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信运营商全业务经营的消息又开始风生水起!但全业务经营还是全业务许可?以前,我曾多次强调,电信业至少需要3家全业务许可的运营商,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差异化的既竞争又合作的态势,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竞争格局。
但时下,人们似乎更盼望发给大运营商一个“全业务经营牌照”,好像只要得到这样一种牌照,什么业务都做,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其实大家都已经看到,商业的杂货铺时代和百货大楼时代正在成为历史,电子商务正在把整个商业带进一个个专门的购销社区,小众分群、个性化市场才是成功的商业模式。网络新经济研究也证明,无边界合作正在急速改变传统的经济规律,使分工进一步细化、产业链继续拉长。
一个企业不可能做到从光纤核心网、卫星传送网、移动接入网、无线宽带网,再到互联网接入、互联网内容、互联网应用的全面覆盖。世界上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经营全部电信业务的运营牌照,只能是所有电信业务向所有运营商开放申请,一个运营商要申请哪种业务,就要看公司决策者的经营智慧了。
如果一个企业贪得无厌,什么业务牌照都要申请到手,然后大量占有资源而不善经营,那是要受到监管制裁的。尽管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但是新经济规律已经凸显。无论是企业决策层还是政府主管部门,谁都不应该违背网络经济规律。
不难发现,在我国20年来的电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为了某些集团的利益,人们做了太多违背规律的事。尤其是近10年来,他们甚至陷入了一种为各自利益进行博弈的理论误区。
似乎只要对我所在的这个利益集团有利的事,哪怕是要否定客观的几何公理也在所不惜。然而违背公理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前些年我国电信业无序竞争问题、资费问题、互联互通问题,无一不是人为种下的恶果。
那样做,到头来行业不能得到健康、持续发展,相反还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杨培芳,信产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