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银行的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2007-12-29 00:00:00李云龙
中国集体经济 2007年3期


  一、民营银行的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种。我认为民营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制,拥有自主经营权、以其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自负盈亏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或者说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有构成的统一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民营资本应超过总资本的50%以上。这四点缺一都不完善的。另外,民营银行强调的是经营形式,而不是所有制类型,民营并不完全等于民有;与“民营银行”概念相对应的是“国营银行”,而不是“国有银行”。
  
  二、我国民营银行的基本现状
  
  按照以述定义,目前我国完全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屈指可数。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仅有1996年1月12日,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一家。
  值得一提的是于2004年8月18日宣告开业的银行——浙商银行。它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第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全称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简称“CZB”。浙商银行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85.71%;最大的股东有三家,每家所占股份各为10.34%。
  另外,2003年,民营银行的积极发起者——长城金融研究所徐滇庆教授组织了5家民营银行进行试点,并于2003年7月递交银监会,结果银监会高层对此持否定态度。方案都处于尴尬的进退维谷境地。各股东和方案负责者纷纷退出,或宣布方案搁浅、停滞。
  从1996年至今长达11年的时间里,我国仅增加了两家民营银行--浙江银行与民生银行。这说明我国的民营银行发展遇到了较大障碍。
  
  三、阻碍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与增量方式:我国民营银行两种主要发展方式
  我国建立民营银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新组建民营银行;二、改革现有的金融机构,即城市商业银行、城信社和农信社,使其民营化,经营市场化。前者被称为增量方式,后者为存量方式。
  对于增量发展建立我国民营银行的方式,以“我国民营银行总设计师”长城金融研究所的徐滇庆教授为代表的学者们提出一个办法,即可以照走我国企业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简单的说,增量改革是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内,让市场机制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发挥作用,从而使增量部分不断扩大,计划经济的存量比重逐步缩小。存量改革就是对经济成分中已经存在的“存量”部分进行改革,改造我国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城信社和农信社使其民营化、经营市场化。
  (二)增量方式在目前面临着短期无法跨越的障碍
  1、政策障碍
  我国的金融垄断制度为新设民营银行设置了行业壁垒。
  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实行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尽管以民生银行为代表的民营金融机构的出现使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但政策性的进入壁垒以及历史的原因使得国有银行垄断程度依然很高,非国有银行与国有银行难以在竞争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如到1999年底,央行只允许14家新的银行开办130家分行、98家支行及742家支行以下的办事机构。而四大国有银行却拥有174家分行、9205家支行和138081个支行以下的办事机构。所以,我国的金融制度仍旧是以政府部门强制推行的垄断性金融制度为主。
  2、制度和法律障碍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善可行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与监管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开放民营银行势必引起金融混乱。
  以台湾为例,台湾在1989年修改了《银行法》,开始开放民营银行。由于没有建立准入法规,只是将资本金最低限额提高到10亿新台币,一下子就涌上来19家申请单位。1998年的银行数量比1990年翻了一翻,达到48家。再加上岛外银行开设的分行,台湾的银行数量达到了94家。大量新生民营银行的涌入,使得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形成金融过度现象。很多金融机构经营困难,兼并重组时有发生。台湾放开民营银行不仅没有实现提高银行效率的初衷,相反还带来了金融动荡。
  又如20世纪90年代的墨西哥,70年代的智利等许多经济转轨国家就是在金融开放和自由化过程中忽视了有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导致金融系统的崩溃。
  3、新设民营银行不适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
  第一,增量方式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安全和稳健原则相悖。银行是集高度社会化、信用化的企业,同时担负着各种风险。不论其存贷款还是中间业务,都涉及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方面。世界各国由于开放民营银行造成金融动荡乃至金融系统崩溃的例子并不少见。
  第二,增量方式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追求的低成本目标相悖。新组建民营银行的经营成本十分高昂。首先,以重新募集资本的形式成立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其资本金必须达到十亿元人民币。其次,除了资本,还需要相应的人员、网点、设备等费用昂贵。另外,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其关闭、破产的成本代价极高,工作复杂的,清算时间漫长。
  第三,增量方式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有冲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改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质量,将其从沉重的不良资产负担中解放出来。银行业不同于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包袱--大量的不良资产不会因为民营银行的增量发展而有所减少。相反,增量发展模式中,处于竞争劣势的国有银行将首先受到冲击,竞争的加剧将会使国有银行盈利能力减弱,不良资产状况更趋恶化。
  
  四、发展对策
  
  (一)现阶段,应采取存量方式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有30%的国有股,因此一直限制着民营资本的加入。目前银监会正在考虑修改这一规定,允许国有股从城市商业银行中完全退出,这样,民营资本可以充分介入农村信用社和我国有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改善改善股权比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经营效率的提高。我国现有农村信用社5万多家,绝大多数产权性质混淆不清,治理结构急待改进,改革迫在眉睫。可以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建立和修缮基础设施,增开营业网点,发展业务人员,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应努力通过引入民营资本,以存量改造方式逐步充实资本金,优化治理结构,明晰产权,消化部分不良资产。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的成功上市为银行类股票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上市之后通过股票获得融资,可明显改善其资金状况,明晰产权,完善治理结构,获得经营水平与竞争能力的提高。
  从目标来看,分为如何解决历史包袱与如何按市场化模式经营管理两方面。不良贷款,主要由政策性的贷款转化,以及自身经营不善两部份构成,对这种情况,相应的解决办法是:难于收回的政策性贷款,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行政干预下发放的当地企业不良贷款,由财政负担;因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农信社自己承担。
  按市场化模式经营管理民营银行。重组改造后的民营银行,要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做到政企分开与市场选择经理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其中关键是政企分开,尽量减少和避免难以收回的政策性贷款形成新的不良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贷款生成机制。
  (二)从长远看,应采取增量发展方式
  从短期看,我国不适宜大量新设民营银行,因为它受我国经济体制约束、缺乏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监管、且不利于解决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的种种问题。然而,从长远看,当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渐自由化、竞争化和市场化之后,建立新的民营银行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从国际看,以新设方式建立和发展独立的民营银行是大势所趋,且无法为存量改造方式所代替。
  
  1、利于形成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胜劣汰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开放民营银行可以形成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形成冲击,促使和推动其市场化和效率化,提高经营能力,减少不良资产,从而深化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正如林毅夫所指出的那样,“充分而公平的竞争是有效率的企业制度的前提。”(参见林毅夫等,《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1997)。
  2、设立民营银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私营企业发展极为迅速,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然而,从银行所得到的贷款,尚不足银行贷款总量的2%;通过发行股票融资的民营企业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中只占9%左右。民营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
  因此,民营银行成为民营企业重要的融资来源。民营银行一般由所在地的民营企业家出资组建,对当地中小企业特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十分了解,愿意、敢于给它们发放贷款。以浙江的台州市商业银行为例,当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4.3万多家,小企业非常发达。目前,台州市商业银行100万元以下的贷HpOtxNyn/eCIS1U3Mpy2og==款占所有贷款户的94%左右,贷款余额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60%左右。2005年底,台州市商业总资产收益率2.2%,即使在国际上,这一指标超过1%的银行也屈指可数,花旗银行也只有1.5%。
  3、设立与发展民营银行符合国际趋势
  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从1998年开始,用了3年时间,调查了107个国家的金融和银行体制。根据他们的调查,美、英、法等,民营资产占银行资产的100%。日本、意大利等国占80%以上。就是连经济比较落后的印度、孟加拉、埃及、布隆迪等国,民营资产也占20~40%。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占有66.2%。
  统计数据还证明:民营银行占银行业主要地位的国家往往经济比较发达,而国有银行占垄断地位的国家多为欠发达国家;国有银行比重越高,金融行业发展越缓慢、民营行业贷款信用越差、非银行机构信用越低、证券市场发展越落后;高国有银行比重会导致金融监督制度薄弱;银行国有控股过高会抑制金融行业竞争,减缓银行业发展。自1970年以来,在发达国家中,国有银行比重从40%下降为20%。发展中国家的国有银行的比重从60%下降到40%以下。
  由此,设立与发展民营银行,以及减少银行中国有控股比例是银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以增量方式发展民营银行从长期来看符合行业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4、增量发展需要完善外部环境
  (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为了解决民营银行由于信用劣势,存在吸收公众存款难的问题,在治理我国信用环境,推进民间信用体系建立的同时,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样,将使存款人的利益受到保护,也将为民营银行的退出提供保障,解决因民营银行的破产、倒闭引起金融风险和社会不安等问题。
  (2)建立适合的监管体系。由于民营银行透明度较低,金融监管缺乏有效性,容易积累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为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订有关民营银行的监管法规,为实施监管提供法律保证。二是要依法实施监管。三是要根据金融创新的最新发展,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指标和措施,丰富监管的内容。四是充分运用金融稽核手段,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
  (3)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具有较高标准的“准入”与“退出”法规;吸取80年代中期我国城市信用社市场准入标准过低的教训,防止出现机构膨胀,“银行过度”现象;对于资本充足率与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某一水平,如5%和3%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