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田等
其实男人更懂感情
有编辑朋友约我写一篇“暗恋”题材的小说,我因没有暗恋经历而婉言拒绝,我不知在这张扬个性的世道还有没有残存“暗恋”这样的事实,当办公室的女孩也能将裸照公布于网络的时代,究竟有多少人还愿意做“暗恋”这样无利可图的事情呢?
我所知道的一桩暗恋,发生在两个男孩之间。我的大学朋友SAM,是我发小无话不说,他在一次约我吃饭的席间告之另一男孩暗恋他的事件,令单纯的他惊魂不已。那个男孩,也有一米八几,充满男子魅力,我也曾见他在操场上流星般跨栏,篮球赛上鱼贯式扣篮,他俨然学校里的小明星,所到之处总有三三两两的女生拎着水壶佯装打水,猜测他的标准,他身边出没过的任何异性。但谁能知道,他迷恋的竟是一个男生?
有人告诉我,SAM走过楼道的时候(他们住同一幢宿舍楼),他会屏住气在门后静听他的脚步声;SAM奔向食堂的时候,他丢下一切欢喜地排在他的队尾;SAM跑来女生楼找我的时候,他会怅然若失,凝望楼门口的闲花一朵朵落在柔软的草里。我好几次想走过去对他说:其实,我并不是SAM的女朋友。但那又如何?SAM晚一点也会有女朋友的。
工作以后我跟一男同事关系很好,有点类似我跟SAM的关系。有一次我们雨中挤在阳台上抽烟,他说你知道暗恋的滋味吗?我说不知道,我看上谁一般就直说了,接不接招是对方的事,暗恋听起来好非常辛苦呵。他点了点头,接着说:但那是最好的感情体验。就比如在这样的大雨中,或者在寂寞夜里,一个人想起他暗恋的女人,像一头老牛一样咀嚼吐哺,甜甜的酸酸的甚至带点苦涩的,那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爱情。
我曾在成都透过酒吧玻璃看一对情人在下午分手,是同性。我确定我很多年没见识过这么程度激烈的分手了,原因大概是其中那个年轻的决定要结婚了,年长的在做最后的挣扎:他不发一言,牙关紧咬,两杯咖啡对峙楚河汉界。你可以听到夏日里一只苍蝇嗡嗡飞过时竹藤椅悉悉索索在打颤。他那种眼神令我想起了“镜碎光不死”的比喻。
1992年白先勇的爱人王国祥病逝,6年后白先勇才撰下诔文《树犹如此》。在台湾的发表会上白坦承,与书中所悼亡友王国祥既有友情,亦有爱情。他说:“爱情和友情是一回事。若没有友情,感情不会延伸下去;若只有友情,两人不会永远在一起。”这篇文章,据说张国荣生前的时候也很喜欢。
文/任田
爱情病症
去小剧场再次看孟京辉导演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台上的总结说,A爱B,B爱C, C又爱D,而相爱的两个人,却注定要分离。
“明明”与“马路”对于爱情近乎病症般的执着,在这个时代,几乎成为稀缺的花草。偶尔在阴暗角落里看到,你不会觉得珍惜,反而会对其不合时宜的绽放,生出,怜悯与同情。
想起一个读博士的朋友,曾经痴情地爱过一个来自贫穷山区的女孩。我们都以为,凭借他自身的能力,毕业之后可以与女孩在这个城市里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可以去一个大学做一个老师,而她,则可以在某个单位谋一份文员的工作。房子车子与孩子,皆可以慢慢地来。
可是朋友的父亲却断然不同意他与女孩的结合。他带她回家,父亲拒绝与之见面,还对他谆谆教导:你一定要找一个对你的前程有切实帮助的女孩,要么她工作与你相当,不差上下要么,她的父母亲朋有显赫的权势,能够在事业上助你一臂之力。
朋友就在这样的引导下,与父母安排的一个家世优越的女孩见面,并很快地走在了一起。女孩的父母果然在他毕业的时候,帮他寻到了一份好的归宿。而之后的买房结婚评职称,他也一路走来,毫不费力。几年后我们再见,他俨然成了我们这一群人中最春风得意的一个。言谈举止里,全是上层人士的骄傲与自如。
有人在私下里问他,有没有想起过那个曾经与他爱得悱恻缠绵的女孩?他略略停顿,而后望向那不可知的远方,说,想又有什么用呢?生活不是谈恋爱,所谓的甜蜜,不过也就是瞬间的感觉,之后过去,照例要为俗世奔波劳碌。
对于一些人,爱情是一种疾病,类似于发烧,或者感冒,一旦患上,整个人便会失去了方向般头重脚轻,昏昏沉沉。而且,所有的器官都迟钝起来,你只能闻得到爱情的味道,哪怕,是浅浅细细的一丝一缕。除此之外的一切味道声音与色彩,皆视若无睹。
而对于另外一些人,爱情,则是路边的一种可供欣赏的风景,任谁走过,都可以采摘下来,把玩一番,一旦到了要启程离开的时间,则能够毫无牵挂地将之弃掉,去追寻前方更美的景致。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那游客,不管怎样地向往,终究还是在爱情的前方拐了弯,绕到那条通达开阔的马路上去。而那通幽的小径,权且留给诗人们去吟唱吧。我们只需在洒满温暖阳光的落地窗前,读着诗人们用一颗备受爱情折磨的心写下的诗句。
恰是这样和暖的阳光,洁净的空气,明亮的书房,开阔的落地窗,飘逸的窗帘,可以远眺的阳台,舒适的藤椅,让我们终于可以闭眼,想念那被我们丢落在开满鲜花的小径上的爱情。
而就在这样的时刻,我们突然间发现,疾病一样的爱情,在这样拥挤热闹的生活里,已经晨露一样蒸发掉,再也没有了踪影。
我们成了彻底的健康的俗世中人。
文/安宁
取名
在我的农村老家,十八岁以上的未婚男子就是光棍了。我打光棍的时间比较长。到了二十五六岁的时候,家里的催逼就显得比较紧迫,说谁谁的孩子都多大了。
就像有导演为五十年后的观众拍电影一样,我也开始为自己未来的孩子起名字了。刚好有一部什么电视剧,里面有一个和尚法号“可能”。我的孩子在家谱中的辈分是“可”字,我的儿子就叫李可能,一切都有可能。女儿就叫李可乐。
其实那时候我真的是很认真的,但不知为什么后来自己也觉得是笑话了。所以,后来真的有了老婆,老婆又要有儿子的时候,我又开始为儿子的名字发愁。
我不愿意让别人给我的儿子取名,现在只准生一胎,起名的机会不多呀。像张爱玲说的“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恐怕不行了。对下代有什么寄托先放到一边,因为“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但自己的志向趣味得体现出来。利用为孩子取名的机会以“名”明志,也算是勒之于石了吧。
原来,我打算让儿子叫“根深”,根深叶茂、根深蒂固,多好。但是请教一位老诗人,他说不好,原因是两个字是同韵的,叫起来别扭。母亲大人也不同意,说老家话里容易听成是“龟孙”。不作罢不行。原来我是喜欢“根”字的,觉得这个字太好了,好到无以复加,又淳朴,又厚重,又大气。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却跟“深”字较上了劲。觉得这个字不得了,又深刻,又有味道,连花和尚的名字都叫“智深”。不管添个什么字,只要后面是“深”就一定好。
这个时候,同事们纷纷替我出主意,说起名有很多套路:比如父姓加母姓。我姓李,老婆姓程,同事说叫李程就很好,还可以叫李程碑,更响亮。有的说,今年奥运嘛,叫李奥运,但我‘咱十年八年过后,一喊奥运,满大街的男孩女孩都答应。还有人说,翻书嘛,挑一个喜欢的词,还举例说周星驰的“星驰”,就来自于《滕王阁序》的“俊采星驰”。但我的古文实在不好。
我赶回老家时,儿子已经出生了,四千五百克,母亲问叫什么名字,我焦头烂额,就按最古老的取名套路说:九斤。母亲听岔了音,说:景深好,比根深好。
原来我怎么没有想到把“景”字放在“深”字前面呢?过了一段时间,慢慢体会,越来越觉得景深这个名字好。
儿子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一直不为这事操心的老婆替我感慨:取名字怎么有点像生孩子,事前想得千般好,临门一脚却往往还得靠运气。
文/李落落
让一部分人先总起来
有一天,听见有人叫“吴总”,我环顾四周,确定这个声音是冲着我来的。我不顾斯文,对这个还算相熟的同事说:“再乱叫‘总,打得你脸肿。”一介布衣职员如我,何德何能,只愿安心工作,安心领薪。
企业文化,各邦有异,有的公司是早生早育,有的是拉帮结派,还有的是兔子就吃窝边草,而我处的这隅,则是互称老总。无论部门经理还是主管,只要手上能管个把人,就都可以“总”起来,颇具励志功效。就像我爱称刚1岁的小女为“幼儿园的小朋友”,她因此能乖乖吃饭乖乖穿鞋。
在这样的氛围熏陶下,一时间公司高层密布,套用一个段子:一个电梯坏了,困在里面的10个人有8个都可以称为“总”。尤其是出席外部会议时,大家默契而热闹地互相寒暄着“王总”“李总”,每每令主办方感动得热泪盈眶:“贵公司真是太重视此次会议了。”我站在一边很囧很汗颜。我这个唯一没“总”起来的人,很自然地以绿叶姿态衬托大家。这倒是很切合木棉花的精神,花开时节,满是红艳尤物,绿叶无须多。
以我的情商来看,如果被人冠以高出一截的职位,应心有不安,受之有愧。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同事们既追捧又坦然呢?我恨自己不够单纯到直接向他们发问,只能默默地做一个观察者。
与我朝夕相处的普通员工Justin积极向上,并热衷摆谱,我们一帮女士出于调侃他,都叫他“孙总”,以为他就此会内心备受煎熬而反省,而正常起来。但事实是,他对这一称呼很受用,并且完全进入角色,摆起谱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腔调还是行为完全以“总”自居,总是以俯视的姿态和大家相处,差遣起各位来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有一次我参加产品发布会时,对方公司的销售经理也花枝乱颤地跑过来“孙总”长“孙总”短,我一时间很茫然她问的是谁。
终于有一天,在公司改组的历史洪流中……他真的,一举进入了公司核心管理层……的边缘。
这个结局,童话得太不真实,以至于我们这些当初不怀好意叫他孙总的人,都在反思: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标签效应”?他在被我们“标签”为老总之后,是否真的可以产生一种自我认同的强烈暗示,暗示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气质更强势,并以领导者地位自律——机会总是留给像他这样有准备的人,而不见得会眷顾我等连别人叫“总”都浑身不自然的角色。
从这个角度看,让一部分人先“总”起来,也可视为员工培训的一部分。
文/亦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