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上游水资源利益补偿机制的分析

2007-12-29 00:00:00马爱艳蒋志辉
中国集体经济 2007年10期


  摘要: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会造成水资源的无效配置。文章从塔里木河上游水资源现状和问题出发,提出建立节水利益机制,从塔里木河水资源从利益补偿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关键词:塔里木河;上游;水资源;利益补偿机制
  
  如何开发和利用塔里木河上游水资源,既关系到塔里木河源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又关系到塔里木河干流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塔里木河下游生态的恢复更是息息相关。目前,新疆地方水管理机构最末级控制到乡,只管到斗渠,农渠以下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而喷、微灌等节水技术的主要设施分布在田间,如果仅依靠农户进行管理将很难发挥这些节水技术的效益。另外由于尚未形成一整套节水政策与法规体系,很难吸引集体、企业及社会各界对节水农业建设的资金投入。由于产权不明,责权利不清,流域上下游节水工程建设投入与经济效益不对称,上游区用水户节水的积极性不高,加之水价较低,普遍存在大水漫灌情况,造成土壤盐渍化。
  
  一、塔里木河流域概况与上游空间范围的界定
  
  (一)塔里木河流域概况
  塔里木河(以下简称塔河)流域是环新疆塔里木盆地的九大水系144条河流的总称,位于亚欧大陆腹地,远离海洋,高山环绕,流域总面积102万km2。塔河流域降水稀少,气候干燥,蒸发强烈,水资源十分紧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16mm,平原盆地年蒸发量1600—2200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29亿m3(其中地下水不重复量30亿m3)。流域内分布有5个地州和42个县市,以及4个兵团师的55个团场,现有人口900余万,耕地2000余万亩。流域内土地资源、光热资源和石油、天然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
  (二)塔里木河上游空间范围的界定
  塔河上游主要指塔里木河流域的叶尔羌河、和田河、阿克苏河三源流。塔河流域三源流地表水总量为2.26×1010m3,其中阿克苏河7.86×109m3,占全流域总径流量的38.1%,和田河4.84×109m3,占全流域总径流量的23.4%,叶尔羌河为7.94×109m3,占全流域总径流量的38.5%。全流域地下水可开采量为6.46×109m3,其中阿克苏河流域为2.31×109m3,占35.8%,和田河流域为1.36×109m3,占21.1%,叶尔羌河流域为2.78×109m3,占43.1%。因此三源流可利用水资源量为2.71×1010m3。三源流水资源量详见表1:
  
  从以上可以看出三源流地下水开采及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将有足够大的空间来满足该地区及塔里木河干流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
  
  二、塔河流域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利用现状
  塔河流域在开发治理过程中严重存在水土不平衡、水量不平衡、水沙不平衡和水盐不平衡而且源头河流没有相应的水资源控制工程,导致水资源得不到调节。根据上游阿拉尔水文站多年平均来水分析,三条源头河流进入塔河的水量从20世纪60年代的51.6×108m3减少到现在41.8×108m3,水量减少将近10×108m3。主干流上游段防洪紧张、水毁严重、排水无序、水质污染、毁林开荒、过量引水等问题十分严重。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大规模的垦荒,致使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到1998年灌溉面积增加了1.6倍,上游耗水从16.43×108m3增加至20.6×108m3,而下游从12.15×108m3减少至3.04×108m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