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与“炭”在科技界的用法界定不清,涉及的学科及行业领域较多,长期以来使用混乱 。尤其体现在碳素行业中企业的冠名上,北方企业以“炭”为名:吉林炭素厂、兰州炭素厂 、抚顺炭素厂…;南方企业以“碳”为名:上海碳素厂、南通碳素厂、茂名碳素厂…。 2006年9月出台的《关于“碳”与“炭”在科技术语中用法的意见》认为:
用“碳”的情况:① 元素C对应的汉文名称为碳;② 涉及碳元素、碳原子的名词及其衍生 词、派生词,均用碳;③ 碳的化合物的名词及其衍生词、派生词。
用“炭”的情况: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常用于各种工业制品,如:碳单质与 其混合物,及其衍生词、派生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