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
清朝有个制度,在考上举人而没有中进士的人中,公开挑选知县的人选。有一次,后来曾做到相当于财政部长的户部尚书的阎敬铭没考上进士的时候也去参加,结果刚刚站在队列里就让某亲王一声吆喝“阎敬铭出去!”给赶了出来。这倒不是他德行与学问有亏,而是该举人的父母没有给他个好相貌,脸如枣核也就罢了,眼睛竟然也是一大一小,看上去就不是个当官的材料。
当官可能确是需要好点的相貌,不然不容易服众。当时的标准是“国”字脸最好,“甲”字脸也可以,如枣核的“申”字自然就不入亲王的法眼了。脸面这事如此重要,也倒无怪后世整容手术遍地开花了。
脸面除了关系某人官运,还能重要到某人饭碗是否能保。报载,云南环卫局上月解雇了一个员工,原因是该员工不幸面部曾被烧伤。本来经过朋友介绍得进环卫站混上一口饭吃,上月领导一见之下就把他打发走了,原因是他“有损市容”。
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位关心市容的领导肯定是错了。他要是没错,那就是我们所有长得不如刘德华或者章子怡的人错了,我们对于市容都是一种损害。幸好这位对于美丽有着执着追求的人没有当上更大的领导,否则当地的整容业估计是会火上一把的。
就在这条新闻的旁边,还有一条新闻说广州劳动保障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招聘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就业歧视性门槛,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具体来说,企业在招聘文员等职位时不能再作“五官端正”之类的要求。
两个新闻放在一起一看,你就知道其中的差距有多大。这个差距应该说跟两个城市的经济与文化环境的差距成正比,而且这个差距是有其内在联系的。
我们知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是古人早就说过的,长相如何与个人的能力没有什么因果关系,尤其在现代社会,如清朝亲王一样直接用相貌为理由把人打发走的行为,应该绝迹。如果这种观念还能用“有损市容”的借口复活,那么这地方就没有多少现代社会的观念与机制。而一个与现代社会在观念与机制上不能接轨的地方,与另外一个及时意识到这方面差距的地方相比,产生某种在文化与经济上的差距就是必然的事情。这种观念上的东西不改变,这个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伟大的反抗种族隔离的斗士马丁·路德·金说:“我不从一个人的宗教、肤色、种族判断一个人,而只通过他个人的道德品行。”这段话尤为让人动容,因为它已经超出了种族平等的层面,而在“人”这个概念下去寻求平等的权利了。
【原载2008年1月14日《泉州
晚报》】
题图 / 潘滢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