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民有民营”的历史时代转折

2008-05-30 19:03
南风窗 2008年19期

郭 凯

国民经济“民营”化,同时必然带来国有资产怎样分配的问题。需要吸取历史教训,杜绝“黑箱式”、“封闭式”出售国有资产,并且有必要通过《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引入公检、公诉制度。

在改革开放走到而立之年的2008年,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似乎陷入了困境。然而,困境往往正是“凤凰涅槃”的开始。

远离金融危机的要求

近来记者接到不同中心城市的消费者投诉,说一些大商业银行在储蓄柜台推销自己各种期限的“投资储蓄”连接产品,并且承诺很高的回报率。当有专业知识的储蓄客户问及如果投资收益达不到,银行是否能按储蓄利率归还资金时,储蓄柜员才告诉他们,“我们只能归还本金”。

消费者觉得受到了欺骗,要求记者调查这些银行如此“混业经营、违规圈钱”的原因,“是不是想要储户为他们前期不顾风险的投资‘填窟窿”。

与某些金融既得利益者所谓的“放开民营化”会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论调相反,世界银行原发展研究局局长、现中蒙局局长杜大伟说,正是因为金融行业是个高风险的行业,才需要私人资本分散经营,避免国有一统体制下的金融业创造系统性风险。

在中国,由于国有银行业的事实“所有者”缺位,政府代理人代理监控这一高风险行业,很难实现在民营条件下“私人”所有者对银行内部的风险内控水平,容易进一步加剧金融风险的集聚。

而所谓的民营银行经营者会比国有银行经营者更容易“卷款私逃”的说法,也很有说服力。事实上,这些年公开披露的巨额卷款出逃案件,均发生在国有银行系统。

具体到去年以来中小企业资金缺血的加剧,虽然不是国有银行的直接作用,但和国有银行系统的关系很大。过去中小企业的资金也主要是依靠民间借贷市场,国有银行没做过太多。但2006、2007年以来,由于银行资金支持的楼市暴涨、进而由地产股带动股市暴涨,巨量分流了原本在中小制造业流转的民间资金,也大大提高了民间资金要求的回报率,以至于出现了150%的天价年利。

如果不是在金融和房产的泡沫投资领域,普通制造业的资金利率成本超过15%,都已经给经营带来困难。而根据有关地区的金融统计,当去年制造业的民间借贷成本上升到26%的时候,借贷环境仍然紧张。房地产和股市的投资资金分流以及拉高资金回报要求,是重要因素。

如果民营金融不能够放行,单靠国有银行系统,不但会在地产和证券投资过热时,重重打击制造业活力,而且国有银行将继续它集聚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低效联姻和最后的铁老大

由于一些网络性大资本投资行业和金融业不对民间资本开放,早先开放的许多制造业都进入了过度竞争阶段。民间资本投资无门,只能冲击楼市和股市。所以,这两年的楼市和股市乱局,绝不仅仅是国际游资的问题,它是国民经济中网络性产业深层垄断问题的表象。

在这些有网络性质的大资本产业中,电信、电力等,已经开始在进行引入竞争、生产和网络环节分离的改革。但是都不成功。在电信方面,最近的重组、组建三家全电信业务运营商的改革,仍然没有摆脱以“拉郎配”的方式保护垄断、限制竞争的旧路。

一位电信业内人士说,像中国移动这次获得固话业务权的前提是,要接手另一家电信公司的几百亿坏账。但是中移动并没有底气要求新建自己的固话网络,因为它的移动服务业务垄断地位,也是靠政府支持的。但是这种“低效联姻”的方式,让一个有可能蜕变成为市场化的、有竞争力的企业,也许会因这种联姻而栽跟头。

在新的重组计划确定之前,近两年中移动一直在推出不同品种的话费套餐和赠送话费活动,但是重组计划后,因为要接手坏账,中移动的财务报表可能遇到压力,一些话费赠送活动戛然而止,一位分析人士说。

而在电力改革方面,电网环节的严重垄断问题,也让发电环节的改革成果难以发挥。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就是在垄断行业以分离“网络”环节和生产服务环节、非网络环节引入竞争的改革思路下,如果一定要兼顾国家战略安全、保留网络的国有垄断地位,那么网络环节就不应该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性公司”,而应该只是,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的“投入成本”来约束“收入目标”的“公共事业性公司”。

在国有垄断经济领域,“铁老大”则是带有“政企军”三合一色彩的最后堡垒。铁路运输业的效率不但严重影响生产,而且和飞机不同,它是和普通劳动者关系最紧密的远程交通工具。2008年春运期间,在广州火车站出现的人员伤亡,无论怎样推到冰雪灾害身上,铁路运输管理体制的深层弊端,都难辞其咎。如果说政府不能辜负以最大善意配合政府要求、最终离开火车站、留在广东过春节的千万农民工,不能辜负在车站混乱中被民众踩死的那个生命的话,中央政府就应该雷厉风行,以2008年广州火车站春运事件为突破口,解决“铁老大”问题,打破运营、服务和售票垄断,改组铁道部大大小小的附属公司,仅保留一个独立的“轨道投资运营公用公司”,在其他所有的环节放开,让民营进入。

由于多年来国内铁路投资不足,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铁轨建设环节也应该对民间投资放开竞争。奥运之前将这些问题都暂时湮没了,但是奥运结束了,下一次春运从现在开始,也只剩下几个月之遥。

“铁”老大问题的另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原因,在于这种条块集中体制对边疆“民生国防”带来的困扰。在东北边疆老林业区,一些带领从传统森工行业分流的林业工人创业的企业家说,他们通过全部员工持股、县政府(区林业局)保留有限股份的方式,改组重建了过去的不景气企业,目前生产效率和市场拓展都在迅速上升期。但是铁路运输问题,却一直解决不了。

漠河县的一个小企业家说,从前地方上能够自办铁路运输的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困难,而且地方上自己的煤炭储备就地利用,可以把铁路动力成本降到最低,但是现在找铁路运输,比“登天”还难。

对于微利的传统行业转型企业,能够使用较低成本的铁路运输,对于稳定企业生产和市场、保护当地工人就业,实现在边疆地区的“民生国防”意义重大。今天,如果铁路垄断体制对“民生国防”构成伤害,那么它的改革,就是拖不起的事情。

矿产能源的安全与分配

每一个经济体都有它的软肋,而每一处软肋,也都能成为推进深层改革的突破口。

矿产能源行业,和其他垄断行业相比,是原来的国有经济对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开放最快的产业。发展至今,这一领域也留下了最多的经验教训。最新的动向显示,当前有关方面有意对“放过了”的政策进行回调。但是这个“回调”过程,有几个环节需要谨慎对待。

首先,如果“回调”、增加国家控制力的目标,是继续管制价格,那么这个回调就

是倒退。从冲破计划式价格管制的角度看,小煤矿是有功劳的,尽管小煤矿自己也许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曾经担任过厂长、副市长、发改委主任、工商局长的江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王德超会长说,过去煤矿下放,近来发现控制不住了,电煤紧缺,现在要重新加强控制力,“但这种循环不是良性的”,这种管理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

其次,如果从保证国家在特殊灾害时期或者动乱时期对基础能源的调配能力出发,增加控制力就应该做到实处,而且要在尊重“有效合同”基础上,对过去以合法手续、合理价格购买矿业开采经营权、并依法纳税的私人投资资本,进行补偿,资金短缺的话,可以以国有、私人股份合资,国有矿业能源公司经营管理,向私人股份逐年分红的方式,补偿私人早期响应政策号召、进入这一行业的投资。

而对于在之前的“以开采权”代替“产权”的变相私有化过程中,并对之进行没有合法手续、没有依法纳税的私人矿企,则不但应由政府代表国民收回,还应该追查“变相私有化”中的权力腐败问题,追查“腐败黑金”,没收,还给矿区百姓,建立社保、医保,或者其他人们可以接受的补偿方式。

所以,回调政策不能“一刀切”、不能以运动式的方式来进行。因为“运动式”的改革,不能因地制宜、没有就“个案”论“个案”,是历史上多次改革最终既没有解决官商勾结问题、反而打击了良性资本的根源。

最后,从彻底化解矿产资源分配矛盾的角度看,仅仅由国有公司收购回来,并不能成为改革目标。因为矿产能源的分配矛盾,不仅表现在国民和少数变相私有化了公共资源的“私人矿企”之间,同样表现在国民和国有矿产能源公司上。但是,国民和国有矿产能源公司之间的矛盾,往往并不是大众理解的那种简单情况。

矿产能源业是典型的具有“有限生命”周期和劳动密集型特征的产业。在全民所有制国有矿产能源企业的历史上,因为早期企业和个人都没有积累,利税上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留下有限的“反拨”利润。在有些央企负责人兼任地方领导职务后,这一矛盾仍然没有解决。像一些年轻石油护井和护管工人,仍然要为中央政府和地方百姓的分配矛盾,承担站在冲突现场第一线的风险。

而在已经走到资源枯竭阶段的地区,包括地方企业也包括央企集团下的企业,都面临职工就业和社保的压力。尤其是从90年代到新世纪若干年中的国企转制、工人大批下岗的“运动式”改革中,传统矿产能源企业的大批职工被“裸身”推向社会,丧失了可以从企业领取退休金的“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后,新开始的社保、医保账户一直在空账运行,几个老煤炭区、老石油区近年都出现过有一定规模的工人上访。

而现在包装上市的能源矿产公司,多数都把“历史欠账”撇在后面,把全部生产环节中的最高利润环节的公司上市,需要投资贴钱的大部分项目都留在了集团公司。

那么要彻底解决这一行业的国民分配矛盾,就需要从产权开始。尽管经营上由中央企业或者不同的地方国有企业进行,以保证国家在特殊时期对战略性能源的调配能力,但是中央和地方要从产权上就开始以股份化分分红权,中央代表非能源原产地省份的居民,享受一定收益,地方作为资源属地,享受剩余收益。具体比例则需经过审慎评测。在一个省内,省、市、县之间的分配,也应该按照同等的比例。

并且,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分红收益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经过透明的预算程序,公开预算决算,并且应该要先解决各地各企业的历史欠账问题,然后再分配到其他民生开支上。

向民营、民有转折

国民经济向“民营”经济转折,并不是说政府什么样的事都要甩开。江苏吴江市常务副市长吴炜说,像太湖治理这样的公共事业,民营企业不愿意投资,政府就成立了新的太湖治理投资公司。而且,这样的新兴事业型公司,不能只靠一级政府来做,需要各级政府和各地政府一同出资来开发。

国民经济改革到今天,除了金融、电力、铁路等垄断行业,绝大多数的国民经济产业中,国有和民营经济的竞争,都是相对公平的。

目前国内建材行业最大的玻璃生产商“华而润”集团副总经理兰文平说,在他们的行业,如果说现在竞争环境还有不公平的问题,不在于谁是民营、谁是国营。在他的行业,民营经济内部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更明显,主要表现在规范化的民营企业遵守环保、节能、纳税、劳动保护等国家规定,但很多不规范的企业则不支付这些成本,而且这类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政府管理者不能严格平等执法,行业内出现不公平的价格竞争问题。而谁和政府的关系好,因此所能受到的“优惠”,早已经不是由民营或国营产权性质决定的。

从民营经济今天的社会地位看,无锡市经贸委副主任何全民举例说,现在,许多民营企业家的私人汽车在很多时候都能直接开进市政府大院,卫兵也要行礼,这样的细节,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些年的变化。

而对于中央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大政策框架,吴江市经贸委主任王剑云说,如果讨论是否需要新的推动政策,就远不如把早已经确立的“非公经济36条”落到实处。

而国民经济“民营”化,同时必然带来两个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怎样分配的问题。一是在国有企业退出、原来的“全民所有制工人”转向雇佣式“合同制”工人时,历史上的社保、医保欠账问题,二是民营经济通过开放竞争和向原来的国有及垄断企业购买股份进入的过程中,全民所有制公共财富变现的分配问题。

江苏张家港市经贸委副主任陈建兴说,在张家港现在的国企改革中,不能够续聘的全民所有制工人,在正式解约之前,企业和政府会把从前没有、现在空账运行的社保医保,为职工补齐,才能让职工到社会上去谋职业;余下续聘的职工,同样也会转变身份,并且也补齐历史上的社保医保空白,同时为了提高企业活力,对企业进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改革,政府资产管理公司也替余下的市民保留管理部分股份。

从全国范围看,金融、铁路、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资产,在向国内民营资本放开准入,并且在证券市场上公开销售存量国有股后,售股收益的分配,同样要遵守《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经过透明的预算程序,公开预算决算;售股收入同样也需要先解决改革历史上“国企运动式转制”造成的历史欠账问题,然后再分配到农民或者其他民生开支上。

而且,需要吸取历史教训,杜绝“黑箱式”、“封闭式”出售国有资产,并且有必要通过《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引入公检、公诉制度,维护国民财富的公平分配。否则,贵州“瓮安”式的集体暴力事件,将难以根本杜绝。

如果政府在代理国民集中处置国企公共财富的过程中,不能够杜绝代理人腐败问题,那么国民选择“自生自灭”式的一人一股方式,就是不得已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