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反腐的调子

2008-05-14 13:37
杂文选刊 2008年5期
关键词:私权调子公权

不知道是不会总结,还是不太会说话,宋太祖对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很是不高:“聚敛之臣,过于盗贼,为朕结怨,孰云有益?”

这是什么认识啊?宋太祖把腐败无限缩小,缩小到对一个人的恩怨上。“我本来是与人无仇没怨的,腐败分子一腐败,让我与人结仇了,与民结怨了。这样说来,腐败哪里有好处?”腐败最少可以说是公害嘛,怎么只是对个人的恩怨呢?

想来想去。宋太祖认识真是低,他还比不上我们的乡镇干部,假如让我们镇长来搞个演讲来做个报告,肯定不是这个认识水平,一定会把反腐败提高到相当高的政治高度。他肯定不会对下级说:“你搞腐败,让我与人结怨,说来说去,腐败还是没好处。”他会说腐败导致涨洪水、引地震、致天变等等。但是怪得很,宋太祖那低水平的认识却产生了高强度的效果,在其当政期间,虽不能说河清海晏,但说“风清弊正”还是“基本属实”的;而我们乡镇长们的认识那么高,可是反腐的效果呢?是不是“高水平的认识产生低强度的效果”?

这就怪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几乎是真理了,我们干什么工作,领导都要撕破喉咙地喊“提高认识”,这“认识论”在这里怎么就不显灵了呢?说怪其实不怪。一个人得罪了一个村子,他觉得相当可怕;他得罪了一个乡,他觉得比较可怕;他得罪了一个省,他就基本上不怕了;你说他与宇宙结怨了,他可能整天嘻嘻哈哈比谁都快乐,那与他远着呐,他怕什么?“县里”对你天怨人怒了,他可能依然优哉游哉,而若说“县长”对你很反感啦,他准保如丧考妣,惶惶然如丧家犬不可终日。提着他脖子与帽子的,又不是明明存在却找不到人的“县里”,而是坐在主席台上虎视眈眈的“县长”。比如某县委书记,乘了一台军车,被交警拦下,他十分震怒,于是调动了县里的武装部队去“平叛”。引发网上一片哗然,愤怒之声山呼海啸。咱们书记呢,镇定自若,不为所动,他说:“网上的评论我不在乎,我要的是组织的看法。”你别以为他口口声声“组织组织”,那只是他的“虎皮大衣”,其实他所谓组织,就是上面某一个人。他不怕“公怨”,就怕掌握他帽子的“某一个人”的“私愤”,这“某个人”要是对他“私愤”起来了。他肯定“战战兢兢,汗不敢出”,或是“战战兢兢,汗出如浆”。

宋太祖说他的臣子“为朕结怨”了,那些大臣就知道从此“朕结我怨”,“领导不高兴。后果很严重”。对于宋太祖来讲,朕即国家,国家即朕,两者同一,而今“国”不是“朕”的,所以也就不与“朕”怎么挂钩,正因为不与“朕”怎么挂钩,所以腐败就不太关“朕”什么事也就很少有人因腐败这桩“公事”动个人“私愤”的,然而,一旦动了“私愤”,领导拍案而起,准会成为十分抢眼的新闻。比如“县委书记怒斥县纪检委公款滥吃喝”,这新闻的全部看点就在领导的一个“怒”字上面,公款吃喝早就是“公愤”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某个领导一“私愤”。得,就震动了,就“新闻”了,就可能雷厉风行地整顿了。

一般而言,干什么事情,调子越高,越可能在空中飘,调子低一点,倒更可能接近实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要让腐败分子认识到搞腐败是“为朕结怨”,就会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当今“法治社会”还有这样的人治“提法”,你一定认为这是见识低。“关键是要搞制度建设”,这话太对了,但是挂在墙上的制度不会“愤怒”,会愤怒的只是人。更关键的是现在有些领导名义上行公权实际上用私权,打起板子来却对公不对私,谁怕?真正要换制度,“条件不成熟”,换的可能性不大,倒不如在以私权行公权的现实制度中,把反腐败之“公”与领导之“私”挂上钩。想办法让领导们感到所有的腐败都是“与朕结怨”,或许会收到奇效吧。

【原载2008年第3期《唯实》】

插图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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