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

2008-12-29 00:00:00闫志民
人民论坛 2008年8期


  北京大学教授闫志民:党委组织部是党管干部的部门,如何通过其工作机制创新,抓好干部的监督、考核和使用,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提高地方党委的执政水平,是当前地方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河南省荥阳市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组织部门优势,将组织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融为一体,通过实行“大组织、大检查、大监督”所形成的“组织督查、定位监督、一线考评、量化实绩、连带奖惩”的工作机制,是在这方面所进行的大胆探索,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由组织部门牵头的大督查体制的最大优点,是把原来分散的监督和考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合力,就像把五个指头收拢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力的拳头。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是由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的,而为了保证干部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认真落实,就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督查考评机制,把干部的奖惩任用与他们实际工作业绩直接挂起钩来。然而按照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党和政府的各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监督和检查部门,由此带来交叉监督,监督的标准和要求也很不统一等问题,新机制很好地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荩
  ?荩新机制把管事与管人有机地统一起来。现行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管事的业务部门与管人的组织和监督部门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脱节现象。组织和监督部门管人的根本依据是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是他们的做事能力和做事成绩,特别是实际工作中的政绩。但是在原来的体制下,组织和监督部门对干部的监督和考察大量是通过听汇报、看材料等间接方式进行的,即便有时进行直接的第一线的检查和监督,也不可能是经常的和全过程的。这就使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有出现脱离实际的可能,也影响了工作落实和提高执行力的效果。荥阳市实行“大组织、大督查、大考评”的工作新机制以后,管人单位对干部的监督和考评就由原来的间接方式为主,变成了直接的第一线监督和考评为主,把原来的不持续的不经常的监督变成了持续的全过程的实地的考评与监督,大大增强了对干部考评与监督的力度和实效。尤其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在“大组织、大督查、大考评”的新体制下,对干部所进行的监督和考评是由组织部门牵头进行的,并把它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直接挂钩,作为党和政府对干部进行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监督和考评结果的分量,引起了广大干部的高度重视,使其成为推动工作、激励干部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他们实行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连带奖惩办法,这就又从机制上解决了如何提高监督者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的问题,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既有根本利害的一致性,又能相互制约、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