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开花,原名李兴海,曾用笔名告白,希冀等。风样男子,喜好音乐与文字。洒脱,多愁善感。力求用最脱俗的文字来描述俗世的千诸百象,万般感动。作品散见于上百种国内外各级报刊及十多种文学选本。出版诗集有《爱的芳华》,短文集《色梦》;散文小说集《此忆经年》。
若说“七年之痒”是男人的专利,那么好友就是个例外。因为,她说她曾如此真实地享受了这一次本该属于男人的专利。
七年之恋,男人对她百依百顺,娇宠得让旁人生妒。可好友却偏偏与这样的一个绝种好男人提出了分手。我大惑不解,不停地开导她,甚至跟她算过,现实社会中此类男人尚存有的概率。我万般好话说尽,男人也险些将我门槛儿踩破,可最终还是难以更改这惨淡结局。一切的言语和承诺,都如同落在纸上的那串微小概率一般苍白无力,已无法再扭回她倔强的心。
男人心生绝望,再不为此爱耗半点气力。而我也劝说他,再寻相好罢了。我知道,与我多年交好的她,这次是真下了归去的决心。
虽然这些年间,他们大大小小地闹过无数次。每次争吵之后,男人都知道她必然会到我家中。于是,直奔而来,求我帮忙。我一度被他对爱情和对好友的虔诚所感动,认为尘世之爱能及此,已属不易。可这样无泪缺语的争吵,我还是头一次见。
越是这样的沉默与平静,越是预告了爱情的尽头。那再无风暴的声息,不就预示着,所有的波澜都已淡然消泯?
事隔多时,我端茶与她静坐,偶然提起那位曾把整颗心都交给他的男子。她笑笑,问我是不是觉得难以明白。我看着窗外的梧桐不语。
她向我讲述着,一段已遥遥不可再及的爱情。
男人是那么爱她,她所爱的颜色,服饰,用品,食物等,他无一不了然于胸,并且心生铭记。他懂得适度地浪漫,在特别的节日里给她买来十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的玫瑰;懂得少有的宽容,在她每一次任性与蛮横之时不断夹笑带语;懂得无微的体贴,在她闲懒慵病之时更衣下厨煲来一锅不知其名的鲜汤……
她眉飞色舞地回味着这些甜蜜的往事,眼角直直泛起泪来。我与她一起,沉浸在旧事的忧伤之中。不停地问自己,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还是会含泪至今。
她把那男人说得千般好,百般柔。若换别人,我定当会认为她是在褒奖旧人,以此完善已逝之爱。可对于他,我是知道的。那么些年,他对她的体贴从未消减过半分。我能听出,她至此刻仍觉得,他是男人中的楷模,是该让后来人学习的对象。
说尽了好,却找不出半点坏。我说,既然是后来人学习的对象,为何不让这楷模来做后来人?她啜了一口茶说,他既已是楷模,就该去继续他的爱情职业,我要的,并非职业爱情。
我猛地一惊,心生凉意。我从未听过“职业爱情”这一词,初次相识,却是那么让人胆寒。若与你相爱之人,把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如站岗楷模一般,你是否会在多年后觉得自己不像是被爱之人,倒像是一个评审官?
他还未动手,你已知结果的爱情,自然没了惊喜与秘密可言。如习惯了春日清早八点上班,五点下班一样,旁人看似高级白领,自己却已存茫然之心。
若你已习惯了八点上班,那就偶尔换一下,不去上班,让等候之人焦急一下,或者晚些上班,给他一个失落后的惊喜。千万不要日日准时,如楷模一般。
因为,爱情是一股匿藏于胸中的自由,无形无像,并非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