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帆
在中国晚清时期的御敌斗争中,有一位魂断异国他乡的高级官员,他不食英人食物,效仿春秋时的伯夷、叔齐,活活饿死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他就是被时人讥讽为“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广东巡抚叶名琛。然而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人们除了把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归结于他的外交失误外,并没有正视他在内政和御敌上作出的贡献,以及面对生死考验时所表现出来的民族气节,他甚至连一匹马(此马即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战死于广东沙角炮台守将陈连升所乘的黄遛马,它被英军士兵俘获后,终日嘶鸣,绝食而亡,以“义节之马”而为后世敬仰)的名声都未曾得到。那么,叶名琛是否愚顽?是否错误处置了“亚罗号事件”?是否像时人所称的“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呢?其实,对于这样一位功过混沌、史说不清的历史人物,我们更需要慎下结论,以避免陷入长期以来脸谱化晚清人物的历史观。
阻止英人入城,获一等男爵
《清史稿》称:“名琛性木,勤吏事,属僚惮其威重。初以偕徐广缙拒英人入城被殊眷,因狃于前事,颇自负,好大言。遇中外交涉亨,略书数字答之,或竞不答。”
但这位自负的疆臣,因镇压农民起义有功,深得咸丰帝宠信,长期担任广东巡抚、两广总督。其间,最有争议之事是其动用民意,遏止英人进入广州城。
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允许英人五口通商,可派领事于五处,专理商贾事宜。于是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处,均相继设立领事馆。但是,洋人在其最先接触的广州城,却碰到了地方的强烈抵制。史载,当时因广州绅民“平英团”与英人在三元里决战后,积嫌已深,乃“合词请于大府,毋许英人入城”。时耆英为两广总督,不能禁遏,而英人又屡请履行条约,允其入城。耆英既不敢纳又不敢拒,就秘密告诉英人,说“粤民鸷悍,请徐图之,期以二年后践约”。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耆英被召入京,徐广缙代为总督。英国人派兵船闯入珠江口内,要求履行耆英的答复。徐总督秘密召集诸乡团练,先后达到10多万人。他们驾着小船围攻英船,明确宣告众怒不可犯。英国人本准备把徐总督滞留为人质,但是,10多万人的齐声呐喊,气势震天,英国人害怕,不再提入城之事。
此时,广州地面一派群情激昂,说洋人其实很好控制,有些人甚至提出干脆乘胜断绝与洋人的通商。香港总督文翰照会徐广缙,表示愿重订通商专约,而广州方面则要求将严禁入城的意思写进约定之中。文翰害怕因此阻碍通商大局,于是同意了这个要求。
整个过程中,叶名琛是二把手,他积极参与此事的策划和执行。所以,当他和徐总督一起上疏时,道光大悦。诏曰:“洋务之兴,将十年矣。沿海扰累,糜饷劳师,近虽略臻安谧,而驭之之法,刚柔禾得其平,流弊因而愈出。朕恐濒海居民或遭蹂躏,一切隐忍待之。昨英酋复申入城之请,徐广缙等悉心措理,动合机宜。入城议寝,依旧通商。不折一兵,不发一矢,中外绥靖,可以久安,实深嘉悦!”因封徐广缙一等子爵,并封叶名琛一等男爵。
后来,徐广缙被调往广西剿办洪秀全起义。叶名琛于成丰二年(1852年)实授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继任港督包令重提入城旧事,被叶名琛断然拒绝,包令乃记恨在心。英政府的广东领事巴夏礼也和包令一样,入城不得,便等待时机以扩大在华利益。叶名琛固执地认为只要动用民心,即可阻止西方入侵,同时不顾条约规定,无视所谓“国际规则”,的确顽固迂腐。但问题是,如果接受不平等条约,就一定可以避免进一步的侵略吗?
妥善处理“亚罗号事件”,赢得马克思赞扬
如果把19世纪的西方扩张,换成现在流行的话语即所谓“全球化”的话,那么,叶名琛无疑成了全球化的绊脚石。
时下中国正以饱满的热情拥抱至今尚未定论的所谓“全球化”,并伴随着“规则意识”的“觉醒”。但是,在激情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冷静思索全球化这一模棱两可的词句下所暗含的规则意识,以及到底这是谁的规则,其中又体现了何种正义呢?
晚清以来,国际社会的规则似乎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唯其改变者,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1919年国人发现的“强权即公理”,是否会随着中国的崛起而改变呢?这仍然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与其说是改变了国际社会的规则,毋宁说是提高了国际社会原有规则执行的成本。对于规则本身,并没有造成根本性的颠覆。
从这个问题的思考出发,我们来回顾一下1856年的“亚罗号事件”,以期证明规则意识的本质是强权意识。
亚罗号(Arrow)实在是一只不起眼的小商船,就跟当时众多的中国商船一样,它利用了国际法中船舶管辖权的惯例,曾经在英属香港登记,以期规避中国官方的检查,干些规则之外的勾当。但是,当中国广东水师于总梁国定登船查禁海盗时,这只船的登记证刚好过期。有三件事情证明中国对此船的检查符合国际法规定:其一,此船只登记证过期(英国议员在下院作证时已经自己证明了这点);其二,此船并未像英国驻广州领事馆代理领事巴夏礼所言悬挂了英国国旗,而只是悬挂了信号旗,所谓中国水师扯下国旗,应该是扯下信号旗;其三,即便英国宣称对此船有管辖权,但是,根据国际法的相关惯例,悬挂国旗的船舶必须与船属国有真正联系(亚罗号的船主曾是中国人苏亚成,后为苏亚明,而他雇用英国人肯尼迪做船长并不能改变此船的物质所有权),船属国应对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的管辖和控制权(即仅仅悬挂国旗是不够的)。
同时,国际法惯例赋予在船舶停泊或者航行的水域属于某国时,某国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进行检查(即登临权):该船从事海盗或贩卖奴隶的行为;无国籍;拒绝展示国旗;等等。
从澳门运送大米到广州的亚罗号在被检查前,已经被一位名叫罗萨利奥(Josedo RosaNo)的葡萄牙水手告发与海盗有染。澳门当局曾经准备登临该船检查,而它却已逃脱。当此船到达广州时,梁国定接到报告,此船上的一名海盗梁明太竟然大模大样地以水手的身份出现在亚罗号上,于是水师当即上船缉拿全部14名水手。
至于中国水师是否扯毁了英国国旗,据梁国定说,当时并未见该船升起任何国旗。而英国《泰晤士报》的最初报道,也未提及此严重事件。同时,香港的英文报纸也报道说,一艘在案发时停泊在旁的澳门划艇证实并未见亚罗号悬挂英国国旗。
但是,留下来的船员在水师走后,突然升起了米字旗!巴夏礼得报后立即赶往码头,拿出《虎门条约》,要求按照规定将人交还。道光二十三年,即1843年,英国政府强迫清政府订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也称《虎门条约》)来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除了具体地规定《南京条约》的一些细则外,还增加了一些新条款,如凡中国人与英国人“交涉
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人(即定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馆)照办”,即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中国方面认为这艘船不是英国船,人也不是英国人,不适用《虎门条约》。但巴夏礼极为强横,双方争执中,一个水勇打了巴夏礼一巴掌。
巴夏礼旋即转而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施压,要求放人,并且是在他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由粱国定出面送还被扣压水手,公开道歉。在迅速审讯后,叶名琛照会英国领馆:查明12人中有粱明太、粱建富两名水手为海盗,另一人吴亚作为证人,他们三人将继续接受审讯;其余9人可以送还。交涉中,叶名琛据理力争,声明亚罗号是中国的船,其港英执照系船主花1000洋银购买,且船上并未悬挂英国国旗,无侮辱国旗之事。得到巴夏礼的禀报后,英国公使包令查出此船的香港执照已经过期两个礼拜。但是,他暗示中国人并不知道,应该向中国人说明此船完全受英国的保护。随后,包令、巴夏礼和英国海军商议(此时他们通知英国海军准备扣押一艘中国官船),由巴夏礼发出最后通牒,限叶名琛2 4小时内释放全部水手,并正式道歉。
面对英国的最后通牒,叶名琛决定让步,当天他答复可以交换除了海盗之外的另外10人。次日,巴夏礼坚持原见。叶名琛只好决定派南海县丞许文深亲自解送全部12名水手到英国领馆,但坚决不道歉。
此时英国人无心再谈,拒绝接受人员,随即炮轰广州城,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了。叶名琛发布告示,称:“英夷攻扰省城,伤害兵民,罪大恶极……但凡见上岸与在船滋事英匪,痛加剿捕,准其格杀勿论,仍准按名赏三十大元,解首级赴本署呈验,毋稍观望。”
到底是以规则意识参与全球化,还是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件“与虎谋皮”的大事,亚罗号事件的教训实在发人深思。
叶名琛处理亚罗号事件,从纯粹的外交手段上而言,他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英国人的蓄意侵略和叶名琛的处理手段,得到马克思的理性评价。马克思在两个月后写了《英中冲突》一文,以社论形式登在1857年1月23日出版的《纽约每日论坛报》上。其文说:“在全部事件过程中,错误在英国人方面。”在西方舆论对叶名琛的一片谴责声中,只有马克思赞扬了叶名琛。他说:“确实,这个中国人如此令人信服地把全部问题都解决了。”马克思还在《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的社论中说:“叶总督有礼貌地、心平气和地答直了激动了的年轻英国领事的蛮横要求。他说明捕人的理由,并对因此而引起的误会表示遗憾,同时他断然否认有任何侮辱英国国旗的意图。”他说,面对英国人的蛮横无礼,“中国官吏心平气和,冷静沉着,彬彬有礼”。
战争开始后,叶名琛上书咸丰帝,说道:“默念与洋人角力,必不敌,既恐挫衄以损威,或以首坏和局膺严谴,不如听彼所为,善藏吾短。又私揣洋人重通商,恋粤繁富,而未尝不惮粤民之悍。彼欲与粤民相安,或不敢纵其力之所至以自绝也,其始终意计殆如此。”可见他是把作战的希望寄托在民众身上。
事实上的叶名琛,一方面表现得非常镇定,他“高谈尊攘,矫托镇静,自处于不刚不柔、不竞不绣之间”。当英军三艘军舰越过虎门、攻占广州东郊的猎德等炮台时,叶名琛正在阅看武乡试。他闻讯后微笑着说:“必无事,日暮自走耳。但省河所有之红单船及巡船,可传谕收旗帜,敌船入内,不可放炮还击。”次日,英军攻占省城对岸河南凤凰冈等处炮台,叶名琛闻报后仍不动声色,继续阅看武乡试的马箭比武。他的部下却害怕了,说“风大,难马射,请早收围”。叶名琛这才退堂,招集各官到督署商议对策,断言十五日无事。
叶名琛的镇定,首先来自他的巫术活动。原米他在总督衙门里建了一个“长春仙馆”,里面祭祀吕涧宾、李太白二仙,一切军机进止都取决于占语。其过十五日无事,就是两个大仙告知的。而广州城恰恰十四日沦陷。当时民谣曰:“叶中堂,告官吏,十五日,必无事。十三洋炮打城惊,十四城破炮无声,十五无事卦不灵。洋炮打城破,中堂仙馆坐;忽然双泪垂,两大仙误我。”
但是,另一方面,叶名琛还是作了积极迎战准备的。除了发布告示悬赏杀敌外,他还下今整备团练两万余人。各地民团积极响应,“城厢内外,各榜长红,约剿杀外人,同仇敌忾”。民团的骚扰也有一定的效果:其一,他们用装满火药的沙船袭击岸边的英军军营,虽然没有炸死他们,也着实吓唬了这300名士兵;其二,他们沿用赤壁之战的火攻之法,用四只筏子,点燃后让其漂到英舰旁,造成了英军的混乱;其三,英军的一艘小船,曾经碰触到民团抛掷的火药瓶而被烧毁。
广东水师也发动了袭击。比如,他们安放的水雷爆炸,可惜稍稍提前了一些;再有,广东水师的几艘战船曾经炮击两艘英舰达20分钟;同时,水师船只不停地骚扰英军补给船,并发动对英军驻扎地的火攻。
如此看来,叶名琛得名“六不总督”,即“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负,古之所无,今亦罕有”,实在是冤枉。其真实的原因,一在于随后中国战败,总要有个替罪羊,叶名琛就成了众矢之的;其二,对叶名琛的“六不”定论,成为一种普遍的观念,如此则无法能够全面再审视这位悲剧人物。据学者考察,叶名琛当时能够动用的兵力非常有限,因为南方的绝大部分兵力都被抽调到镇压太平天国的前线去了,英军是趁虚而入,动用民团是不得已的办法。在有限的条件下,叶名琛是战了的,只是战而不胜。同时,他拒绝讲和,也无可厚非;如果讲和,无异于投降。因此,他没有和,也没有降,也没有逃跑,一味死顶,则是事实。但是,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只是他的扶乩求仙,实在是愚昧至极。
叶名琛有着很多的无奈,但何尝不是帝国的无奈呢。
1859年正月初五,叶名琛被掳到停泊在香港的英舰“无畏号”上。如此高官被俘,英国人倒也没有虐待他,而叶名琛自始至终也保持了一种凝然的气节。据《香港纪事报》载,军舰上所有军官很尊敬他。偶然有人上舰,都向叶儿脱帽致意,他也欠身脱帽还礼。他在军舰上生活了48天后,即被解往印度的加尔各答。
时人评价叶名琛的,骂者居多。但也有在叶死后写挽联执公允之论的:“公道在人心,虽然十载深思,难禁流涕;灵魂归海外,想见一腔孤愤,化作洪涛。”
在印度,叶名琛有两首诗阐明自己的心迹。
其一曰:
镇海楼头月色寒,将星翻作客星单。
纵云一范军中有,怎奈诸君壁上看。
向戎何必求免死,苏卿无恙劝加餐。
任他日把丹青绘,恨态愁容下笔难,
其二曰:
零丁洋泊叹无家,雁札犹传节度衙。
海外难寻高士粟,斗边远泛使臣槎。
心惊跃虎茄声急,望断慈乌日影斜。
惟有春光依旧返,隔墙红遍木棉花。
诗中所效仿的人物,都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民族气节的名人。一范即北宋范仲淹,不仅心忧天下,而且戍边时也是令敌人胆战心惊之英雄。向戎乃宋国的大夫,他在公元前546年发动弭兵运动,亲自劝说晋、楚、齐等13国在宋国首都开会,此次谋求和平的努力,导致其后列国间十多年没有战争,主要大国之间40年没有战争。叶名琛自比向戎,是要说明自己不死而随英人走的目的。其中,苏武的自喻也是此种目的。
由此看来,叶名琛是把自己的被俘当成是可以觐见英国君主的契机;他在被俘之初不自杀,是要留下一条命,向英国君主阐明火中华的和平意愿,并借机去反问英国君主。叶名琛后来对随他而去加尔各答的仆人明确地说明了这层意思。惜乎此种心境,不为史家和普通民众理解,更不为后人重视。叶名琛说:“我之所以不死而来者,当时闻夷人欲送我到英国。闻其国王素称明理,意欲得见该国王,当面理论,既经和好,何以无端起衅?究竟孰是孰非?以冀折服其心,而存国家体制。彼时此身已置外,原欲始终其事,不意日望一日,总不能到他国,淹留此处,要生何为?所带粮食既完,何颜食外国之物!”
好一个“当面理论”!
其言透露出叶名琛的迂腐,但也再现了一代英雄的气节。既然不能见到英国国王,那么死就是唯一的归宿。
在加尔各答,叶名琛继续关注时事新闻,按时作息,清早即要人给他读报(翻译给他听)。后来,他得知觐见英国君王无望后,决定绝食。他于二月二十九日得病不食,至三月初七戌时病故。临终并无别话,只说辜负皇上天恩,死不瞑目。
公元238年八月,公孙渊让自己的相国和御史大夫出城请求司马懿解围并退兵3 O里,然后他一定会率群臣自缚投降。司马懿对此小把戏不屑一顾,将这两人斩首。公孙渊又派侍中请求指定日期,派送人质。司马懿说:“军事大要有五,能战当战,不能战当守,不能守当走;馀二事,但有降与死耳。汝不肯面缚,此为决就死也,不须送任。”
司马懿之名言,是强者对弱者的忠告。然而面对比司马懿所率强大百倍的英军,叶名琛全部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