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追求最大利润的经营目标,企业不愿意为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付出成本,政府作为宏观调控部门,有必要对其加以引导。本文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企业与政府在实施回收逆向物流这一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引导企业实施回收逆向物流的最优策略。
关键词:策略;博弈;回收逆向物流
中图分类号:F224.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物流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垃圾和废品,由此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和环境污染等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而企业总是以谋取最大利润作为其经营目标,在处理回收逆向物流这部分业务时总是持观看的态度,企业能否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态度。针对上述这种现象,各国政府和公众也对环保问题日益关注。在瑞典,自1994年开始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者责任制”,且成绩显著;在美国,早在1976年,美国联邦政府就制定了专门的《固体垃圾处理法案》,并要求各州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计划,加强对废弃物质的回收利用。在日本,建设循环型社会最重要的法律《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于2000年6月出台。2008年3月,在刚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新组建了环境保护部,可见我国政府对实施回收逆向物流已越来越重视。众所周知,生产就像人的动脉,回收则像人的静脉,静脉难以单纯靠利益驱动,需要政府的环保政策、税收政策以及一系列相应处罚机制的共同配合。
二、政府与企业在回收逆向物流实施中的角色定位
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最终顾客所持有的废旧物品回收到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它包括五种物资流:直接再售产品流(回收→检验→配送),再加工产品流(回收→检验→再加工),再加工零部件流(回收→检验→分拆→再加工),报废产品流(回收→检验→处理),报废零部件流(回收→检验→分拆→处理)。政府和企业作为在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中的不同的角色,对是否实施回收逆向物流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企业在实施回收逆向物流的过程中,能提高其资源利用率,提升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但在整个回收逆向物流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会付出一定的成本,而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会从成本和效益方面作一个比较,最终决定是否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施回收逆向物流。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社会的管理者、企业的监督者、冲突的仲裁者,是各种社会权力的集成者,其职能是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这些职能和角色决定了政府必须参与到回收逆向物流中去,以达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不同的角色定位使得企业与政府在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中存在着一定的博弈,两者都力争使各自收益达到最大化。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容易损害社会的利益。而政府同样有缺陷,政府为了社会福利,使企业付出代价来实施逆向物流活动。角色、职能、目标的不同,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方式差异很大,但同时又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在两者的博弈中,企业、政府两者都不能独自占优,它们必须合作、相互监督,才能实现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并达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平衡。
三、政府与企业在实施回收逆向物流中的博弈分析
假设政府与企业都是风险中性者,在博弈过程中政府先设定相应的回收逆向物流标准 ,该标准是一个向量标准,它包括企业对资源再生能力、废弃物处理能力以及环境保护能力这三个方面。而企业的行为则是选择是否按照政府所规定的标准实施回收逆向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