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目:处处开花,处处亏损?

2008-07-02 09:17刘洋硕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23期
关键词:中华文化政府文化

王 婧 刘洋硕

很多地方的大项目在招商引资的最初,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资而建的。但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明白,花自己的钱远不如花别人的钱更便利,也更顺畅。由于这些大项目数额巨大,动辄几亿、十几个亿,所以进一步融资是它们通常采取的手段。最初投资的公司很可能只是一家中介,他们出点子出技术,地方政府出土地,最后的投资者还是被“吸引来”的

华夏祖龙的失败,未能阻挡大项目在中国大地上处处开花。

东至浙江,横店集团宣布筹资200亿元重塑圆明园;西至甘肃,永靖、华亭、临洮三县将筹集巨资,分别修建孔子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秦皇祭天广场三期工程和老子文化园;南方的广州,南越王宫博物馆将在此复原,第一期工程预计投入至少5亿;中原一带也热火朝天,除了山东济宁花300亿打造“中华文化标志城”之外,河南新郑的炎黄二帝塑像已经落成——尽管华夏祖龙在这里变成了“烂尾龙”。

这些大项目多与文化相关。即使随州引进的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磁悬浮技术,但试图挑起的还是编钟出土地和炎帝故里的“大梁”。为了能让它们顺利上马,几乎每一个建设项目上马时都打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旗号。地方政府热衷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他们根据某个典故发掘出“某某故里”“某某之乡”的踪影,继而把新的寄托系于这些新上马的项目身上,而其真正的诉求,仍然不过是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作为地方官员竞争的砝码,其价值已经成为无数大项目竞赛的核心:无论是21公里长、130万片(后改为560万片)的龙鳞每片5000元的售价,还是辽宁西丰县斥资6.5亿修建的的“纽带式”土特产交易市场,可观的投资回报才是地方政府如此大兴土木的理由:前者的乐观估计是龙鳞总收益约90亿元。龙腹内外企业广告可达52.6亿,后者的预计年交易额为80亿元。这些数字意味着,地方政府此后将有源源不断的利润,从这些项目中流出来,进而流进预算外或者预算内的地方财政收入中。

越是贫困的地区,经济利益的诉求就越强烈:湖北竹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但斥资1500万元打造了女娲雕像,这相当于该县2006年财政收入的1/8;2004年,河南淮阳县操办姓氏文化节时,曾提出“一年建设,十年还债”的口号,该县当年财政收入仅为1.21亿元,全拿出来都支撑不起一个文化节。

然而,挟地方政府威力的致富愿景能否得以实现,却不仅仅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意愿,市场的要素一旦参与其中,市场的规则便开始发挥作用。“我们的规划是5到10年实现年100亿的交易额。”辽宁身西丰县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但在今天,这个市场的日交易额为800万元,只达到目标的1/3。

不论是西丰县政府难以遂愿,祖龙的搁浅,中华文化标志城在争议中延宕,无不让地方政府或者其他资本的先期投入沦为漫长的沉没成本。复杂的投资人结构所导致的投资收益难以得到保护,也成为必然。正如新郑市原市委副书记郭更新所表示的那样,没有勒令拆除祖龙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旦拆除,政府需要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一大笔补偿。现在这样,政府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很多地方的大项目在招商引资的最初,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资而成的。但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明白,花自己的钱远不如花别人的钱更便利,也更顺畅。横店集团的“圆明园”和华夏祖龙项目,都被标榜为“不花政府一分钱”的典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所提供的是条件,只是在税收和土地方面的优惠。

比如,在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和祖龙项目开发商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就包括:新郑市旅游局无偿划拨“中华第一巨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祖龙建设方提供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开发环境。并办理征地手续、搬迁等问题。另外在随州磁悬浮项目中,企业以工业用地价格拿到了土地。

资本进入所需要的条件不只是税收和土地。为此,地方政府需要各种眼花缭乱的手段。如浙江某县通过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大项目推进年”专题栏目,进一步营造突破大项目的浓厚氛围;另有地方的优惠政策称,“对引进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投资额的1.2倍计入引资单位招商实绩;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按投资额的1.5倍计入引资单位招商实绩。对引进大项目的直接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重用。”

由于这些大项目数额巨大,动辄几亿、十几个亿,所以进一步融资是它们通常采取的手段。有些企业——比如参与随州磁悬浮建设的北京美尔斯通公司,就是一家科技中介公司。在中华文化标志城和华夏祖龙中,这个思路都有所体现。最初投资的公司很可能只是一家中介,他们出点子出技术,地方政府出土地,最后的投资者还是被“吸引来”的。

为了促成大项目的上马,地方政府还愿意寻找专家学者的支持。比如在山东曲阜“中华文化标志城”事件中,“69个院士联名上书”支持造城,就是一例。尽管事后其中的一名工程院院士何镜堂出来解释说,“时间太长了,我记不清楚了,可能是口头答应的吧。”

然而,大项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为人民创造财富”的双重目的似乎难以达到。不管其出资人为谁,各级地方目前的大项目投入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据了解,2001~2006年中国文化事业的总投入为654亿,而仅仅是其中的“中华文化标志城”项目开建,就将会用掉相当于6年全国文化总投入的一半。

2008年4月1日,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在“中国未来城市发展模式研讨会”上披露,近10年中,中国上马的大型文化项目投入已达3000多亿人民币,但出现了近20000个项目的亏损。

沈望舒分析这些项目亏损的原因时说:“我们现在有热情,可是首先违背了规律,就是不知道需求在哪里。你可以看到绝大部分(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规划是没有关于需求分析的,如果要谈需求分析,它也是没有具像化的分析,而是用所谓的人均GDP达到多少,文化消费就应该达到多少推导出来的。因此,我们所做的那些文化项目,实际那种文化的感召力、文化消费的吸纳力都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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