会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对商会领导班子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深刻认识乡镇商会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激发他们的热情,把今后商会的中心工作定位为“以农为主”,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
(二)携手共进,形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首先,对各乡镇商会进行整合。在乡镇商会的设置方面,可以打破现在的乡镇区划。对于那些成立商会条件不成熟的乡镇,可由附近乡镇商会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可以在行政区划比较近的几个乡镇联合成立一个大的乡镇商会,这样更利于形成乡镇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也可以根据乡镇的产业结构特点,由有相同或相近主导产业的几个乡镇成立乡镇行业商会,对乡镇产业发展进行更为专业、更有效的指导。
其次,各部门做好分工合作,形成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工商联、个协、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促进各部门相互“联通”,相互提供市场、信息、技术、融资、人才、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拓展服务领域。
(三)发挥涉农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化步伐
将龙头企业作为当地新农村产业化的主导。新农村建设的主攻重点是拉长产业链,实行龙头企业带动。各乡镇商会在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方向时,要以所在乡镇的龙头企业作为当地农村产业化的主导。乡镇商会的会长可由龙头企业的负责人担任。龙头企业的负责人,一般是在政治上进步、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人,他们更能从市场经济规律的需要出发,合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发展特色经济。由他们担任乡镇商会的会长,更能把广大非公人士团结在商会周围,更能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经济。
(四)搞活乡镇商会机制,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首先,乡镇商会章程中关于会长的任期可以灵活处理。各乡镇商+jEJsepm5MpNdqYaiJu0UROiZEb54gmoaY3f8wnGgCQ=会的组织形式、班子人员构成等基本是参照工商联的章程的。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商会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工商联章程的制约。在县市一级工商联,五年的会长任期是合适的。但广大的乡镇情况不一样,一般乡镇企业在做大之后,主要业务就会扩展到城市,所以有些会长任期未满就离开了当地,无法有效地领导商会开展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会长自身的企业在五年之内就破产了,也无法对当地的新农村建设起到有益的带动作用。所以建议乡镇商会的会长任期可改为三年一期或两年一期,如果做得好可以连任。这样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灵活地进行调整。
其次,发展商会经济实体,以商养商。商会是一个民间团体组织,任何经费都是靠自己筹措。许多商会成立时发动会员捐款,靠捐款来维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但仅靠无休止地捐款是不行的,商会要想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凝聚会员,为会员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商会的作用,应该创建自己的实业,建立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创造永久的收入基地,以保持商会的正常运转。创办经济实体,既为商会创收、增强实力,为商会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减轻政府的负担,又扩大了商会的影响,树立了商会的良好的形象,确立了商会在引导和发展新农村经济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增强了商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作者单位:广西社会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