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的N种讲法

2007-12-29 00:00:00雪小禅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07年5期


  一说实话,我不喜欢绵绵。
  一点也不喜欢。
  这样说可能很多人会反对我,因为绵绵是大家公认的我的女朋友,并且我把挣来的钱全交给她了,而且她还端庄美丽,可是上帝知道,我不喜欢她。因为,因为什么呢?我想了很久,终于有了一个最可靠的理由:因为我没有和她做爱的冲动。
  有人说做爱嘛,这件事情,有个女人就行,黑了灯都是一样的。
  我开始也这样认为。
  后来我认识了邬倩就不这样认为了。
  所以,我傻乎乎地和绵绵搅到了一起,她给我写情书发短信,我们认识一周就上了床,由此我认为她很轻浮,不值得珍惜,我以为她会很随意,大学里这种事情很多,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手。
  可是,她并不是这样。
  她天天黏着我,问我,武庆,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我说。
  我对谁都说喜欢。
  说喜欢的时候我极随意,抽着烟,把烟圈吐到她的脸上,我总是这样对待女人,因为被女人抛弃过,所以,我觉得女人是衣服这种说法非常正确,我准备随时换衣服,脱了就扔。
  那你要对我负责。绵绵说,因为你说过喜欢我了。
  我觉得她这种说法太可笑了,我说过喜欢你就得对你负责?那我得负多少责任啊?这不太搞笑了?
  看,邬倩就从来没有这种混蛋理论,她说,咱俩好就在一起,不好就散伙。说这话的时候,她抽着烟,然后把烟圈吐到我脸上。
  邬倩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长相似张靓颖,她总说,如果2005年她去参加超女,基本上就没有张靓颖什么事了。
  这个我信。因为她比张靓颖更妖气,个儿也高,重要的是,她嗓音条件比张靓颖还要好。
  我们在一起勾搭了一个月,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跟着她进了家门。
  她问我的第一句话十分肉麻,当然,我更多的时候把它看成了一种污辱,她问:你,不至于是处男吧?
  这句话的结果是那天晚上我把她搞得很惨。
  更直接的结果让我明白,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离开绵绵,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我凭什么和这么一个什么风情都不懂的傻丫头在一起啊?
  她的确是太傻了,连接吻这样的事情都搞得极一般。
  我以为这次分手和以往并无二致,拿钱就可以轻易打发,如果她再清高点,连钱都可以省了。
  所以,我果断地提出了分手,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调子,我分手分出了瘾,也有了经验:势必女孩子要哭,哭着哭着声音就小了,然后给了钱,就算完了。
  可我没有想到绵绵会这样。
  我真的没有想到。
  我感觉到很棘手。
  二不行。她果断地说。
  我要和你分开,我不爱你了。我说。
  不行。她继续说。
  她没有哭,就是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是一把利剑,一直逼视着我,我尴尬地笑笑,试图缓和这有些僵持的气氛。
  我掏出一张卡,说,卡里面有三万块钱,你买点衣服和化妆品,不行,再找个男友倒贴他也行,我干涩地笑了两声。
  不行。她坚持。
  你怎么这样?无耻。我骂她。
  我不分。反正不分手。你说过和我好一辈子的。
  你他妈有病啊?我说,我当时是为了蒙你和你上床才说的好一辈子的,你傻呀,你还当真啊?
  我当真。你不能不要我。你要和我好一辈子。
  有病!我怒发冲冠了,扔下她就走了,她在后面追着我,我怕她追上,上了车就拼命地开,我看她还在跑着,到最后,我从反光镜里看到了她,她跌倒了,我没有停车,绝尘而去。
  我仍然认为她有病。
  那天晚上,我去找邬倩,和她做爱。我喜欢和她做爱,她真让我迷恋,因为,她知道怎么迎合我。
  她嘻嘻地,贴在我耳边,把烟吐到我的耳朵里说:武庆,你说咱俩是不是狗男女?
  狗男女这个词分外生动,我一把搂她在怀中:亲爱的,让我们做狗男女吧。
  正当我们非常非常亲热的时候,门被踹开了,门外,站着女神一样的绵绵,她正义凛然,举着一瓶硫酸,然后说,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是的,她是这样说的: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从前我总以为自己非常坚强不屈,至少,在女人面前很挺拔。
  那一刻,我很熊。我认了输。
  穿上裤子,离开她。绵绵说,不然,我就用硫酸烧她的脸。
  我知道这个女人干得出来,我慌乱地穿着衣服,而邬倩吓得鬼哭狼嚎,说实话,我是在两个女人的强烈反差之下开始真正爱上绵绵。
  我乖乖地跟着她走了。
  她牵着我的手,好像牵着一个孩子,她扭过头来,露出很白的牙齿:武庆,你总是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知道吗?你说过和我好一辈子的。所以,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第一次我们的眼睛死死地黏在一起,她忽然如此软弱: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很有钱,我不缺少钱,可我没有爱,没有一个人说爱我一辈子,我父母早就离婚了,他们都有钱,只有你说爱我一辈子,我当了真。
  我忽然感觉有些心酸,冲动之下,我说了一句话:要不,我们结婚吧。
  三你看,有的时候,爱情这件事情真的说不清楚。
  我从来不想结婚,至少,不想在三十岁以前结婚。
  可我结婚了,这年我二十六岁,绵绵刚刚大学毕业,二十二岁的她嫁给了一个IT业的青年人,泡沫经济让我开着本田车乱转,我以为她会拒绝我的求婚,她才刚毕业啊,没想到她说,真的啊,真好,那,我们就结婚吧。
  我们就真的结婚了。
  我是第一次看到她父母,年轻得不像话,都是有钱人,可是,就觉得哪里不对。她的母亲说,绵绵是有些神经质的女孩子,希望我疼她爱她。
  当然,我已经充分地了解了她的神经质。
  比如,她会在半夜醒来,然后一个人愣愣地看着我,当我醒了,我会大喊,干吗呀,吓我一跳。
  她会问,武庆,你爱我吗?
  爱爱,我说,特别爱,但现在,让我睡觉行吗?
  绵绵会缠上我的身,既然爱我,那就搂着我。
  于是我搂着她。
  她还是很羞涩,做爱技术一般,我于是又想到邬倩。
  邬倩依然在唱歌,我在结婚三个月后终于忍不住了,给她发了一条短信:邬倩,干什么呢?我先试探一下再说。
  她回我短信,瞧你女人那德性,好像没见过男人一样,以后,少他妈给我发短信,镇不住她别和我玩。
  我来了劲,谁说镇不住她?她再敢闹,我准宰了她。
  那天下午,我和邬倩定了一个小酒店见面,见面就上床。结了婚偷情原来更刺激。
  之后,她抽着烟说,我缺钱了,最近手头比较紧。
  我给了她两千块钱,然后说,两清了。
  我开车回家,主动做饭,然后把邬倩发给我的短信全删了,绵绵回来后从后面抱住我:武总,今天怎么这么乖?
  那天我极力献殷勤,结果是晚上绵绵求欢,我却无能为力,我尴尬地解释:我太累了。
  以后的几个月,我又和邬倩不定期地约会,偷情的快感让我欲罢不能,直到有一天,绵绵拿着我的电话单子给我看。
  我无力地笑着。
  她扔到我脸上,又冲进屋子,一边剪衣服一边骂着:骚货,骚货,看我不剪死你。
  我又害怕了,她干得出来。
  那天晚上,我醒来,看到她一个人站在阳台上,三十楼的阳台上,一只脚在外面了,我扑上去,跪在地上:绵绵,你不能,不能啊。
  她嫣然一笑:武庆,我是不是不如她伺候你的好?
  不是不是,我解释着,你快下来,我再也不去了行吗,行吗?你快下来,我们好好过,行吗?
  我真的吓坏了,她太疯狂,我惧怕了这种女人,我真实的想法是,离婚,一定要离婚。
  她下来,扑到我怀里,满眼是泪水:咱不找别的女人行吗?如果你嫌我不会做,我学,行吗?
  我抱着她,哭了。
  真他妈是孽缘!
  四实际上,我在她下来三天后就提出了离婚。
  我说,咱们不合适,当时一冲动就说了结婚,现在想想,咱俩不合适,你看,我这么花心,看着漂亮女孩子就想上,而你天天想捆着我,咱俩肯定不行。
  绵绵哭了,一边哭一边骂我,她骂得很难听,说我是狗日的。我说,我是狗日的,她骂我是流氓,我说,我本来就是流氓。
  
  那天我是去公司睡的,我想,先分居再说吧。
  半夜,我接到绵绵的电话,她说,亲爱的,我的血流了很多了。
  我震惊,她割腕了。
  我打了120,然后疯狂地开车往家跑,后来到医院时她已经昏迷了,大夫说,再晚几分钟就没救了。
  醒了,她看着我,你回来了?你还要我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要不起她了。她太能折腾了。
  爱情是件美好的事情,应该两情相悦,可她……于是,我说,你好了以后,咱们还得分开,因为,你不自杀,我也快自杀了。
  绵绵把头扭向一边,哭了。
  她好了以后,我们离婚了。
  离婚的我开始酗酒找女人,我以为自己恢复了自由,我以为一切可以和从前一样,但是,不是这样的。
  不是的。
  我一喝就醉,一醉就哭,彻底变成一个病态的人。
  公司的业务一落千丈,泡沫经济之后,我重新变得一无所有,去别的公司打工,车卖掉了,此时,我二十八岁,与当年的我,天壤之别。
  再也没有女人找我,没了钱的男人,就是一条丧家之犬。
  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好女人是一件纯棉的内裤,看着不性感,可穿着舒服;坏女人是一条蕾丝内裤,看着刺激,穿起来却肉疼!
  我再也没有见过绵绵,有人说她回了南方老家,有人说她出国了。
  我想,什么可能都有。
  她原本是北外的高才生,当一个法语翻译绰绰有余,可跟了我,她一事无成,天天和我闹,折腾爱情这件事情。
  当她走了之后,邬倩找过我两次,我却再也不能了。
  邬倩骂我是没用的男人。
  她穿上高跟鞋,扭着小蛮腰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绵绵来,绵绵左肩比右肩低一点点,走路时,有点跛,想起这一点时,我伤感起来。秋日正好,我蹲在地上,数着蚂蚁,越数越数不清,最后,我的眼泪把蚂蚁全冲跑了……
  我开始寻找我曾经的恋人曾经的情人绵绵。
  我发了疯,到处登寻人启事,原来,爱情故事也可以这样一波三折,我去电台给她点歌,向人借钱买飞机票去她的老家南宁,我做了很多无意义的事情,最后,我找到了绵绵的母亲。
  这个依然美丽的女人说,你来晚了一步,绵绵,一个月前出了车祸,她开着她爸爸送给她的跑车,在高速路上超了一辆车又一辆车,结果,钻进了大卡车底下。
  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女人依然很冷静,我却感觉到无限的冷。
  桌子上,摆着绵绵的照片。
  黑白照片,那时,她还小吧,只有十五岁吧,一脸的沉静,微微笑着,梳着麻花辫。
  我要了那张照片。
  我把照片放在贴胸口的位置。
  因为,我的心脏在绵绵离开后总是莫名其妙地疼。
  当我放上照片之后,那疼渐渐好了许多。
  后来,我无论买什么样的衣服,都要里面带口袋的,因为,我要把绵绵的照片放在里面,挨着我的心脏。
  这样,我和她,和我的情人绵绵,离得会近一些。
  
  编辑 / 刘雅琴