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产品对我国农村集贸市场的影响

2008-12-29 00:00:00周树文
中国市场 2008年23期


  摘要:园区农产品有别于一般的农产品,根据其特点可以为其制定出相应的营销策略。综合性大型超市是园区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形式,农村集贸市场是也园区农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积极应对,找出解决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农村集贸市场;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园区农产品有别于一般的农产品,根据其特点可以为其制定出相应的营销策略。园区企工厂化农业园区的产品具有绿色环保、质量好、价格高等特点,适合运用差异化营销策略开拓市场。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园区企业选择和构建适合自己的营销渠道,并加强对渠道的管理,是提高园区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
  农业生产的大多数蔬菜等鲜活类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渠道要短。首先,鲜活产品易腐烂变质、不耐长时间贮藏,因此其营销渠道应尽量缩短,减少中间不必要的流通环节,使产品在最短的时间里、以最优的品质送达消费者。其次,短渠道能够减少流通中因生物机体和运输储存条件造成的“二次污染”,对保证产品的无公害性非常重要。再次,工厂化农产品本身价格就高,缩短流通渠道,可以减少中间流通费用,尽可能地降低零售价格,使之能为更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2)渠道的专门性。为了避免园区农产品在加工、包装、储运、装卸等物流环节与普通产品掺和混杂,要建立独立的渠道,最好在产地就实行零售包装。在商场中也必须要有专门的销售柜台,不能与普通产品并列在一个货架上销售,否则,具有求廉心理的顾客可能会在价格的比较上选择普通产品;而另外有些顾客会产生对其质量的不信任感。
  (3)渠道的可靠性。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往往不能够从外观上加以鉴别,主要是依靠对生产者和经销商的信任采取购买行动。因此,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经销商都必须以诚信为本、遵守商业道德,不欺骗消费者,维护企业品牌的信誉,保证营销渠道的两端都可靠,严防假冒产品的进入。
  目前,我国城市零售业中的综合性大型超市发展较快,现代化管理水平高,将成为零售业的,也是园区农产品的主要零售末端。农村集贸市场是也园区农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发展迅速,日益繁荣。但农村集贸市场的日益繁荣,在方便了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以促进农村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集贸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1) 法律制度供给不足。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这种间接的、零碎的、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冲突或不协调,而且适用性、可操作性差,影响这些法律的实施。
  (2) 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主要是农民。在市场经济的冲击和不良价值观念影响下,有的农民不仅不讲法律,而且不讲诚信和良心。当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道德要求发生冲突时,一些人选择的是经济利益,甚至不择手段。
  (3) 市场监管问题多。目前,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农村集贸市场在监管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不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和事件处罚不够。
  (4)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服务设施还很不完善,大多没有防尘、防蝇、防腐等卫生设施,没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没有通畅的价值变动和商品供求变化的传递、公示系统。尤其是缺乏将供与求、经营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的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以及信息服务系统,致使交易困难,交易成本增高。④
  
  二、解决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对策
  
  (1)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解决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而要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首先就必须有“规范”和“法制”。因此,建立健全农村集贸市场法律体系是解决农村集贸市场存在问题的前提。
  (2) 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把市场监管的法律交给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使他们尽快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意识,这是市场监管方式改革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按照市场监管机制的要求科学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就有了条件。否则,增加再多的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也无法根本扭转“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为此,要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和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制讲座等途径,深入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运用好“集贸市场”这个载体和平台,努力使它成为法律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3) 加大执法力度。工商、税务、公安、卫生、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克服人员少、经费不足、设施、设备差等困难, 紧密合作, 相互配合,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方面监督检查的频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对那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偷税逃费、录衅滋事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人和事,更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硬件建设,提升农村集贸市场的档次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与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作者单位: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念哲.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07,(10):21-23.
  [2]李刚.农业园区产品营销渠道的选择[J],中国市场,2007,(2):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