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冬
有个朋友从丽江回来,我给他接风,找了几个好友同去,他们之间并不认识。远道归来的朋友一边喝酒,一边饶有兴趣地给大家讲大理古镇、玉龙雪山,还有神秘的泸沽湖。
有人说。听说丽江艳遇多,不如讲一个来听听。
朋友一乐,说还真有。在酒吧街对歌的时候,有个女游客夸他嗓子好,他就约她单独去喝酒,她竟没推辞,两人聊得很尽兴。席散,她莞尔一笑离开,并不留下姓名。
于是有人提议,每人都讲一下自己的艳遇吧。或者印象比较深刻的相遇也可以。轮番讲,一个接一个。
艳遇比起相遇,多了几分香艳色彩,是一种露水机缘,包含着别样惆怅。一圈朋友一个挨一个讲述着,讲的人很认真,听的人很羡慕。轮到他讲了——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本分忠诚,活得很现实,能有什么艳遇呢?
他倒是很爽快,说,我这个不知算不算艳遇,但相遇是肯定算的。大家都来了兴趣,尤其是我。
他说,那时候,大约五年前吧,我还开着一个小公司,有一辆帕萨特。一天,我开车刚出小区,就看见一个女孩走在前面,穿着发白的牛仔裤,白色短袖衬衣,很优雅的背影,犹如画中人。我就追上前去,从反光镜里看她,那是一张多么清纯的脸啊。
后来,我经常在上班路上遇到她,每次相遇的地点相差都不过几十米。再后来,发现她竟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我很喜欢她,总想找个机会搭茬儿。可是,很多次努力让自己鼓起勇气,却始终不敢。一个人如果爱上另一个人,可能就会变得很胆怯吧。
老天终于给了我一个机会。那天下着雨。我刚走到小区门口。就从车镜中发现,她打着一把雨伞走过来。我忽然就有了一种很心疼的感觉,摇下车窗说。小姐,我送你一段吧。她低头一笑,答应了。
车上,我们并不说话,她一直含笑沉默。但在快要到她单位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其实我早就认识你,明天我还能搭你的车吗?
我们都窒息了,难道这还不算艳遇?大家羡慕之情溢于言表。纷纷问,后来呢?
他把烟头按灭在灰缸里,回答道,后来,我有五年没在小区门口或者路上遇见她。
嗯……我暗自沉吟,没有后来,无疑更会刺骨铭心。尽管我们是最知心的朋友,他说的这些却从没对我讲起过。我有些遗憾,问,以后就真的再也没遇见?
遇见了,他说,就在昨天。
说到这里,他独自喝了一杯酒,足足有三两。然后,我看见他的眼泪涌上来。
他说,昨天,我骑自行车回家,竟发现她在小区门口站着,居然没拄双拐。面色是那么红润,额头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她老远就向我招手,脚一寸寸地向我挪动,声音都有些变了调:“我能站起来了,你看到了吗?以后,我每天都能站在这里等你了。”
说到这里,他已泣不成声。
朋友们你看我,我看你,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有我,刹那间醒过神来,他说的女子,其实就是他的妻;所谓艳遇,是他们曾经的爱情;而他真正要讲的艳遇,是昨天那一幕。
五年前的那个下雨天,应该就在她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车子在街口向右拐,拐过去就到她单位了。然而,车子与一辆货车相撞,他没事,她却受了伤,双腿失去知觉,不仅如此,他的车子还把路上行人撞成重伤,面对巨额赔金,他卖掉了公司。开始给别人打工,在这期间,他坚持娶她为妻。这件事,他对我解释过,娶她不是为了承担责任,而是因为他本来就爱她。灾难降临之后,她的坦然和乐观,让他更加爱她。婚后,他每日在外奔波,劳累一天后回家给她做饭、擦洗、按摩双腿,推着轮椅带她下楼散步。
他曾对我说,这一生最大的愿望便是让妻子重新站起来,他希望下班回家能在小区门口看见她在等他。她也对他说,她不想他能发大财,只希望他每天能平安到家,而她能站在小区门口等着他,告诉他,饭菜都做好了。
还能有怎样的相遇比这更美呢——昨天,她真的站起来了,走下轮椅,扔掉双拐,艰难地扶墙下楼,站在小区门口。他微小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谁能体会昨天那一刻他的幸福心情,谁能否认昨天那场相遇比他们当初相识时的“艳遇”更美好?
听我讲清原委,席间朋友纷纷落泪。
事前我们说过,无论是神秘的艳遇还是普通的相遇,都要评选出最美的那一段,大家都把手举给了他。
(采薇摘自《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