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英雄和大市民精神

2008-05-30 10:48
新民周刊 2008年34期
关键词:嘉禾大厦消防员

江 迅

保护生命就值得每个人尊敬,这是整个公民社会的认同。香港虽小,市民却很大。

香港旺角嘉禾大厦最近成了港人的聚焦点。8月10日大厦一场5级夺命大火,致使4死55伤,死者中有两名消防员:46岁消防队目萧永方,25岁消防员陈兆龙。他俩之死令香港人动容,香港人称他俩为“英雄”。

事发后,家住嘉禾大厦11楼的秦小姐打电话给电台,呜咽着说,火警发生时,她和母亲正在家,整幢楼浓烟滚滚,她俩以毛巾掩着口鼻等待救援。此时,一个消防员夺门而入。秦小姐说:“那消防员见我们被浓烟呛得直咳嗽,便将自己戴的氧气罩脱下给了我母亲,说‘阿婆,不用怕,我带你们出去。他先扶起我母亲,回过头叫我别乱走,说他会回来的。”秦母在消防员搀扶下坐消防云梯到了地面。“不多一会儿,那消防员果真回来了。屋里烟雾弥漫。他也在不停地咳嗽,又把氧气罩脱下给我戴上。那消防员揭开面罩时,我看见了他的面容,他就是报纸上刊登的那位牺牲的消防员,是年轻的那个。”秦小姐被消防员带上大厦天台等待云梯抢救。翌日,香港媒体头版都有殉职的陈兆龙的照片。秦小姐才知道自己遇到的消防员牺牲了,她抽泣着说:“他救了很多人,还这么年轻啊。我和妈妈都很难过,很害怕面对这一事实。他是我们香港的英雄啊。”多名被消防员救出的市民,都像秦小姐那样,接连向传媒忆述当时的情况。

在香港說土生土长的“英雄”,似乎有点怪怪的。当代香港不是出产英雄的地方。商业社会,在商言商,唯利是图,功利主义价值观,被贴为香港人的标签。有香港文化人说过一句名言:香港“这城市何等急速,连一滴泪流在脸上的时间也没有”。社会的一切又都依法办事,有它的行事秩序,有它的运转法则。在这个风调雨顺、安泰稳定的都市,英雄似乎也难有用武之地。这座现代化“石屎森林”,即使十级狂风、山泥倾泻,对性命安全也威胁不大,人们似乎没必要去逞英雄。我在香港生活了10多年,记忆中仅有两起“英雄”事迹。

第一起是我来香港第三年,即1996年2月10日,54名马鞍山冯尧敬中学师生去八仙岭自然教育径攀山远行,遭遇熊熊山火,教师周志齐、王秀娟拒绝了自己求生之路,让一个个学生逃出火海,展示了教师的高风亮节。第二起就是2003年SARS时期,345名医护人员在救治SARS病人时,不幸感染,占染病总人数的23%,多人殉职。国际传媒称他们是“亚洲英雄”。

没有英雄的香港,终于有了被外人承认的英雄,唯其在这样一个不出产英雄的地方,英雄行为愈显得情操高洁。但香港的“英雄”,没有刻板形象,没有豪言壮语,千万别把他们描写成无私奉献、无畏无惧。被视为“英雄”的一位香港人在网上留言:凭什么要求我们视死如归?谁愿意壮烈牺牲?谁愿意做英雄?她道尽内心的忐忑不安。是啊,他们也是血肉之躯。这些真英雄,也有惧怕的时候。在所谓最关键的时刻,他们的一句真心话,比冠冕堂皇的口号更触动人心。

当下,又一场嘉禾大厦夺命大火,造就了香港土生土长的英雄。市民带着伤感,冒雨走到嘉禾大厦灾场门外,默默献上一束束鲜花;父亲带着13岁儿子前来悼念,说给儿子作“公民教育”;有市民来到旺角消防局门前,大字写上“消防英雄精英,我们向你致敬”的字句……

这一切都是自发的、自觉的,却那么默契,展现的是大市民风范,没有任何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号召。英雄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太多高调宏扬的事迹,市民凭着一种公共精神,发自内心对英雄的崇敬。保护生命就值得每个人尊敬,这是整个公民社会的认同。香港虽小,市民却很大。

这些年,不少地方城市越做越大,市民却越做越小,一些城市居民的“小市民”习气越来越严重,以“小我”为中心的行为遍地可见:爱心泯灭,良知泯灭,对社会的责任感削弱了,感恩之心淡薄了,社会诚信丧失,少了尊重与关怀,凡与己无关的事概不关心。于是,灰暗成为市民的“流行色”,冷漠成为市民的“潜意识”。充满活力的香港,潜移默化修正着香港人残缺的性格,小市民走向大市民,视野开阔了,精神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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