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要还的”

2008-05-30 10:48
新民周刊 2008年37期
关键词:检察署改口黑钱

东 彻

陈水扁夫妇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传闻,早已是路人皆知,但陈水扁始终矢口否认。当瑞士联邦检察署要求台湾协助调查扁家族海外洗钱的资料曝光,他才改口承认。

就法论法,洗钱须有重大犯罪事实,即所洗之钱可证实为贪墨所得,将不法黑钱洗之漂之,最后将之隐匿,罪名才能成立。令人担心的是,本案相关证据可能早被湮灭殆尽,即使罪嫌明确,又由于案情错综复杂,将来历经一审、二审,甚至不断发回更审,使诉讼程序无限期拉长。

但我们相信,天网恢恢,只要检调用心追查,陈水扁决不能一手遮天,再任由其及家人逍遥法外。

福建东 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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