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产者的动人瞬间

2008-05-14 17:15曹立新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46期
关键词:细菌战物权法

曹立新

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渐渐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长起来,这就是中产阶层。

在维权、环保、民族记忆、自我表达和拓展公共空间等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群体的身影,正是他们的坚韧存在,中国社会在渐进中前行。

这组照片记录的正是中国中产者成长史上一些标志性的瞬间。每一个瞬间都是一个改变历史的里程碑,每一个影像都是一个永不磨灭的珍贵记忆,记录着这个新兴阶层的奋斗和坚守、进步和变迁。我们无法穷尽这些瞬间,但透过这些片段,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由模糊而逐渐清晰的身影,由分散而逐渐凝聚的力量,由稚弱而逐渐成熟的精神内核……

志愿者群体

物权意味着个人有权享受他全部的劳动所得。不过,乐善好施的中国人从来不吝惜将自己的劳动所得捐献给更加需要的人们。从贫穷到小康,不应该只限于物质财富方面;它也要求着权利的成长和文明的进步。让生命有尊严,让个人得自由,让更多的人享受更多的权利,让社会更有活力,让美好的希望成为更加美好的现实,让通往权利的道路更加平坦。维权律师,独立记者,非政府组织,无数有志者发愿而为,艰难地推动着中国中间力量的成长。从年初贵阳大雪中飘扬的“绿丝带”,到5·12抗震救灾与援助过程川流不息的救助队,志愿者身影中展示了成长中的中国的力量以及她的美好未来。

1.王选

为了一群七老八十的日军细菌战受害者,2002年王选已经与日本政府进行了8年抗战。经过27次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宣布王选和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原告败诉。她试图让人们明白:日本细菌战的罪恶不大白于天下,人类文明史将蒙羞。世界因为这场诉讼知道了细菌战。

2.物权法

权利之争往往表现为价值之争。2007年,《物权法》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意味着历经14年之久的围绕该法的争议暂告结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私人财产首次享有与集体财产同等的法律地位。作为当今世界大国中唯一没有民法典的国家,《物权法》的通过使中国在朝向首部民法典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30年前的中国人,还在批判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还在狠斗心中一私念,现在却宣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骤然的天翻地覆,有人讽刺为时光倒流。但是,该法最终以高票通过,表明经过太多的曲折和试验后,中国人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否定自己,与绝大多数人类共享所有美好的价值。

3.孙志刚事件

2003年3月的一个夜晚,27岁的孙志刚被警察从网吧带进了收容所。悲惨的是,这位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竟在收容过程中遇害身亡。这一事件经《南方都市报》报道后,引起了全国民众包括法律界人士的愤怒。俞江、贺卫方等先后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当年6月,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孙志刚的生命为祭,原来的遣送办法终于废止。由“收容”到“救助”,少了暴戾之气,多了人道关怀。但是,暂住证还在办理,一张小证,带给城市一笔收入,在外来者心里却留下一道身份的鸿沟。

4.记者群体

孙志刚事件中,有关方面最早坚持他是因病死亡,但在《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调查后,发现他是被毒打致死,并将这一真相报道出去。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有关方面才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最后公布孙志刚是在医院中被护工和同房病人殴打致死。如果陈峰像从前的记者一样将有关方面的说法视为当然正确,而没有进行独立的调查,孙志刚的冤情恐怕难以伸张,更多的像他一样的悲剧可能还会重新上演。同样,如果没有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三次冒险前往山西黑窑,调查、报道和协助解救被拐卖的童工,成百上千的当代包身工的命运有可能暗无尽头。罪恶总是与谎言相伴,而受众需要真相,30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记者终于勇敢地回归自己的天职:寻找并报道真相。从矿难到基金内幕;从胡长清到成克杰。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记者逐步成长。

5.华南虎照事件

华南虎照事件成为了2007年最受关注的事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虎照的质疑与争论由网络延续到现实。网民、新闻记者、律师、科学家甚至官员都各自表达着对于虎照的质疑。也正是这些声音,结束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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