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方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被广泛关注的新阶层在人大政协上所占的人数有明显的增加,与此相对应的是,工农等“老阶级”在比例上的缩减。新阶层的崛起被寄予了推进政治生活进步的厚望,新阶层代表能否在为本阶层争取利益的同时,服务于推进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总目标?
本刊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探讨作为新阶层一部分的律师对此看似矛盾的问题的看法。十几亿人必然会出现利益的博弈
《南风窗》:你刚刚参加完全国政协会议,那就从你在会上的提案说起吧。你的关注点是什么?
于宁:我一共提了三个提案。首先是关于建立周家律师学院,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律师职业教育的发展落后了。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同属“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但国家先后批准设立了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对法官、检察官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同时开展一定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当然,律师和法官、检察官有所不同,不属于公职人员,从这个角度看,律师和会计师有相似之处,都在市场经济中提供中介服务。可是会计师行业已经由国家出资设立了三个会计学院。没有一所属于律师的高等教育学府,不利于律师队伍建设,不利于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
另外两个提案,内容分别是关于改进政协工作程序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
《南风窗》: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新一届代表委员中有22名律师,你是否了解你的这些同仁们是如何进入代表委员行列的,名额是如何分配的?
于宁:这个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产生,只能告诉你,统计结果是22个人。对这个结果可以这么看,首先是这次换届中对新社会阶层给予了更大的关注,无论是产生于民主党派的,还是产生于工商联的,都是因为提名单位考虑到了新阶层。第二,是统战工作的成绩,这22人里面绝大多数是党外人士。上一届人大政协中,律师的数量是12人。在全国四级人大政协中,律师代表委员的人数有3000多个。这说明,社会对律师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了。
《南风窗》: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当下中央努力的目标,也是全國上下的共识。律师群体大量进入人大政协,可以为这个趋势做出什么样的贡献?
于宁:在参政议政方面,律师有相对于其他职业的“比较优势”。因为职业关系,律师要不断学习和使用法律,有很强的规则意识。大到管理国家,小到管理一个单位,都离不开法律和秩序,从职业属性上来说,律师来担当这个责任是比较合适的。另外,律师跟社会不同群体打交道,既可以给政府机关服务,也可以给普通老百姓服务,既给公有制经济服务,也给私营经济服务,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就是当事人的代言人。律师对社会的了解最快,他工作的特点也让他最能够当好这个代言人。
《南风窗》:律师被归为新社会阶层的组成部分,而新阶层大量进入人大和政协,舆论也有两种说法,一是这反映新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二是要求新阶层的代表承担起社会责任。你怎么看?两者之间怎么平衡?
于宁:代表是由不同选区选举产生,他当然要对选区负责,这是正常的。但要当好代表,既要了解选区的诉求,又要把握好国家的大局,处理这两者的关系。政协也一样,政协依界别而产生,更要反映自己界别、阶层的想法和诉求,但也必须把握好和大局的关系。
律师本身并没有多少的特殊利益,他一年365天多数时间都是为他人说话,更能协调好特殊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当然,我的第一个提案有点代表行业利益,建议建立律师学院,当然我也讲,律师队伍建设对国家是有好处的。但我看到的律师的提案,大多数是关于民生问题的,涉及方方面面。每一个代表委员,既要代表本阶层的利益,又要代表13亿人民的利益。比如我是个律师,我既要代表我的界别,又要代表13亿人。
《南风窗》:这里又凸显出两者的矛盾了,你说你要代表13亿人的利益,但你的第一个提案就是关于行业的。
于宁:代表局部、阶层利益和代表全局利益大部分是一致的,不能认为是矛盾的。因为我们国家这种党的领导、政府组织的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代表委员的提案都会契合国家的发展要求。另外,国家的整体利益也是由方方面面的利益组成的。
《南风窗》: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一套自己的说辞,认为自己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比如张茵,但除了她所属的阶层,好像没有几个人同意她的说法。
于宁:是,所以在这个机构中不能认为一个人说的话就是实话。我想她的话如果不是有媒体放大的话,未必有这么大的影响。你说的这个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不排除某些人在代议制机构、在协商机构中总想着局部利益,不想整体利益。但这没有关系,十几亿人必然会出现利益的博弈,但最后会形成一个共同的东西,这一点不用担心。政治制度的设计毕竟不能有一种更高明、更超脱的方式。
对律师来讲,要强调社会责任,大部分律师或多或少有点自命不凡,都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你真要让他成天讲他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事,他会觉得这个圈子小。大部分律师讲得很宏观,有的讲得很具体,也是别的行业的事。
代议机构职业化
《南风窗》:虽然律师同各个行业都打交道,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据我所知,很多律师都喜欢打民事官司,标的越高越好,因为挣钱多,而不愿意打刑事官司,公益官司就更不用说了。对于一个已经形成且有了明确的利益诉求的群体,怎么能指望他们代表方方面面的利益呢?
于宁:对律师提出这样的要求很正常。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是个问题的话,就要求律师有更多的使命感。这次两会前,搞了新代表新委员的培训,就有这方面的要求。
律师的数量在所有的代表委员中是微不足道的,现在有很多人认为律师的人数很多了,但我们跟成熟国家对比,还很少。从近代律师制度产生以来,就和政治有亲缘关系,因为律师会表达,还有钱、有闲。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对社会矛盾、焦点的敏感度是比较高的,律师跟媒体是好朋友,我经常看到媒体在报道某事的时候说,某某所律师怎么说,都有一种从法律的角度寻求专业理解的需求。比如,前几年河北的一位律师告铁路春运涨价,不管他是什么动机,他虽然败诉了,但推动了价格听证制度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在这方面,律师最敏感。
对律师当代表委员要有更高的要求,要把履行职责和平时的工作分开,不能在会上把自己的案子拿出来说。
《南风窗》:我们在舆论上可以看到希望通过新阶层的崛起带来政治生活进步的期待,但本次两会上可以看到一个鲜明的对比,人大出现了三个农民工代表,政协里面没有。全国有多少律师,有多少农民工?这是非常不成比例的,你怎么看待这个对比?
于宁:我想担任代议制机构里面的职位将来也可能变成一种职业,没有人会关注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哪怕律师中产生500名也好,他过去是律师,现在就是代表。律师就不能代表农民吗?农民一定要选出地地道道的扛锄头的做他们的代表吗?律师最适合当代言人,就像在法庭上一样,为什么要请律师打官司呢,因为他更专业一些。同样,农民工要参与国家的管理,表达自己的诉求,他既可以选农民工当代表,也可以选其他人士当代表。
《南风窗》:你在这次政协会议上提出要设立法律界别,理由是什么?
于宁:这个建议不是在提案中提的,是在会上的发言中说的,被作为重要的意见记录下来了。这个意见别人也提过,据我所知,有关部门也认真研究过。政协现在是有34个界别,随着社会的发展、主要矛盾的转换,怎么来划分界别,能把更多的政治力量组合在一起,来共商国是,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我觉得,随着国情的变化,界别应该进行调整。
在政协里,有界别的活动更容易参政议政,比如有了法律界,可以包括法律工作人员和法学人员,这些专业人士聚集在一起可能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现在没有法律界别,律师们就只能分散到各个领域,如果碰上懂的还行,所以最好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参与国家管理。
《南风窗》:公平正义有不同层面的含义,律师只注重程序正义,而立法工作更偏重实体正义,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时候,律师能平衡好这个关系吗?
于宁:律师的角色,他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时候,不会总体地像法官那样看待公平,他只能最大限度地表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单个的个案组合在一起,在大方向上保障的还是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立法过程中,确实可能有你提到的问题,如果一个律师有机会到人大参与立法,那么首要的就是要学习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但对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律师还是有优势的,比如起草一个卖单晶硅的合同,虽然他不懂单晶硅是怎么回事,但合同起草还是要比一个工程师好。
有幸进入代议制机构的律师,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学习,当一个好代表、好委员。在职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优势,对社情民意了解的渠道又比较多,加上认真的学习,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你提的问题,不必过多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