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赏美国总统去戴维营度假的镜头,有资格与潇洒的总统夫妇一起下直升机的,是一条潇洒的猎犬,在主人脚下绕膝而动。狗的出现,令总统先生的绅士派头臻于完善,也凸现一位刚性男子的爱心和情趣。
狗对总统形象的完成犹如画龙点睛之一笔。
此情此景,是否对中国的养狗风潮有所推动?
在计划经济年代,狗注定要被计划掉,狗在城市断子绝孙。到苏北插队落户后,才惊奇世上还有这么多狗,家家户户少则两三条,多则大大小小一群。尽管狗不用像人那样结扎,我还是不明白村里人为什么养这么多狗,乡亲家里大都穷得没啥好偷,锅上没盖用芦柴作盖,泥屋没门用荆门挡风,狗们尽可放胆睡觉。但是,村风乡俗竟到那家没狗便家不成家的地步。
是承袭原始初民的遗风?
家犬饲养在母系氏族社会的日益繁盛中应运而生,也唯有女人的韧性才能把灰狼驯化成狗。狗眼从目睹原始人烧制陶罐、打磨石器,到今日津津有味陪主人欣赏电视剧,已有一万年历史。狗与人一起成长,凭它对人类生活的渗透,是否可以下这样的结论:自古以来,人对狗的利用不止于看家护夜。
这个结论很快被证实。
乡亲的草顶泥屋呈一字儿排列,知青组孤悬于外。入夜,很难熬荒滩的死寂,每当传来狗的连吠,油灯的火苗欢跳起来,平原也有了活气,不寐人跟着透过一口气来。白天进村可热闹了,那些蹲着、卧着、闲逛着的狗倏然而起,成为攻击者,似乎它们正痛恨着无所事事的日子,绝不错过有所作为的机会。狗无不恐惧主人产生白养它的错觉。群狗把一腔莫名其妙的愤怒倾泄到陌生客身上,它们极不情愿“知识青年”与贫下中农打成一片,嗅到你身上的气味就感到恼火。躲得开这家的狗躲不开那家,要是哪家主人脱不出身来喝住自家的狗就糟了,你就陷在狗的数重包围中。按我的经验,这时候你千万不能转身逃走,狗势必认为你做贼心虚,就决不放过你。一旦有狗敢于咬住你的脚跟或裤管,其余的狗,包括一脚就能踢老远的小巴狗,也就不再踌躇,奋勇向前,群起攻之。
不理睬它继续朝前走吧,狗就由狂热的吠叫转成低沉的呼啸,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你的傲慢当众侮辱了它,要与你决一死战。在狗的狂态面前,任凭摆出大丈夫架势,总也免不了内心恐慌。人的尴尬就在此时出现了,打狗算不上英雄,怕狗势必成狗熊,人和狗计较,怎么说也是人不上算。狗敢于欺负人,不外乎是充分利用了对人的了解。
那么,只有等待主人出场解除狗的威胁。
客人未进屋,先由狗给个下马威,七魂吓掉六魂,终于等到主人露脸,化险为夷,走进屋里依然心有余悸,除对主人的解救感激不尽,还觉得已比原先矮了一截;而主人满面春风地接待你,没事一样,完全处于上风的位置,让人怀疑刚才惊险一幕是人狗共谋的结果: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
看来,养狗如同养家丁,平头百姓用极低的成本,照样可以体会豪绅的乐趣,蓬门荆户也有了点深院大宅的情味。大凡人被权势支配骨子里总想着支配他人,没人可供支配,狗是最佳替代,不顺心时任你骂任你打任你作践,从狗身上尽情体验做人的威严。村里人少火气,性格也温和,自称祖先是从苏州阊门迁居于此,依我看,与把紧张情绪发泄到狗身上更有干系。这与当今有些酒吧吊皮人让人打是一个道理。
以上种种,说明狗与人的精神生活相关,我终于揭开乡亲养狗的若干隐情。
不能不怀疑上帝是为羞辱人造出狗。苏联作家特罗耶波尔斯基深谙上帝的心思,写出风靡一时的《白比姆黑耳朵》,后改编成电影,对狗的忠诚和情义有过淋漓尽致的演绎。当全世界的人为一只叫做比姆的小白狗涕泪横流时,是否赧赧然扪心自问?忠义在人类身上是何其匮乏啊,人之中只有极少数英雄豪杰才有狗那种不惜赴汤蹈火、粉身碎骨的秉性。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即或狗有再多的不是,单凭“忠义”二字,堪称人中君子,人之楷模。狗对人的忠诚,不是人与人的关系所能比拟,话说到这份上,很惨,但很着实。
上帝的不公道还表现在用泥巴造人,却用特殊材料造狗,与狗的器官功能相比,人是低能儿,以至于狗有了做英雄的本钱。狗能看到脑袋后面的事物,人行吗?狗的听觉是人的三倍以上,嗅觉是人的四百四十倍,能凭人身上每天掉落的细胞寻找人的踪迹,白比姆因而才有寻觅失踪主人的自信,领衔主演了一出悲剧。
俗话说:人有一条命?熏狗有七条命。小时顽皮,碰疼跌破是常事,老祖母常用“鸡连皮?熏狗搭骨”一语揶揄我?熏意为小孩子跌着摔着没事儿。我问为什么?熏祖母说?押“狗骨断了?熏用不着治?熏不大时辰自己就接牢了。”在乡下,我曾亲眼目睹一条犯事的狗被人围击?熏五六根棍棒对准它的脑袋、脊梁、腿部猛击?熏鲜血四溅?熏惨不忍睹?熏直至棍棒捣上去像一滩软泥。狗连微弱的抽搐也消失了?熏甚至连呼吸也停止了,但是?熏它在那里死了不足一小时?熏竟然奇迹般地支起身体,甩甩脑袋?熏撒腿走了。
狗竟是动物界的死不着,当然无视险恶,留下过无数舍己救人的故事。
狗聪明、灵敏、机警,有惊人的想像力和判断力,但狗之所以只能是狗,是把一身天赋过多地用到弄巧卖乖上。狗不懂得自己但懂得人心(对“打狗看主”、“狗以人贵”之类有深度理解);对主人的体察超过主人本人(出门忘带手机它就给叼来了);它不会说话但听得懂人话(一说它坏话准不高兴),连人的微妙表情都能领会并作出得体反应(主人痛苦它决不高兴),不然,怎么说狗通人性。追溯狗的忠义,源自于懂得感恩,这也为人所不及。只要善待它,它就信赖你,跟随你,保护你,绝不背叛,呼之即来?熏挥之即去?熏 一生做你的奴才。
狼的狡诈多疑已在狗的基因中湮灭,用了一万年时间;而人在“小国寡民”时代的善良淳朴却在不到一半的时间里差不多消失怠尽。当信赖成为狗的集体无意识,狗的心眼就实诚到傻的地步,狗的傻劲儿是任何动物不具备的,恐怕这也要归功于母系氏族的女人们,把狗训练得聪明而不精明。
队里将看瓜田的美差摊给谢老成十成是他有一条半人高的大黑狗。瓜田在知青组后窗不远处?熏每传来黑狗的狂吠?熏接着便听见仓惶逃窜的脚步声?熏再接着是谢老成得意的狂笑。有一夜?熏谢老成却痛哭流涕,我们闻声往瓜田跑,只见大黑狗从斜刺里慌不择路窜过来?熏一路“呜呜”哀叫,四腿发软,还散布令人发晕的恶臭,原来它一路放屁,还吓出尿来了。“屁滚尿流”的典故很可能出自狗。远处,瓜田里几个人一丝不挂,赤条条蹲在那儿捂住嘴笑,见有动静,扛起瓜袋拔腿就跑,两腿间那条玩艺儿在月光中左左右右地甩动。
精明人的拿手好戏在于不按常规出牌,人的世界再聪明的狗都无法理解。当人爬在地上与狗对峙,狗就不知道面前为何物;再脱光衣服趴着,作攻击状,狗就以为面前的四脚动物是天外克星。曾听说狗最怕老虎粪便?熏一嗅到它的气味就筛糠,原来还有比老虎屎更厉害的东西,这就是人的精明。
这个丑丢得有点离谱,谢老成边哭边毒咒那几个“坏绝种”。我倒是从中看到狗的可爱,狗的心眼如果多而活,肯定让人讨厌,人讨厌人不就出于此因?
一眨眼,狗就飞黄腾达,洪福齐天,这事儿来得不明不白。
狗有专用的宠物公园、美容院、医院,还有专门的用品店,出售五花八门的狗衣、狗帽、狗食、狗玩具、狗首饰;唯恐洋狗离岸,落户中国受委屈,还有来自荷兰的狗饮啤酒,日本的狗食品,瑞士的狗奶酪,法国的狗香水。我瞻仰过一份狗的生日蛋糕,用巧克力、蓝莓、奶油制作,极致精美,小狗见了兴奋得撅屁股乱跳,受邀参加狗生日的来宾都为刚满半岁的小狗带来一份礼物。
狗成为贵族,成为奢侈品,活画出国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养狗不比养人便宜,穿着棉马甲还会伤风的狗上一趟医院就是二三百,洗一个澡收费数倍于人,血统高贵的纯种狗身价动辄几十万,大于死一名矿工的赔付。
人正在根据自己的需要再造狗。狗是懂得感恩的生灵,也就容易被再造,致使狗不知道自己为何物,不知道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住在上海的公寓中,憋得慌,便到小区花园溜达,也便闯进狗的万国博览会。各式各样的狗,各领风骚,姿态可爱。有凛然如英雄者,摆出傲视天下的功架;有慎独如绅士者,一派优雅闲然的样子;有文静如学士者,眼神中有思考不完的问题;有骄傲如明星者,一招一式想方设法招引视线;有小巧如玩具者,类狐类鼠,难以分辨出狗的模样。还有狗剪毛染色,花枝招展,扭扭捏捏,极像街头飞女或娼妓。狗的等级大体对应停车位汽车的牌子,狗如同LV的包包、阿玛尼的衣服,成为主人身份的符号。
我发现不少狗对出来遛并不热心,大概出于不想违拗主人的好意,显得很慵懒,它们习惯被主人或是保姆抱着了。有的狗神情痴呆,连同类也爱理不理,就像它们的主人住同一幢楼见面互不认识。这些被人再造的狗,养尊处优,腿软骨酥,已然嗅不出一点自然野性的气息。
人想着回归自然,却把狗收藏在高空的水泥立方体中,我领悟到狗为人作出的牺牲,以及人因为自己的需要对狗的残忍。
在浙江河姆渡躺着一条迄今为止发现的中国最早的狗。在它睡着的七千年中,无论中国踏上哪一级文明阶梯,河姆渡狗的后代们始终过着一成不变的日子,直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现,狗开创出属于它的史无前例的新时代。狗占尽中国特色的大便宜,不仅问心无愧地享受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这种享受绝不输于西方发达国家,还把人狗关系翻了个个儿:在中国,有史以来,狗为人忙,现在人为狗忙,不是史无前例是什么?
眼见狗的幸福生活达到大康水平,我不免为尚未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人抱屈,更为苏北平原的狗鸣不平。同样生而为狗,过着卑贱的生活,狗耳里听到的是斥喝,碍手碍脚时被主人踢得哇哇叫,将就在猪食盆里吃点儿东西,抑或在路边舔小孩拉的屎。稖糈子(现在成为健康食品)难消化,小孩吃进去和拉出来没什么两样。一个村子几百条狗组成狗的部落,部落子民崇仰顺乎自然、安贫乐道的生活哲学,亲密交往,互相戏耍或是打斗;它们在田野上奔跑,享受自由清新的空气,没有带链子和锁在屋里的苦恼。“闲放不拘,怡适自得,优游自在,无挂无碍”,达到逍遥游的境界。一高兴,就找个对手,在不避人目的地方做爱?熏几个小时完不了事。有天逢集?熏村里谢大痴上街卖完猪回家?熏发现自家母狗和邻居的公狗还叠在老地方?熏多大时辰了,狗的情场作派让谢大痴来气,也为自家母狗动怜悯之心,骂了一阵,赶了几回,狗理都不理。于是,谢大痴操起扁担插入两狗之间把狗凌空抬起来?熏竟还不散?熏他傻笑着将扁担搭上肩?熏将狗扛回家去。
不知道苏北平原的狗如今过得怎样?
不知道哪种狗活得更像狗?
在乡下,与狗交往多年,没听到“爱狗就是爱生活”如此精辟的妙论,也没听狗主人说“你是我的小狗狗,我是你的骨头”令人浑身发酥的话。
除了父母,还会有谁在我们深夜未归的时候静静地坐在客厅等候?芽
狗狗。没错,是我们的狗狗。
除了爱人?熏还会有谁在我们生病卧床的时候默默地陪伴左右不离不弃?芽
狗狗。没错,是我们的狗狗。
除了朋友?熏还会有谁在我们遭遇挫折的时候耐心地倾听那些抱怨和牢骚?芽
狗狗。没错,是我们的狗狗。
除了亲人、爱人、朋友,还会有谁在我们生命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挺身而出?
狗狗。没错,是我们的狗狗。
我们的狗狗是唯一爱我们甚过于我们爱自己的生物,它像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一样爱着我们,不同的是它的爱是那样纯粹,没有条件也不需要理由,不像人际交往中那些客观关系的爱恨交织。“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这不是我说的,说这句话的人是杰佛瑞·麦森博士。
……对我们的爱已经成为它的本能。从此,在它有限的十几年中,无时无刻不为我们牵肠挂肚,亦步亦趋地跟随我们,如影随形。
以上摘自网络一位国人的咏叹,我深信这些话是从骨头里发出来的,但读着读着总觉得别扭,读出做人的凄凉。我不知道杰佛瑞·麦森博士为何人,但知道像杰佛瑞·麦森博士这样的人很多。2006年岁末,欧洲某权威机构作过“今年圣诞节你愿意和谁过”的问卷调查,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的回答是“和狗过”,意味着百分之四十六的人认为狗情胜于亲情或者说对人的世界失去信心。
这是否就是中国的明天?
现代社会出了什么问题,以至狗替代维纳斯成为人间爱神,以至狗超越物种界限以亲人的身份踏进人的生活。为爱而漂泊的人因狗得到安憩,如果狗哪天会说人话,不知会有一番怎样的感慨?
有人将某些爱狗者评介为病态,无疑看走了眼。寻求仁爱世界原是人性的本能,把狗情充当人情,恐怕是不得已而求其次。世界在嬗变,人的本性尚未变,难道我们不应当对此感到安慰?
美国人托马斯·弗里德曼捕捉住对空间感的发现,写了本书《世界是平的》,为了让人信服,在书中不厌其烦地论述碾平世界的十大动力。如果在阿肯色州吃寿司也是变平力量的话,弗里德曼先生肯定忽略了另一种更具备象征性的力量。他访问过许多中国一二线城市,难道没看见,在世界各国充斥着中国制造的便宜货的同时,中国充斥着来自世界各国的昂贵的狗。弗里德曼先生,万万不可把狗看成一样简单的东西,前文已简要论述狗从来与人类的社会风俗和精神生活相关,其意义岂是寿司可比?
已经有足够的证据作出下列判断:狗不仅在地理概念上,更在人类的心理空间上,证明世界是平的。虽然晚了许多年,东西方养狗风潮的对接,表明人类的文化处境、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系统,已打破国界和政治体制的隔阂而日益趋近。人类的精神世界开始跟随物质世界在全球化的履带下碾平。本人不揣冒昧建议?熏弗里德曼先生是到动笔写《世界是平的》续篇的时候了。
世界因狗而变得更平。
地球上的原始人族诞生后,与想要直立的念头同时出现的是琢磨石头。在黑暗的时光隧道中,原始人终于明白可以将石头打制成割破兽皮的石片,带刃的砍砸器和石锤,最古老的现代人类“智人”就这样诞生了。“智人”用混沌的脑袋思考了足足二百五十万年,又明白可以用磨制的方法制造出更为精细适用的工具,从打制到磨制,也就是一次手臂动作的简单革新,拉开了新石器时代的序幕。在以后的五、六千年中,用新技术加工的石锛、石镰、石茅,开创出农业和畜业人类前所未有的产业。当有人发现石头中含有金属,即意味着一场解放生产力的伟大革命势必来临,然而,为金属光芒照亮的农业文明不过繁荣了三、四千年,它的终结者,工业革命的烟囱仅仅用二百年时间就把我们这颗星球的臭氧层捅得支离破碎。
按托马斯·弗里德曼对信息时代的剖析,从柏林墙的倒塌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建立算起,世界的平坦化只用了不足二十年时间,是历史下意识眨一下眼皮的间隙。
人类物质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疯狂加速,足以让地球人晕眩。人们对当代每一项新技术的欢呼,等同过山车上发出的惊叫。地球人被一种巨大的势力绑架,气喘吁吁,踉跄前行。这一势力的代表人物是牛顿、瓦特、法拉第、爱因斯坦……而比尔·盖茨可谓最凶狠的绑架者,这是他愿意把大部分资产捐做慈善的原因吧。
打开写于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发现世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业革命时期预言的方式不断变平,两位先知至少看到了发生于今天的社会宏观背景的急剧变迁:“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变平的世界无情地把国家、企业推向国际舞台竞争,也把挑战直接指向个人,谁想在竞争中挣扎出来,就必须具备抵抗平坦化冲击的能力。生存环境变得完全陌生,人和人之间则产生更多的陌生,压力、紧张、困惑、孤独,成为媒体和人们嘴边用烂的词汇。人对环境不仅失去支配力,还失去归属感、依赖感。在网络和芯片构筑的生存文化中,人间忽然丧失那么多人性的温暖。除非具备现代超强人格的人,都生活在感性的阴影中。
早先的人玩蟋蟀,玩鸟,玩斗鸡,让日子过得好玩并且有趣,然而?熏这些宠物染不绿今天心灵的荒芜;夜总会、康体中心、迪厅、赌场、色情、高尔夫兴盛起来,休闲主义和享乐主义可给予一时放松,却找不回柔软的心,找不回内心深处对温情的企求。
有一样东西,母系社会的女人们早已为一万年后的儿女预备好了?熏她们真的通神,知道会有这一天。狗承担起神奇的使命。狗从人的生产和日常生活领域,走进人的精神世界,人对狗的利用就变成对狗的依赖。人们逃亡到狗的温情里。狗在嚼食精致食品的时候,也咽下人的凄惶。
如果不是老在几个城市折返,没准儿我也养上一条狗了。
把人生的迷茫交给寺院,把心灵的依托交给狗,都带有宗教的色彩。
现代人回到原始的动物崇拜,回到野人期的低级的图腾时代,有什么法子呢,人类总是不能拒绝时间的嘲弄。
狗的地位一旦被推升到极端的位置,狗权大于人权自然成为全球性现象,狗推动启蒙运动进行着伟大的延伸。18世纪启蒙主义打破神学的思想枷锁,否定君王的绝对权力,告诉人自由、平等的价值,今天,狗告诉人在地球的绝对权力已被颠覆,恐怕为伏尔泰、孟德斯鸠们意料不及。
不久前,两位德国兄弟把沙皮狗养肥了被判有罪?熏让对法制生疏的中国人瞠目结舌,领略到高度法制国家的风采。兄弟俩在法庭上深感委屈,说一天就一份狗食,没给它多吃呀,狗是自个儿长肥的。此话不无道理,有些胖女人不是喝凉白开照长肉?但法庭认为辩词不成立,法官质问为何不给狗治疗,最后以虐待动物罪判令罚款,限期为狗减肥。法官大人一定见到德国街头有胖乎乎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却相安无事,再者,有罪的两兄弟浑身是肉,也够肥的呀,他们找谁去?人们对流浪汉在垃圾桶中掏食物吃不以为然,却不能容忍狗在街头流浪,世界真的变得让人难以理解了。
当狗爬到人的头上,还有谁敢理直气壮地骂狗?骂狗即骂人,没听见主人都自称为狗爸爸、狗妈妈?有关狗的话语系统湿漉漉饱蘸人狗真情,让惯于炮制情话的情场高手自惭形秽。自从有狗以来,狗在人的心目中可不是玩意儿,总代贬义,中国人尤其喜欢拿狗说事,譬如?押狗眼无珠、狗仗人势、狼心狗肺之类?熏坏人叫狗日的,贪官叫狗官;意欲动粗?熏先断喝一声?押“打断你的狗腿?选”中华文化中忠义的最高典范关云长对狗这样的大忠大义之物也哼鼻子,《三国演义》写到孙权为儿子求婚,云长勃然大怒曰:“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
孔子过陈,与弟子走失,独自在城郭东门彷徨,郑人讥之“累累若丧家之犬”,圣人竟然认账,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孔子本想将尴尬幽默过去,结果仍然对号入座,显出老儒的酸气,可见中国知识分子不惯幽默是祖宗遗传。
在我看来,历史上对狗的恶评与狗性的两重性有关。狗机敏,但聪明过头,不是失之张狂便是沦于低贱,它那张牙舞爪或是摇尾乞怜的样子,让人看了气不打一处来。狗忠诚温柔,但仅限于豢养它的主子,对其他人则是肆无忌惮加以欺凌,一派小人行径。
人犹如此,何怨于狗?骂狗其实是骂人自身。
静心想一想,是人没认清自己为何物,才对狗陷入认识上的迷误。动物学家指出,自然界动物有互相仿效的现象。人在早期就羡慕某些生存能力超过自己的动物,向它们学过一些本事,乃至鸟呀,蛇呀,熊呀,还有狗呀,成为若干华夏部落崇拜的图腾。追溯狗的劣根性,没准儿是狗向人学了一手,要不,就是人没学到狗的长处反倒学到它的短处。俗话说狗通人性,人也通狗性,人咬人的事情屡见不鲜?熏而且缺少狗咬人的那份坦荡。曲意奉迎,献媚讨好,确实不敢恭维,但这不正是人所喜欢并且要狗做的事情吗?说到底,人类认识最浅薄的动物是人自己,人没有骂狗的资格,狗为人已经承担了太多的东西,还要承担骂名,是人的不义。
所幸狗的万年冤狱如今彻底平反了。
世上尚未见“狗权公约”,但在流行潜规则的社会,在维护狗的权力上也达成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以至对待狗的态度成为衡量社会公正和人性善恶的敏感部位,创造性地继承了启蒙思想家们为保障人的自然权利提出的“社会契约论”的传统,以至一个城市的政府面对宠物犬的泛滥造成社会问题,要捕杀违法饲养的无证之犬,后来迫于某种无形压力,还可能担忧造成国际影响,在媒体上公开否定了这种说法。
我本人对狗的潜规则有过切身的体验。
住在无锡,每当阳台门一动,脚未跨出去,隔壁院里有着典型北欧脸型的美国爱斯基摩犬就冲出来狂吼,然后隔着栅栏,追着我扑腾吠叫,见我没理会,突出的凶恶的双目又流露出一些可笑的怨恨,叫声从一二声追加至连续的三声,直至逼我退回屋里方肯罢休。有一次,到了园里,未听狗叫,正庆幸着,狗叫起来了,原来它正享受阳光下的睡眠,给了我宝贵的十秒钟的清静。狗就这样跟我铆上了,日复一日,见人就吼?熏烦不胜烦。这条笨狗纵然看不懂地产证,也该明白栅栏的作用呀!
苏北平原上有一群见人扭头就遛的野狗。白天,隐蔽在芦苇滩和盐蒿丛深处,两眼通红,神情疯狂;深夜,当黑暗中出现十几团绿色的飘移的灯火,就是它们了。这是一群专门吞噬死尸的野狗。要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尖利强劲的爪子就能扒开一座新坟,然后聪明地挖一条地沟作为跑道,铁锤般坚硬的脑壳通过助跑向棺材撞去,发出咚咚的闷响。有的狗疼得呜呜直叫,还有昏死过去的,但没一个偷懒,都以赴死的姿态工作,直至撞开棺材。再厚的棺材板也会被击得粉碎。与杰克·伦敦笔下的圣伯纳德种巨犬相比,它们野性的回归并不彻底,游荡在人类生活的边缘,从不冒犯活人的利益,连牲畜家禽也不侵犯,恪守某种底线。
面对眼前一条如此骄横的狗,我想那群见人就遛的野狗无疑受到过人的严重伤害,美国爱斯基摩犬则是被人宠坏而走向另一个极端,据说这种狗本性友善而不好斗,为何丧失了狗的理性?我真想整整它的邪气,泡壶茶在花园里坐下,看它最后叫不动时的狼狈样子,甚至为自己想像的狗的结局暗自开心。我终于放弃了自己的愿望,更不敢听朋友“给它吃点东西”的建议,潜规则的压力逼我断恶修善,忍气吞声。我宁可放弃在园子里散步的权力,观鱼看花的权力,为树木浇水的权力,树木虽然也有生存权,但它们的权势哪比得上狗!
狗让我尝到想当现代绅士的滋味,也让我忧虑:人对狗的无限宠爱是否会危害人自身的身心发展?
毕竟,启蒙运动通过狗在21世纪的中国获得了重大成果,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我高兴在我身上有所体现。一切为狗权大于人权忿忿不平的先生们、女士们,想开点吧,至少有人权才谈得上狗权,狗权大一点随它去。谁叫社会的演进把人性世界给颠覆了呢?
历史淘汰了无数事物,狗蹲在时间之轴上淘汰不掉,注定要天降大任。
佛陀说因缘有聚有散。此言看来有误,人与狗的缘分是永恒的。
不能想像:没有狗,人类的情感天地将会如何陷落,人还能不能过日子,世界还是不是世界?
那些一次次指引和拯救人类精神的思想家在哪里?在他们横空出世之前,只能由狗义不容辞地担当他们的责任。
狗是伟大的动物。
在平坦世界上,狗道畅行无阻。
写于2007年2月沪上汇景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