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画家与美女记者失算“爱情创意”

2008-12-29 00:00:00谭爱芳黄仁成
伴侣 2008年13期


   香港居民房天明与24岁的广西某报女记者汪雨婷从拍拖到闪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咄咄怪事接连发生:在走进洞房前一夜,新娘突然宣布缺席婚礼;在珠胎暗结后,女记者吵着嚷着要堕胎;在腆着大肚子等待分娩时,汪雨婷又被歹徒绑架。而当房天明带着警察营救妻子时,汪雨婷却百般袒护绑匪……就在房天明雾里看花时,一张孕检病历揭开了惊天秘密……
  
   雾里看花:美女记者缺席婚礼为哪般
  
   2006年9月初,房天明经人介绍与广西美女记者汪雨婷相识,随后双双坠入爱河。
   房天明1974年2月9日出生于广东东莞市,其父早年在香港经商。虽然家境殷实,事业有成,但由于不善交际,32岁的房天明至今尚属钻石王老五。就在房天明苦苦寻觅时,桃花运竟从天而降。
   初次见面,汪雨婷表现得落落大方。她说自己是广西灵山县人,今年刚从广西大学毕业,应聘到广西某报做记者。工作地点在南宁市,但主要负责跑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等3个城市的新闻。在告别时,汪雨婷主动和房天明交换了手机号码。
   房天明似乎读懂了美女记者的暗示。此后,他频繁地宴请汪雨婷,并通过手机短信和QQ聊天等方式,在现实和虚拟世界里双管齐下,对美女记者发起了攻势。而汪雨婷犹抱琵琶半遮面,更加撩动了港仔的心。
   不久,汪雨婷盛情邀约房天明一同去浪漫旅行:“我妹妹在上海打工,姐妹俩好久没见面了,我想去看望她。可我乘飞机总是头晕,要是旅途中有个伴儿照顾我就好了。”
   房天明岂能放弃这个大献殷勤的机会!他马上购买了两张机票,取出5000元现金给美女记者做探亲费用,并悉心扮演着护花使者。
   然而,汪雨婷在万米高空并没有出现她所说的头晕呕吐的情况。不过,房天明收获不小。汪雨婷靠在他的肩头,含情脉脉地说:“相见第一眼,我就看出你是一个真诚的男人,值得女孩托付终身。”女记者主动吐露心曲,令房天明喜出望外。
   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返回钦州后,房天明马上为女友订做了一对价值11000元的金手镯。汪雨婷想学开车,房天明二话没说便往女友存折里存入5000元学车费用。
   港仔的慷慨投入点燃了双方的爱情烈火。2006年12月14日,房天明和汪雨婷相约到钦州市白海豚国际大酒店开房。两人数度春风,在床上憧憬和勾画着美好的未来。一个月后,“喜”从天降。
   2007年1月16日,汪雨婷手持医院的化验单,喜滋滋地告诉房天明:“亲爱的,我怀上了你的孩子!”
   房天明颇感自豪,两人的关系也从热恋转入谈婚论嫁的阶段,选定5月27日为良辰吉日。不过,汪雨婷提出按照当地的风俗,男方应当给女方家送彩礼22000元。房天明不敢怠慢,马上怀揣现金驱车送到未来的丈母娘家。
   房天明的家人对独生子的婚事非常重视,购买了一幢价值80多万元的别墅送给房天明做洞房,并花费20多万元进行了精装修。5月15日,汪雨婷挽着房天明的胳膊走进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书。
   然而,就在房天明全家张罗着给亲朋好友发送婚礼请柬时,汪雨婷突然电话告知房天明:“咱妈说要追加5000元的彩礼,否则娘家不让我参加婚宴。”
   虽然娇妻在婚礼前“撂挑子”使房天明心中有些不快,但婚礼怎能没有新娘?房天明无奈,只好满足了汪雨婷的要求。
   在5月27日的婚礼上,尽管新娘汪雨婷光彩照人,但新郎房天明却隐隐约约地感到,新娘笑容的背后似乎隐藏着琢磨不透的诡异神色。不久,一连串的咄咄怪事便接连上演。
  
  蹊跷绑架:孕检报告揭开“偷生”之谜
  
   新婚之后,汪雨婷提出要回娘家居住。房天明颇感纳闷:无论是居住条件、生活水平还是医疗保障,自己家都远远超过妻子的娘家。况且,自从汪雨婷怀孕后,房天明为她请了两个保姆,每天将她伺候得像贵妃一样,娇妻为何要躲到偏僻的山村去养胎呢?
   腆着大肚子的汪雨婷不顾老公一家人的劝说,最后坚持打点行李,独自搬出了别墅。
   2007年7月16日凌晨两点,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房天明从睡梦中惊醒。电话那端是妻子慌张的声音:“天明,大事不好啦!我赌博输掉了15万元,被人绑架在钦州市鑫新大酒店621房,快点筹钱救我啊!”
   房天明一下子傻了!妻子不是在娘家养胎吗,为何掉进了赌窝?尽管汪雨婷在电话中一再叮嘱丈夫千万别报警,但事关重大,房天明顾不得多想,马上拨打了110。
   然而,当房天明带着警察破门而入时,并没有看到歹徒手持尖刀胁迫受害人的惊魂场面。相反,汪雨婷正同三名“绑匪”有说有笑地喝茶。酒店客房里还摆着饮料、水果和点心,其中一名长发“绑匪”将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汪雨婷,表情非常自然、亲切甚至温柔。房天明对绑架现场的气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警方对这起绑架案也颇感蹊跷,要带汪雨婷和三名“绑匪”回派出所协助调查。但汪雨婷不仅不配合警方,还护着绑匪:“他们三个人都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有点经济纠纷,会自己协商解决,不需要警方介入。谁要敢带走他们,我就跳楼!”
   虚惊一场之后,房天明愤怒地质问妻子:“你究竟在搞什么名堂?为什么要捉弄我?”汪雨婷不予回答,并要求房天明替她偿还5000元的赌债。否则,她马上到妇产科做人流。
   堂堂女记者居然堕落成一个被人要挟的赌徒,房天明深感痛心。为了挽救赌迷心窍的妻子,房天明一面帮助老婆偿还了5000元赌债,一面给妻子买了许多营养品,期望娇妻在家庭的温暖中摆脱那帮赌棍的纠缠。面对妻子婚后的诡秘行踪,虽然房天明也颇有微词,但考虑到娇妻马上就要分娩,作为丈夫的房天明也没跟妻子计较,只是祈祷老婆早日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宝宝。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2007年8月19日,房天明接到汪雨婷的电话:“老公,恭喜你!你升格为爸爸啦!”房天明顿时兴奋得欢呼雀跃,马上驱车赶往医院,但却扑了个空。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妻子早在一周前就偷偷住院待产,在钦州市钦北区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个女婴。然而,汪雨婷在出院一周后才将这个“喜讯”告诉丈夫。
   妻子“偷生”孩子,房天明无法接受这个离奇的玩笑。接下来,房天明三番五次地来到丈母娘家要求看看女儿,可无论他怎样哀求,汪雨婷就是不允许他看望女儿,并提出除非尽快给孩子办理香港户口。房天明的精神快要崩溃了!
   在痛苦中冷静下来之后,房天明开始对发生在美女记者身上一系列纷乱如麻的咄咄怪事进行梳理。不久,他的预感不幸被验证了。
   2007年10月上旬,房天明悄悄到医院查阅了妻子的病历档案。病历记载,汪雨婷的末次月经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也就是说她在同房天明上床的两个月前已经怀孕。美女记者所生的孩子原来是别人的!
   房天明进一步私下调查,惊讶地发现,汪雨婷自称的所谓广西大学高才生、广西某报记者身份都是编造的,她的真实身份是一位画家也就是那个长发“绑匪”的二奶。
   感情被玩弄和欺骗的耻辱让房天明怒发冲冠。2007年10月23日,房天明一纸诉状将汪雨婷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离婚,并判令汪雨婷归还他的全部爱情投资62500元。
  
   虽然将感情骗子送上了被告席,但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让房天明困惑不解:汪雨婷同他“闪婚”似乎并不仅仅为了诈取那点钱财,长发画家为什么要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推到别人的床上?画家与汪雨婷联手策划的桃色陷阱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为了彻底摘掉头上那顶不明不白的“绿帽子”,房天明委托律师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取证。
  
  借船过河:画家与二奶失算“爱情创意”
  
   2007年11月28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长发画家也早早赶来参加旁听。
   坐在被告席上的汪雨婷不承认女儿是“野种”,也不同意离婚,她说与房天明的感情没有破裂。
   见妻子在法庭上仍然在演戏,房天明用经过公证的证据,当庭剥下了汪雨婷与画家联手策划“爱情创意”的画皮——
   原来,2004年从一所艺术中专学校毕业后,汪雨婷通过视频聊天与青年画家罗涛邂逅。时年36岁的罗涛是广西某市一位小有名气的漫画作家,他创作的“四格漫画”被全国200多家报刊竞相刊登。他蓄着一把大胡子,长发披肩,颇具艺术家的风范。情窦初开的汪雨婷一下子被漫画家吸引,两人经常缠缠绵绵聊到深夜才依依不舍地下线。
   双方网恋后,罗涛直言不讳地告诉汪雨婷,他的妻子有一份体面、稳定的工作,已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聪明可爱。因此,他不会因网恋而抛妻弃子。尽管如此,汪雨婷仍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在网恋三个月后,她把初夜献给了罗涛。
   在两年频繁偷食禁果中,她三次为情夫堕胎。2006年10月,汪雨婷再次珠胎暗结。妇产科医生告诉她,不能再次堕胎,否则,有可能造成终身不孕。
   想到自己年纪轻轻将失去生育能力,汪雨婷不寒而栗,决定将孩子生下来。然而,长发画家坚决不同意汪雨婷做单亲妈妈。在罗涛看来,小情人未婚先育,母子二人将无法面对舆论的压力,而且单亲妈妈给孩子上户口也非常麻烦。更主要的是,汪雨婷如果生下孩子,将给他的生活带来毁灭性灾难。
   就在汪雨婷进退两难时,她经朋友介绍与港仔房天明相识,忽然来了“灵感”:如果“闪婚”嫁入富人家,然后再提出离婚,肚子里的孩子不仅有了一个合法的香港居民身份,还能判得一大笔抚养费,甚至将来还可以继承大笔遗产。这样一来,自己既可以荣升为母亲,又可以继续做长发画家的“职业情人”,衣食无忧。
   岂料,一纸孕检病历报告,让“借船过河”的“创意”功亏一篑。
   案件事实查清后,主审法官却犯了难。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得判决离婚。但法院认为,被告发现自己怀孕后,在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的情况下,仓促提出与原告结婚,被告与原告的结婚动机不纯。加之原告提出亲子鉴定,法院通知被告带着孩子配合鉴定,而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因此推定被告所生的女婴不是原告所生。据此,钦南区法院于2008年3月20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准予原告房天明与被告汪雨婷离婚;汪雨婷所生的女儿由其自行负担抚养费;汪雨婷归还房天明支付的产检费及借款共计12000元。
   据悉,此案是我国首例判决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离婚的案件。法律专家指出,正是由于汪雨婷及其画家情夫动机不纯才促成了这一异乎寻常的判决。这个判例也给那些热衷于为孽情孽缘而煞费苦心寻找爱情出路的人们敲响了警钟:道德底线不容践踏,无论是“借船过河”还是“漂白”孽情,到头来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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