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一个多事而敏感的环节,一些地方的政府相继推出了村账乡监(管、审)、零户统管、会计委派(具体形式主要有:集中委派、分户委派和专项委派等)和财务代理等几种会计管理模式。
关键词:财务管理模式 民主理财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
一、我国现行乡村财务管理模式及问题
我国从1993年以来,对农村财务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村财务的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各地也探索和实施了大量的农村财会改革的措施,各级农经管理干部也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现行乡村财务模式
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村账乡监(管、审)、零户统管、会计委派(具体形式主要有:集中委派、分户委派和专项委派等)和财务代理等几种会计管理模式。
村账乡监:就是行政村、乡镇企业的财务收支及会计凭证,经村委和村民理财小组同意,报乡镇财政所审核监督。对合格的会计凭证,由村会计定期送到乡统一保管。村会计定期编制村财务报表,经乡镇财政所认可盖章后,作为村财务公开的依据。
零户统管:就是乡镇各单位取消原单位会计,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由乡镇财政所集中管理,实行报账制。
会计委派:会计委派制就是乡镇政府部门凭借管理职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监督村级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制度。
财务代理:财务代理制就是对村账由镇统一集中记账,对村集体资金在保持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交由镇政府专户管理。
2.我国现行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的缺陷
目前实行的农村财务模式并没有真正理顺农村财务关系,而是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较少考虑村级财务的自主权和自我完善的机制,没有处理好村民“自治”和政府“监督”的关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为:
第一是不合法:上述农村财务管理模式,首先在合法性上存在先天不足。因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在这几种财务管理模式下,村民或村委会花钱的最终审批权却掌握在乡镇政府管辖的会计代理机构手中,实际上等于乡镇政府涉嫌插手农村财务管理,明显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更使村民及村委会的财务自主管理权遭到实质性侵害。实行这样的措施,表面上是为解决农村财务混乱的问题,但其实际上却是在村民自治的格局下,乡镇夺回其对村控制权的权力博弈。
其次是不合理:以上几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政府借行政命令破坏村民自治格局下的正常“游戏规则”,使得乡镇侵占了村民及村民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控制权。使乡镇政府插手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包括农村财务管理有一个合理的借口,当然不利于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建设,更不利于村民民主意识的培育。假如借故“村干部和村财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财务自我管理水平低,村民的民主意识弱”,就干脆下权上收,这也是典型的“上智下愚”顽固观念在村民自治环节的反映和暴露。本是村民自己说了算的事,偏偏要政府为其“做主”,这就难怪一些村民担心,村里的财务交到乡镇以后,为乡镇政府侵占村级财产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果对乡镇政府的监督不力,极易造成乡镇政府滥用权力,对村级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再次是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一些地方规定村里一定数额的开支“必须由主管镇长审批”,如此规定,实际上已演变成“村财乡占”,再加上监督权过于集中,故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混乱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地方,乡镇竟规定对代管村收取比例高达10%的“代管费”。更有甚者,一些乡镇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村账”当成了乡镇政府的“小金库”,侵占村民的合法财产;有的乡镇干部甚至把送给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各种“赞助”,也拿到“村账”上“实报实销”,这样的做法引起了群众反对。这些做法,破坏了正常的农村财务管理秩序,侵害了农民的集体利益,助长了基层干部的权力腐败,必然会影响农村稳定的大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 改革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的原则
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显得更加紧迫。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靠老办法不行,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机制。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
2.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管理办法,就是好办法。
3.是要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定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
4.是要适应农村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
5.是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党的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
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是实行村民公治、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村组干部的财务行为,铲除农村腐败现象,遏制集体资金流失,增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充分发挥了村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使村级事务出现了“村民事务村民管,明明白白做主人”的崭新局面。
1.我国农村目前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和弊端:
(1)民主理财组织不健全,民主理财制度不完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村委会成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可是民主理财组织的建立却未能与之同步,民主理财组织的产生仍按惯例:一是直接指派。即由村主要干部指派相关人员参加。二是个别推荐。即由村班子成员或各小组组长个别推荐理财人员。三是临时凑合。即为应付检查由村组临时编报理财小组人员名单,实际上从未组织理财活动。这些做法未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不能把真正原则性强、有能力、懂账务的人员推荐上来,未能树立理财组织的权威性。目前相当一部分村虽然成立了村级财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机构的代表和理财人员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对财务公开漠不关心。还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变动频繁,交接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节节账”、“片片账”,民主管理失去效用,村民监督失去有效性。
(2)理财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民主意识不强。随着社会的发展,记账方法和核算方法越来越科学,从整体上看,农村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从其基本构成来看,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中年人多,青年人少;文化层次低的多,文化层次高的少;对会计知识一知半解的多,真正熟悉会计业务的少;追求私利的多,真心理财的少。直接影响实施民主理财的效果。有些理财人员存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他们不是代表群众的利益去理财,而是从维护个人的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出发,遇到问题,不是绕道走,就是缄默无言。以这样的心态去理财,必将民主理财工作推向恶性循环。
(3)主管部门疏于管理,领导干部意识淡薄。我国新体制下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缺乏研究和探讨,管理模式陈旧僵化,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仅仅是应付,财务管理没有被足够重视。相当一部分村级干部疏于管理,甚至对村组财务不过问,认为这些事情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无非是收入支出问题,你拿票据,我签字,到财务人员处报销。在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缺乏,管理无序的问题,没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即使有些规章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个人说了算现象比较突出,财务监督薄弱。
(4)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目的是应付检查。虽然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财务公开管理制度,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按制度办事、违规操作问题时有发生,诸如公开内容笼统,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半公开、假公开的问题屡见不鲜,因而不能真实反映村级财务内容,致使群众看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尤如“雾里看花”,看不懂、看不清。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推行了几年,但基本停留在形式上,很不规范。财务公开随意性大,无计划,不定期,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是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
(5)审计部门监督不力,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农村财务审计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县级审计局,二是乡政府下设的审计组织。虽然都有审计人员,但由于农村财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当年直接到村审计的很少;即使审计出问题,也没有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惩处,使审计工作走了过场。
2.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着力点,抓紧、抓实、抓好。
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不可能是全员参加,只能是选派代表,具体人数可根据村组的规模确定,参照理财人员标准,通过选举产生,以理财组织的信誉来保证理财组织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农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群众对干部有意见,便说其有经济问题,并以此来蛊惑群众,使干群关系紧张,扰乱农村稳定。之所以有群众被蒙骗,实际上就是群众对理财小组不信任造成的。
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应C5bHIDZ7jV2hRqjap5F/CK9iYI8rZCVjeRoUJCRWqF4=由群众“点题”。村务公开应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把公开内容的选择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点题”,变“村务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为“群众想看什么,村务就公开什么”,深化公开内容,让百姓明白,干部清白。同时,各村应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公开监事会和理财小组,负责对每期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在公开栏里开辟“群众意见反馈栏”和“群众意见箱”,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开栏中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村务公开由群众“点题”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参考文献:
[1]张辉.开展民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