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德治经济。要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就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加强道德建设。
关键词:市场经济;德治经济
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不要加强以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呢?回答应该是完全肯定的:经济体制要转换,道德旗帜不改变;市场经济的上空不能没有道德的旗帜!
然而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当前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还存有不少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抓好法制建设就行了,不需抓道德建设”;有的认为“搞市场经济必然开展竞争,而竞争就不能讲道德”;也有的认为“市场经济就得讲赚钱,而赚钱怎么能讲道德?道德良心值啥钱?”还有的认为“既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需再念‘道德经’,经济搞上去了,道德自然也就上去了”,如此等等。上述认识虽说法不同,但其核心都是认为“搞市场经济不需要抓道德建设”。其实这是错误的,至少可以说,这些认识对市场经济和道德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不深刻的。要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就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加强道德建设。
一、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一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建设,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我国第一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重要法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可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二、提倡和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
有的舆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市场经济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提倡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利己主义道德而不应提倡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这种立论,初听似乎有道理,但只要稍作思考,就可发现它是没有什么正经道理的。这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的方式,它是商品生产、交换过程中的一种调节手段,而不是经济基础,因而不可能、也不应该改变业已形成的、与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以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形态。还因为,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诚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的,我们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它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可见,变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既然我们社会的经济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的,那么就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培育出来的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内在地包含着道德
有人之所以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不需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这同他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刻是有直接关系的。我们所要实行的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而这种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序地、规范地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要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就必须在配置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一定的规范运作,接受一定的规范约束。这种规范既包含法律规范,当然也包含道德规范。比如说,我们的市场经济也必须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开展竞争。但竞争,一定要正当地进行,即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我国的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规范市场竞争主体竞争行为的一部重要的法律规范,任何一个竞争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为了保证竞争的正当进行,每个竞争主体必须做到诚实劳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一视同仁、童叟无欺、恪守信誉、讲究职业道德,如此等等。这些就是重要的竞争道德规范。可见,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既包括“力争实现或超过个别价值”和相互竞争,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等类内容,同时也包括规范人们经济行为的规则、规章等类要义。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德治经济。如果不讲道德,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因此,那种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不需讲道德”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极其错误的。
四、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只有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保障下才能产生良性效应
换句话说,要使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产生良性效果,避免或遏制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是绝对离不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保障的。因为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二重性。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人们的价值观必将产生一系列的转变。比如,在义与利的关系上,由过去的重义轻利变为义利并重;在公与私的关系上,由抑私崇公变为公、私并重;在平等与效率的关系上,由重平等轻效率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等。这些观念的变化对于提高人们的效益意识、自我意识、竞争意识、敢闯意识等,无疑具有促进作用。然而,“凡事过则绝”,真理与谬误常常只有半步之遥。市场经济的-般法则,如果不受先进道德的约束而任其自然地“过度”起作用,或与落后的思想道德相结合,那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比如,市场经济的获利性原则,可能生成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的腐朽风气,导致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损人利己、图财害命等缺德和犯罪行为;其等价交换的原则,可能导致权钱交易、金钱万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现象,从而丢掉集中体现我党优良作风和民族优秀精神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其竞争性原则,可能导致“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玩弄诡计等丑恶行径,进而形成“人欺人,人压人,人害人”的悲局;其优胜劣汰的原则,可能导致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不问他人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等等。对于此类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设法加以避免和抵制。这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与一般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之-。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四大报告客观而严肃地指出:“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必须加强包括道德在内的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系列规范建设。由此可见,对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遵循而不能违背,但又必须做其主人而不做其“奴隶”,不能让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可能产生的负作用滋生、蔓延。
总之,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