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银行业在我国规范发展的制度条件分析

2008-12-29 00:00:00王红萍
中国市场 2008年9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战略调整的推进,我国基层金融出现了真空化的趋势,在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模式的呼声因而日益高涨。本文结合美国社区银行业发展的经验,对社区银行在中国健康、规范发展所需的制度条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社区银行;制度;关系型贷款
  
  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即便是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社区银行在特定的经济领域和部门仍然具有生命力。然而,要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并使其健康、规范地发展,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
  
  一.社区银行的定义
  
  社区银行一般应该具备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规模小,二是它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集中在所处的社区。由于这两个特点通常不矛盾,而银行规模很容易衡量,所以,对社区银行的判定通常是看它的规模是否在一定标准之下。例如,在美国,社区银行通常是指资产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大多数国内学者对社区银行的定义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按市场化原则独立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 [1]。这个与国外学者不尽相同的定义是为了把社区银行与中国现有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不按市场原则经营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区别开来。如果按照私营、规模小、以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这几个国外社区银行的典型特征衡量,中国经济中目前还没有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
  
  二. 社区银行模式的比较优势
  
  社区银行模式之所以具有生命力,是因为其地区性和社区性特征以及较少管理层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在收集和处理非公共的“软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信息不对称是信贷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银行通常采用以下四种贷款技术来缓解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财务报表型贷款、抵押担保型贷款、信用评分型贷款以及关系型贷款。前三种类型的贷款可称为交易型贷款,一般针对信息透明的大企业和有较长经营历史的企业,因为它们所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那些易于编码、量化和传递的非人格化的“硬信息”。关系型贷款则建立在那些不能通过数据、报表准确反映出来的“软信息” 基础上。给没有信贷历史和抵押品的小企业贷款时,银行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包括财务情况、管理者能力、特定市场的特征以及业主品行、信誉等方面的“私人信息”,并在整个贷款期间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为了补偿调查和监督成本,银行必须与企业维持长期的、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才能在长期获得收益[2]。
  由于关系型贷款以特定企业的专门信息为基础,而这类具有人格化特征的软信息很难在组织结构复杂的银行内部迅速地、正确地传递,因此,科层结构相对简单的社区银行在提供关系型贷款上有比较优势,更适合对经营历史短、缺乏长期信贷记录的中小企业贷款。而大银行则在提供以交易为基础的服务上有比较优势,即便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也常常选择经营时间较长的企业,并且主要通过邮件、电话而不是面谈与企业交流,并不与借款人保持长期的、排他性的关系。此外,由于社区银行对社区内中小企业、家庭或农户有更深入的了解,它也更能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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