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始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由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规定所决定的。文章深刻地分析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并阐明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始终坚持五个方面的辩证统一,以实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对接。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有机对接
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
构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是辩证统一的。科学发展观注重从发展的角度求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构建和谐社会注重从和谐的角度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向目标。
(一)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组成部分。所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的科学发展观,也应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
1、科学发展观提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演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要求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等范畴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新的“建设”、“发展”等范畴应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建设、全面发展的涵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保证。
2、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具有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特点。我国整体经济结构、社会各级利益关系和社会生活关系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特殊发展时期。在这样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需要深刻研究的一个大问题。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强调了三个重要理念:一是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二是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三是统筹兼顾,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因此,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3、科学发展观蕴含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上,使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尊严得以维护,权利得以保障,人生价值得以实现,从而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4、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了发展的为民性、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规律。只有坚持发展的为民性,才能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睦相处,不断唤起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只有坚持发展的全面性,才能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只有坚持发展的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减轻社会震荡,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只有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利在当代、惠及子孙,始终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5、科学发展观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科学发展观坚持了社会发展与和谐的有机统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所规定的这一原则,努力在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在和谐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着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如果离开发展去片面追求社会和谐,结果不仅会使和谐本身失去应有的价值,而且还会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另一方面,我国又是在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动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和谐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来建设小康社会的,如果只顾发展而无视人们对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不仅难以更好更快地发展,即便发展起来了,也只能是一个人民无法接受的畸形社会。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向目标
和谐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以人为本和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拓展了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完美地体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和谐一致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构建和谐社会自然成为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坚实载体和指向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向目标,主要包含着以下几个层面的意义:
1、经济建设。和谐社会不能建立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的基础上。
2、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3、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4、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是涵盖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社会政策等范畴的建设。
5、生态环境建设。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
6、党的建设。党要胜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要从党的建设抓起,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二、实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对接
基于我国基本国情,要在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对接,必须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辩证统一:
(一)改革开放和安定有序的辩证统一
“坚持改革开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动力;“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条件。因此,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和安定有序的辩证统一,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稳定发展。
社会要和谐,关键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只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只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只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只有深化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增进社会团结和睦,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同时,只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才能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掌握加快发展的主动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只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才能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
当前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方针。中央强调更重视公平,并不意味着对于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将做出非此即彼的理解,而是要进行更科学、更辩证的处理,即应该努力追求一种既重视效率,又强调公平的目标状态。
一方面,注重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因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就要追求效率。公平不是靠市场而必须是由政府来加以实现的。另一方面,强调公平并不是要放弃效率。讲究效率仍然是我们重视公平、增进公平、缩小差距的基础和前提。
效率与公平代表了发展的两种取向,效率代表了工具理性,公平代表了价值理性,它们之间充满了张力,但又是可以加以辩证统一的。重视效率是强化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强调公平是重视效率的归宿和目的,重视效率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平,而只有实现了公平的社会才是和谐社会。
(三)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的辩证统一
“共同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力量之源;“共同享有”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性,也是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坚持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的辩证统一,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构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方面,共同建设是共同享有的基础。如果不能形成全体人民共同建设的局面,就必然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效益和成果,共同享有就成为空话。另一方面,共同享有是共同建设的保障。如果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不能被大家共享,就势必会影响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体人民只有在公平享有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之后,才能更加积极主动并富有创造性地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四)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
首先,民主法治需要和谐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民主法治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法制的和谐。民主之所以与法治相伴而生,是因为民主需要有其制度上的保证,没有法治的民主是缺少制度基础的空中楼阁,而法治必须以法制为基础和前提。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或人民的统治。就形式而言,民主就是多数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决定或者通过自己的代表进行决策的制度。这里的关键在于国家法律制度是否赋予和保障人民直接参与或通过自己的代表进行决策的权利,在于法律制度是否赋予和保障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等权利。因此,要实现人民真正的民主,关键就是需要有和谐的法律制度赋予和保障人民民主的这些权利。
其次,没有健全和谐的法律制度,就没有完备的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监督制度体系,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就难以保障,国家公权机关的权力就容易扩张和滥用;没有健全和谐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就可能是无序状态下的“民主”,社会的各种矛盾就可能以无政府主义的“民主”方式凸显出来,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
总之,民主和法制是对立的统一,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了健全的法制,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有规则和秩序,有了规则和秩序,也才能够真正实现和谐。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坚持以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之一。而要坚持以法治国,首先必须坚持以法行政。各级政府机构和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执行公务活动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违反法律的要受到追究和惩处;使公民受到伤害和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因此,应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坚持以法行政,是实现政治和谐,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五)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进步的基本条件。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应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加强对各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确保发展的连续性和持久性。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发展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积极实现当前发展的目标,又为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在制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及论证、审批重大工程项目时,必须把环境容量、资源消耗、生态影响作为决策的重要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君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N].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